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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扶贫发电项目融资运营模式研究

2017-11-16张文宁李存斌

创新科技 2017年7期
关键词:融资模式运营模式

张文宁 李存斌

[摘 要] 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对融资运营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首先利用利益相关方对项目的参与主体分别进行权力和利益分析,在此基础上,分析国内外光伏发电系统的主要运营模式,发现我国在前期融资和后期运营管理方面比较欠缺。面对我国光伏产业“大而不强”的现象,针对融资模式和运营模式提出建议。

[关键词] 光伏扶贫发电项目;融资模式;运营模式

[中图分类号] F8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0037(2017)7-56-3

Study on the Financing and Operation Mode of Photovoltaic Anti-Poverty Power Generation Project

Zhang Wenning Li Cunbi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 Beijing 102206)

Abstract: Photovoltaic anti-poverty power generation project puts forward higher requirements on the financing and operation mode. Firstly, this paper conducted the power and benefit analysis of the project's main participations using the stakeholders. On this basis,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main operation mode of photovoltaic power generation system both at home and abroad, and found that financing at the earlier stage and operation management at the later stage are relatively inadequate in our country. For the phenomenon of "big but not strong" in Chinese photovoltaic industry, suggestions were given for financing mode and operation mode.

Key words: photovoltaic anti-poverty power generation project; financing mode; operation mode

随着传统能源供应的日趋紧张和产业技术的不断进步,世界各国纷纷加大力度研究与开发太阳能等可持续能源,促进了光伏市场的蓬勃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具有经济收益高、稳定性好、节能减排效果明显、运营维护成本低等特点,在扶贫地区(特别是精准扶贫)具有很大的优势。目前,我国在光伏扶贫项目上的研究还比较缺乏。本文首先利用利益相关方对项目的参与主体分别进行权力和利益分析,在此基础上,分析国内外成功的光伏发电系统的主要融资、建设及运营模式,通过对比分析我国目前光伏电站难以有效率地进行市场化运作的主要原因,指出光伏扶贫项目在融资及运营模式上的研究比较欠缺。面对我国光伏产业“大而不强”的现象,针对融资模式和运营模式提出合理建议。

1 利益相关方权力利益分析

關于利益相关方的定义,美国项目管理学会(PMI)在项目管理知识体系(Project Management Body of Knowledge)中指出,项目利益相关方是指积极地参与项目,其利益受项目的执行和结果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的个人与组织[1]。Helen Sharp定义利益相关者为:能够影响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在组织实现目标的过程中被影响的人或群体[2]。

光伏扶贫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都需要各利益相关方的协同合作,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保证合理收益。因此,要进行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模式的研究,首先要识别各个利益相关方。在光伏扶贫项目的建设运营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由于自身拥有的资源和所处的位置不同,会采取不同的措施来保证自己的利益,如果所采取的措施发生矛盾,就必须明确相关方的作用和地位,以此为基础建立项目的建设运营模式[3]。如表1所示,通过对相关专家进行调查,分析了光伏扶贫项目主要的利益相关方。

2 国内外建设运营模式比较

光伏产业发展迅猛,根据国际能源机构光伏发电系统计划(IEA PVPS)最新统计报告显示,2016年全球光伏发电装机总量突破280GW,创历史新高。其中,中国以78.1GW的装机量,继续领跑全球光伏市场。日本累计装机容量为42.8GW,排名第二。德国推出上网电价政策之后,发展迅速,累计装机容量达到41.2GW。

随后的顺序依次是美国、意大利、英国、印度、法国、澳大利亚和西班牙,以上是2016年装机容量排行前十的国家。因此,欧洲仍然是全球光伏的重要市场,日本、美国处于行业领先。本文接下来对欧洲、日本、美国、中国四大地区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投资运营模式进行研究。

