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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浅析

2017-11-23柳嘉毅夏恩德严克宇

湖南畜牧兽医 2017年5期
关键词:长沙县病死猪残渣

彭 先,柳嘉毅,夏恩德,严克宇

(湖南省长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湖南长沙410100)

长沙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浅析

彭 先,柳嘉毅,夏恩德,严克宇

(湖南省长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湖南长沙410100)

畜禽养殖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一定比例的病死动物。长期以来养殖环节病死动物采取深埋法、处理窖等传统方式处理,更有甚者随意抛弃病死畜禽,既影响了农村环境卫生,又对动物食品安全带来严重风险。长沙县率先全省采用处理中心加收集点、高温干化处理病死动物、残渣资源化利用模式,走出了一条全新的路子。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长沙县

2014年,长沙县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首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县。作为传统的生猪养殖大县,长沙县迅速出台试点建设方案,结合养殖实际情况,提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大胆引进民营资本,2015年4月率先全省建成首个自主研发的县级无害化处理中心,陆续建设3个镇街收集暂存点。至目前,在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已经建成1个处理中心、3个镇街收集点,2017年底建成黄兴、北山2个收集点后,将基本建成收集及时、处理到位、监管严格、补贴有力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残渣资源化利用的长效机制。

1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试点项目的由来

“黄浦江猪漂漂”事件以及各地频发的病死畜禽进入餐桌和其他食品流通环节的案例,引起全社会对病死畜禽有效无害化处理的关注,也引起了各级政府、业务部门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高度重视。2013年农业部制定了《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农医发[2013]31号),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明确“探索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基础、养殖量及养殖密度、养殖方式等因素,采取不同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建设无害化处理厂,实施政府直接负责运转或调动社会力量实行企业化运作等多种模式,集中处理中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的病死猪”、“探索建立完善的病死猪收集体系”。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畜禽养殖、疫病发生和畜禽死亡等情况,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组织建设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场所的设计处理能力应高于日常病死畜禽处理量。”“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建立与养殖量、无害化处理率相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确保无害化处理场所能够实现正常运营。”

我省2015年5月22日通过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无害化处理中心布局规划,组织建设无害化处理中心,配置无害化处理设施,在养殖密集的乡镇设置病死动物尸体收储点,并向社会公布设施运营服务区域。”第十四条规定“鼓励采用科学方式对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性利用。对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补贴。”

长沙市人民政府2014年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的意见》(长政发〔2014〕43号),明确提出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市场运作、保险联动、财政补助”的原则,要求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分别建设1个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配备收集运输车辆;规划全市建设动物尸体收集暂存点120个;对在规定期限内建成验收达标的无害化处理中心、动物尸体收集暂存点,所需建设资金(不包括建设用地)由市、县(区、市)两级财政承担,其中市级承担40%,县级承担60%,建设用地由所在区县(市)解决。长沙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农发 [2015]11号)“财政对生产性用房建设和设备购置的实际投入实施补助,上限为1 680万元,市级承当40%,县级承当60%”。

2 长沙县引导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进程情况

2.1 出台方案,确定运营模式

按照湖南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的要求,长沙县制定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探索有效的无害化处理方法,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奖补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确定引进民营资本具体承担处理中心的建设和运营,财政予以补贴,各镇街负责收集暂存点的建设和运营,财政全额补贴运营经费,保障体系如期建成。

2.2 政府协调,助推建设进程

县人民政府分别于2014年3月6日,2014年5月22日,2016年 5月 11日,2016年 9月 2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以现场办公会的形式协调国土、财政、发改、环保、镇街政府等相关部门,助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过程中例如选址、用地、环评、资金筹措等相关问题的及时解决。

3 长沙县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建设与运营情况

3.1 建设情况

县级无害化处理中心选址在安沙镇白塔村(现谭坊新村)鱼子塘组,由长沙县长胜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胜公司)于2013年10月开始投资新建,2014年4月投入试运营,7月正式运营。中心占地面积15亩(流转村集体土地40年),建筑面积约4 800m2,采用高温干化化制的处理模式,自主研发处理设备,2015年9月通过原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审核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通过环保部门环评验收。2016年4月,技术可行性和运营模式通过省、市相关业务部门的联合验收。

