“中国化”高校体育教师专业道德架构及其个体提升路径
2017-11-26赵权忠左钧升
中国学校体育(高等教育) 2017年12期
赵权忠, 左钧升
(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吉林长春 130024)
1 “中国化”教师专业道德的内涵与外延
1.1 有关道德的古今概念解读道德一词很早就出现在古代汉语中,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的一对基本范畴。《论语·述而》中说“志于道,据于德”。[1]“人道”本意为道路,指事物运动变化必须遵守的普遍规律;古代汉语中“德”与“得”相通,意为具体事物得之于“道”的特殊性质。《庄子·天地》中说“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2]“物得以生”是指物因为有德才能生出来,必须有德将道集合到一起才可以生出物来。《管子·心术上》进一步说“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生知得以职道之精。故德者得也。得也者,其谓所得以然也。”[3]德,是道的体现,万物依赖它得以生长,心智依赖它得以认识道的精髓。因此:“德”即是“得”。在中国古典哲学中,“道”是指社会存在的普遍规律,“道”与“德”的连用指人们的行为合乎普遍原则和规律。《荀子·劝学》中也讲到:“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4]由此可见,我国古代关于道德的概念主要涵盖了社会规范以及个人优良品质的获得与修养。
当代学者对道德界定较具代表性的是章海山教授,认为:道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作为一种价值体系,是通过社会舆论、个人内心信念和价值观念以及适当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人与自然、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同时道德也是个人自我完善的一种手段,是一种目标,是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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