2.1 欧洲模式

从区域发展的角度来看,2016年亚洲成了全球最大的光伏市场。但欧洲长时间作为世界光伏的主要市场,其太阳能电站的运营模式已经十分成熟。因此,研究欧洲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运营模式对于我国相关模式的研究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在欧洲,总承包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采购、安装,是一种与EPC模式类似的运营模式。不同的是,总承包公司还有开发商与发电系统集成商两大重要角色[4]。总的来说,欧洲光伏项目公司身兼四大角色:项目开发商、工程总承包商、发电系统集成商、系统安装商。endprint

太阳能光伏电站的运营模式大致有2种:按照本国制定的光伏上网电价及运营年限(FIT)等政策,对太阳能光伏电站进行经营管理,通过输电、售电的方式从中获得稳定的合法收益;光伏电站建成以后,直接将经营权与所有权转让,快速回收成本,获得收益。

2.2 日本模式

日本对于太阳能的利用主要是在热水、空调、暖气等方面,日本在取暖设备方面的技术水平很高,这是太阳能热利用成本低、效率高的原因。

在日本,市场光伏产品的进入门槛较高,这体现在有2个重要的认证上——J-PEC认证与JET认证,分别由日本太阳能发电普及扩大中心与日本电气安全环境测试实验室颁发,两者分别针对不同光伏发电市场的产品提出相关检测要求。

同时,日本通过太阳能发电所产生的利润扶持当地社区,这种全新模式既能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又为解决社会难题提供了资金,值得我国光伏扶贫地区借鉴。

2.3 美国模式

美国长时间位于世界光伏市场第四的位置,因此其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发展也相对比较稳健。与欧洲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模式相比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投资人一般是电力公司、银行或光伏企业,项目公司是发电系统的集成商,负责接下来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美国太阳能光伏电站的运营模式为电力采购协议模式(Power Purchase Agreement,PPA),电力公司特定时间特定价格购买太阳能光伏电站所产生的电力资源,从而项目的开发商与投资商获取经济利益。

2017年,美国最新成立“政府社区太阳能合作联盟”——市政府集体购买社区太阳能电力。没有安装条件的用户,可以去购买当地社区及其附近设置的部分光伏发电系统使用。购买的发电系统可以自给自用,也可以出售给电力公司,以此来削减电费支出。这种方式能够避免成本、技术方面的难题,也可以帮助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节省能源使用成本。

2.4 中国模式

在光伏产业发展过程中,产业竞争力尤为重要。从2007年开始,中国光伏电池与组件供应着全球70%左右的光伏市场的需求,世界排名第一,实现产品成本的极限突破。尽管中国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但市场化运作程度非常低,缺乏建设运营管理,显示出中国光伏产业“大而不强”的产业形象,暴露出产业发展体系脆弱等问题。

目前,我国的光伏电站主要有2种建设方式:以示范工程建设起来,国家在投资初期给予财政补贴和上网电价补贴;项目业主自有资金投资、自发自用的模式。政府部门对其所分管的太阳能光伏电站进行项目审批、业主资质认证以及电站建成验收,对于前期的融资和后期的运营维护不予关注。这就造成我国太阳能光伏电站建成后发电容量不能保证,降低了其在能源市场的竞争力。这是目前我国太阳能光伏电站,特别是扶贫地区电站亟待解决的问题。

2.5 不同模式比较

经过对各个地区建设运营模式的研究,发现国外模式非常值得借鉴,总结欧洲、美国、日本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运营模式的优点如下:①欧洲运营模式的最大优势就是有利于项目开发商迅速的收回投资,同时可以避免经营不当造成的风险,提高市场化运作程度;②美国的运营模式,极大限度地发挥了金融机构在光伏市场的效用,保证了资金运作效率,促进了光伏电站的市场化运作,最新的“政府社区太阳能合作联盟”模式在原来模式的基础上更有助于中低档收入的家庭节省能源使用开支;③日本光伏市场在第三方认证方面要求十分严格,这有助于提高光伏产品的质量,保证项目建成后发电效率。