3.2 处理工艺

采用高温干化化制的处理模式,自主研发处理设备,充分借鉴国内现有无害化处理设备的优点,在省市专家的指导下,不断改进设备工艺,逐步定型。工艺流程为:病死猪经破碎后进入高温加热炉,利用燃烧生物质提供热能,200℃(最高可达400℃碳化)以上持续加热2小时后冷却,处理产物为油脂(做工业用)和残渣(做生物肥料原料或饲喂昆虫深加工),日处理量10吨左右。每吨处理物可回收4%的油脂和含水12%左右的动物残渣500kg,残渣经权威机构检验检疫检测结果,未发现猪常见致性病菌病毒活体,残渣经过生物发酵后饲喂昆虫黑水虻,产出昆虫粪有机物和昆虫蛋白。昆虫粪经湖南农业科学院检测有机质含量高达87%(国家标准45%),氮磷钾都高于一般有机肥含量,重金属含量低于国家允许标准30倍以上,干量蛋白质为44%,脂肪35%和17种氨基酸。用黑水虻幼虫养殖青蛙,每吨幼虫可饲养产出700kg青蛙,实现收入3.6万元。该套设备工艺的特点是自动化程度高,操作方便,劳动强度低,处理能力大,病毒消灭彻底,能耗与同行业相比低很多(直接成本260元/吨),最大的优势是所有废水经高温消毒净化循环使用,实现废水零排放,残渣饲喂黑水虻生产昆虫蛋白和虫粪有机肥,达到完全彻底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目的。

3.3 运营情况

无害化处理中心自2014年4月建成投入运行以来,配备3台专用收集运输货柜车,聘请直接从事收集处理工作人员15人(收集运输6人、生产4人、残渣昆虫喂养3人、电工机械维修维护综合1人、信息接待食堂1人),财务及管理人员5人。至2017年7月底,已累计收集处理病死动物40 378头,同时配合执法部门,无害化处理执法收缴走私和过期动物产品400多吨(见表1)。

表1 长沙县处理中心近年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情况表

4 收集暂存点建设运营情况

4.1 收集暂存点的建设

县级处理中心建设的同时,镇街收集暂存点同步进行。镇街收集点的建设主体依托各镇街动物防疫站,2015年3月路口点建成、7月高桥点建成、10月福临点建成,主要辐射县域北部生猪养殖量大的8个镇,饲养量占比全县60%左右。收集点的选址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具体要求,均为独立院落,四周建有围墙隔离,交通相对便利。每个收集点配备容积50立方米以上的独立冷冻库、数字监控设备、专用密闭型动物尸体运输车、辅助装卸平台和污水处理、生物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全县规划建设5个,2017年底北山、黄兴两个收集点即将建成,辐射剩余养殖量相对较小的7个镇街。

4.2 收集暂存点的日常运营

收集点的运营、监管主体为当地镇街动物防疫站。由各站聘请专业的收集人员从事收集,或直接整体服务外包有资质的农业服务公司。养殖户出现畜禽死亡向镇街收集点电话申报,收集点立即安排专人上门,保险生猪收集点人员与保险理赔人员同时到达现场收集,经暂存后统一送县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实现病死动物由养殖户到收集点到处理中心的无缝对接。截止2017年7月,三个收集点累计收集送交中心处理生猪26 849头。

表2 长沙县处理收集暂存点2015-2017年收集病死畜禽情况表

4.3 收集点的资金补贴

已建成的三个收集点建设费用120万元,后续建设的2个点建设费用按40万元/个封顶,由市县两级财政验收后按照(4∶6)的比例负担。根据收集点运营情况,各收集点的日常运营经费自2016年元月起,县财政安排130万元列入年初预算,后续两个收集点建成后的日常运营经费将在下一年度增加预算。

