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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型环境风险到社会风险的转化及治理对策

2017-11-21朱德米李兵华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7年5期

朱德米+李兵华

摘要: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随着工业化的发展,我国亦进入环境高风险期。突发型环境风险不仅给社会带来重大灾难,随着风险的转化,灾难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引发社会风险。文章通过案例与理论分析,对突发型环境危险到社会风险的转化方式与形态、传导机制进行探讨,阐明媒体传播、政府干预、民众受体要素在传导中的作用,以期为防范突发型环境风险进一步转化为社会风险的治理对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突发型环境风险;社会风险;社会风险放大

中图分类号:D035.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60(2017)05-0110-06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经济社会转型时期,进入了环境高风险、社会风险多样化时代,“转型社会+风险社会”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境遇。现代工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化学药品不仅在使用中产生环境危害,而且在生产、运输、仓储等过程中也容易出现重大环境危害事故,引发环境风险。2015年8月12日,天津市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虽然在重化工业集中的城市化学品泄漏或爆炸事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但天津港爆炸事件震撼人心,让公众不得不对当前转型时期快速城市化背景下的“风险社会”产生畏惧。近年来,我国多地发生了因为突发型环境问题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例如2009年湖南瀏阳镉污染事件、2012年江苏启东“反污染”事件、2013年河北沧县“红色井水”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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