3 光伏扶贫发电项目融资运营模式

3.1 投融资模式

融资是光伏扶贫发电项目首先要解决的难题。近些年,虽然国家对光伏电站项目的补贴逐渐增多及细化,但光伏电站项目尤其是扶贫地区的光伏电站项目前期融资仍然不容乐观。因此,急需分析融资障碍,理顺利益关系,创新融资模式。

3.1.1 公私合作制(PPP模式)。PPP模式始于20世纪80年代,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通过合同结成长期稳定的契约和合作伙伴关系,在合作过程中,公私部门双方共同承担风险、分享利益,发挥各自的资源与优势为社会提供更有效率的基础设施和产品。采用PPP模式把社会资本和政府结合起来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既可以解决融资问题,也引进了先进的管理方式,能为政府减轻很大负担。

3.1.2 众筹模式(大众筹资模式)。众筹是指项目方通过网络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众筹模式下投资者不再局限于单独的企业或机构,与传统融资模式相比,众筹更为开放,通过这种方式募集大量小份的资金,最后汇集成项目建设的初始投资。

首先,项目相关负责人通过网络等平台发布信息,向感兴趣的社会公众及投资方介绍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初始投资、规划设计、建成后收益情况。然后,社会公众根据自身兴趣决定是否参与投资。项目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筹集到预期融资,则开始进行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成功后主动将项目的运营情况向投资者展现并进行收益发放。如果规定时间内没有达到预期收益,则立即将项目资金返还公众投资者。第三方监理公司的监督是这种模式的有效运行保障。

3.1.3 风险分担模式。第三方的认证和监管可以提高电池组件及光伏系统的质量,此外,保险公司以其质量为光伏项目提供保险,包括发电量保险、项目质量保险及发电收益保险等。这样可以建立各个相关方的监督及风险分担,获得银行的贷款和投资方的投资。保险公司的保险帮助企业获取银行信任从而增加对光伏扶贫项目贷款的发放,有效促进光伏项目的市场化、规模化建设运营。

3.2 运营模式

目前,光伏扶贫项目有分布式小型发电系统与大型集体电站2种。

3.2.1 分布式小型发电系统。建议采用风险高、收益高的“自消费”模式,随着电网电价的上涨。光伏对于很多建筑和用户都将达到平价。电站建成以后,可以由贫困户自己运营维护,“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这样能节约成本。同时,项目也应通过电网企业进行结算,禁止开发商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同建筑业主进行交易,过往大量失败经验证实,该方式存在诸多缺漏与弊端。

3.2.2 大型集体电站。建议选择长期、低风险、低效益的“上网”模式,电站建成以后,后续的运营维护由运维企业负责,使发电收益更有保障。对于大型集体电站来说,电池组件的质量是影响发电效能的主要原因,通过质量评定机构认证的光伏产品,能够保证其质量和发电效能。大型集体电站想要快速收回投资,可以转让光伏电站所有权和采用“政府社区太阳能合作联盟”模式。

4 结语

在利用利益相关方对项目的参与主体分别进行权力和利益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国外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运营模式的研究,发现我国目前的两种主要的光伏电站建设运营模式,大多只涉及项目的开发,较少考虑到项目建成后的生存问题。关于项目的融资及后期的运营模式都极度缺乏,迫切需要开发引进适合我国目前电力市场改革现状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融资与运营模式,因此针对融资模式和运营模式提出了建议。

参考文献:

[1] 周娟.基于利益相关方视角的ZTSSJ培训项目治理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09.

[2] Sharp H,Finkelstein A,Galal G. Stakeholder identification in the requirements engineering process[J].IEEE Computer Society,1999(9):387-391.

[3] 张宏伟.分布式光伏發电投资建设运营模式研究[J].智能建筑与城市信息,2014(1):98-103.

[4] 葛鑫.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运营模式研究[D].北京:华北电力大学,2015.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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