5 无害化处理监管

5.1 保险联动

从建立和完善保险理赔联动机制入手,联合保险公司下发落实保险理赔与无害化处理结合机制的通知,畜牧部门、保险公司和收集点(无害化处理中心)三方联动,保险理赔与无害化处理有机结合,将入保的能繁母猪及育肥猪出险后的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由收集点或中心出具收集证明提供给保险公司,首先保证了保险生猪的100%收集处理。

5.2 部门配合,加强违法行为打击

为了促进病死动物的收集,我县以强化执法为抓手,联合县行政执法局对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流通环节等,开展动物防疫条件、检疫申报、兽药饲料投入品、打击乱抛乱弃、病死动物违法加工等专项整治行动,乡镇站组织日常巡查,严查乱抛乱弃、违法经营、运输、加工病死动物的案件,有力地促进了病死动物的收集率提高。

5.3 强化无害化收集处理全过程的动物卫生监督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无害化处理中心及收集点相关制度、记录表格、病死猪保险查勘理赔无害化处理鉴定证明、病死猪保险查勘理赔无害化处理鉴定证明情况采集表等工作记录,各记录表格之间环环相扣,严格规范和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补助申报工作。处理中心和收集点安装视频监控,收集车辆配备行车记录仪,县动监所每月现场随机监督不少于3次,对收集点和处理中心每月上报数据电话抽查核实不少于50户,按季度进行实地上门抽查核实,单次死亡20头以上的现场核实,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出台《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管理办法》、《畜禽无害化收集暂存点管理办法》,强化对中心和收集点的考核管理,与运营经费绩效挂钩。

6 思考和建议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是一项长期、公益而且极具专业性的工作。根据我县畜禽养殖现状(规模化程度不高、丘陵地形饲养分散、散养户数量大等),采用处理中心加收集暂存点的日常运营模式,建设容易后期管理运营难度大,根据我县三年多的运行情况来看,凸显出几个特点。

6.1 病死动物收集难度大、成本高

6.2 保险覆盖面不够,收集率不高

从我县2015年的情况来看,全县收集处理病死猪11 706头,其中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7272头,占比62%;按照我县全年饲养量150万头来计算,正常死亡率3%算,一年死亡4.5万头,综合收集率在20%左右,如果加大保险覆盖率,收集率会

采取处理中心加收集点的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不论收集点全覆盖与否,千家万户的饲养模式,死亡生猪的收集点多面广,耗费的人力物力巨大。在收集点未完善前,收集的压力在中心;收集点完善后,收集的压力在收集点,据我县2015年情况,收集点每收集1头生猪平均大约在100元/头,中心自行收集1头生猪大约在120元/头,而2016年收集点扩大收集面后收集成本在80元/头。大大提高。而据2016~2017年我县保险指标数据能繁母猪投保在10万头左右,育肥猪在28万头,保险覆盖率不到20%。

6.3 综合处理成本较高

我县处理中心日处理量在10吨左右,满负荷运行一年可以处理3 000吨(约20头/吨),但由于收集耗费的人力和物力加上收集的数量上不来,设备闲置率高、吃不饱,造成综合处理成本高。后续资源化利用虽然成型,但因为可供利用的残渣不足,难以形成规模,不能带来直接经济效益。

6.4 体会建议

6.4.1 高位协调,参照沿海发达地区的农业县,财政加大投入力度,扩大保险覆盖面,提升病死动物收集率。

6.4.2 综合考虑处理中心的设备处理能力,协调就近跨区域病死动物收集后归集中心处理,以摊平处理成本,以为后续残渣处理形成规模效应。

6.4.3 加大处理残渣利用的科研力度,利用科技项目的实施,拓宽残渣利用渠道,扩大资源化利用成果,同时也可以为中心补充造血功能。

[1]李小宁,李维萍.创建科学高效的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系统势在必行[J].中国牧业通讯,2010,(19):1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

[3]陈小花,应小红.加强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无害化处理[J].安徽农学通报,2009,15(1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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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713

C

1006-4907(2017)05-0023-04

10.3969/j.issn.1006-4907.2017.05.011

彭先(1976~),男,湖南长沙县人,兽医师,大学本科,主要从事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409930664@qq.com。

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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