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编年体问题初探
2017-11-22王雨亭
黑龙江史志 2017年12期
关键词:铁路
王雨亭
(中国铁路总公司档案史志中心《中国铁路志》编辑办公室 北京 100844)
编年体问题是志书中常见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方志理论滞后的表现。笔者在编辑铁路行业志(局志,中国铁路志,铁路分局志,站段志)及参与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工作中都见过此类问题。这个问题业内人士眼里常有,笔下缺少解决的理论探讨。如果不解决,志书很难起到“存史、教化、资政”的功能。
一、什么是编年体?
编年体是修志中常用的一种基本方法。它完全以时(年)系事,按照事件发生的顺序,逐年、逐月、逐日记事。这种方法有三个优点,一是以时为序记事清楚;二是记事结果符合人们认识事物规律;三是符合竖不断线要求,按年度收集资料,稍加编排,即可完成长编的编写任务。特别是写大事记,以编年体为基础,结合纪事本末体全面记述,多为业内人士采用。但是,如果在分志的竖写单元中使用这种方法,将志稿写成大事记,就不符合志书体例。这种现象笔者称之为“编年体”(下同)。在编写中国铁路志、铁路局和火车站以及铁路给地方所写志书中,普遍存在这个问题,有必要进行研讨。
“编年体”记事不完整,没有反映事物有来龙去脉和总体情况。正在编写的《中国铁路志》初稿中有段文字记载,“1954年,参加铁道兵随军工作的5384名原铁路职工调回铁路工作”。看到此处,读者必然要问,这批职工因何调回铁路?又为何出路?何年出路?何年随军?为什么随军以及出路背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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