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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江西成人中等专业教育发展历史检视

2017-11-15卢建平钟显东

职教论坛 2017年24期
关键词:发展历史

卢建平+钟显东

摘 要:新时期江西成人中等专业教育发展经历了蓬勃兴起、深化改革、全面转型三个阶段。成人中专的蓬勃兴起主要源于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教育“超额需求”;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有效的政策规范和调控,在一个较长时期稳定了成人中专办学的质量、秩序和规模;在我国市场经济走向成熟及人口结构发生变化的背景下,成人中专因缺少制度化的努力而产生分化。检视江西成人中专的兴替及其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变迁,对当前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具有重要启示:在办学思想方面,始终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在教育目标方面,实现从学历本位到能力本位的深刻转变;在治理方式方面,努力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创新的系统集成。

关键词:成人中专;发展历史;政策文本

作者简介:卢建平(1958-),男,湖南长沙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职业教育研究院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学;钟显东(1951-),男,江西赣州人,原江西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调研员,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学。

基金项目: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新时期江西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与制度变迁研究”(编号:16YB095),主持人:卢建平。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7)24-0058-04

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简称“成人中专”,下同)是“对具有初中毕业或相当于初中毕业文化程度成年人实施的专业或专门技术教育,以培养合格的各类中级专业或技术工人、技术农民及其他劳动者”[1]。成人中专是成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业型成人中等教育”,故长期以来被纳入中等职业教育的全口径统计范围,实际成为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三校”之外的第四类中等职业教育。2017年起,江西省所有成人中专学校根据该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颁发的《关于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指导意见》,不再招收新生,其中独立办学、符合条件的可以改办普通中专学校,其他学校予以划转并撤销[2]。此举意味着江西省自改革开放以来存续的成人中专淡出现实的教育领域,成为一种历史样态。检视江西省成人中专的兴替,研究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变迁,对当前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办学与招生

江西省新时期成人中专的办学与招生,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蓬勃兴起阶段(1983-1990年)

1978年,我国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非常迫切。为迅速改变当时企业、行业部门青年职工队伍整体文化知识和技术能力不足状况,1982年9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举办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试行办法》(国发[1982]119号),明确职工中专的办学任务:从具有一定实践经验(两年工龄)的正式职工中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等专业人才,要求企事业单位、业务部门、教育机构、群众团体等积极办学。同年11月,江西省教育厅颁发《关于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审批若干问题的意见》([82]赣教字第366号),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就本省职工中专的审批范围、办学条件和审批程序作了补充规定,自此开启行业系统、地市政府以及大型企业申办成人中专的热潮。1983年、1984年、1985年、1986年,经江西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成人中专学校(班)分别为18所、7所、32所、20所;这些学校根据培养对象不同,区分为职工中专、农民中专、干部中专等类型。同时,全省有80余所县区教师进修学校与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具备成人中专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联合办学。到1990年,全省成人中专(含国家部委所属单位在赣举办的成人中专)正常办学学校有162所(其中县区教师进修学校90所)、招生11318人、在校生28215人;1985-1990年毕业生总数为33958人,略超当时全省青壮年职工总数的5%。

(二)深化改革阶段(1991-2000年)

成人中专的性质是学历补偿教育。上世纪90年代,随着成人中专特定任务逐步完成,传统生源减少,一些成人中专学校陆续停止招生办学。1991~1996年,江西省成人中专正常办学学校数量依次下降到157所、146所、133所、130所、127所、120所。但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及新兴民营经济发展对中等专业技术人才提出新的需求,江西省成人中专抓住机遇,推进招生制度改革,拓展办学渠道:1992年,成人中專开始对农村高中毕业生实现免试入学,当年全省招生总数大幅增长,一度突破20000人;1994年,独立设置的成人中专学校允准在当年招生计划内招收参加中考并达到一定分数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3]。1996年,江西省教委转发国家教委《关于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教成[1996]21号),明确“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其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应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等教育整体规划内,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自1997年起,成人中专全面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承担中等职业教育任务。招生制度的改革,丰富了成人中专的生源,增强了成人中专的吸引力。1998年,全省成人中专招生21392人、在校生54573人,均达到历史峰值。

(三)全面转型阶段(2001-2016年)

进入新世纪之后,随着成人中专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以及技工学校的办学功能日渐同化,江西省成人中专进入全面转型发展阶段。在管理体制方面,2001年,江西省教育行政部门机构和职能调整,设立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统一管理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在内的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体制方面,随着机构改革和国企改制,行业企业的职业教育动能减小,一批秉持“培养自己的人、为自己服务”观念的成人中专学校逐渐退出学历教育,回归本单位或本系统的干部、职工非学历培训;另一批办学条件较好、质量较高、市场适应性较强的成人中专,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在办学条件较好的职业高中、成人中专等学校基础上改办或增设普通中专的报告》(赣教职成字[2004]21号)精神,改办成普通中专,现今在全省首屈一指的中等职业教育万人大校即是由职工中专转制改办的学校;其余成人中专按原有建制招生办学,实质上完全融入中等职业教育序列。2015年,江西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编办五部门联合颁发《关于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指导意见》,其时全省举办成人中专学历教育的学校为14所,招生4575人,毕业生2593人,在校生9602人,而其中只有2所学校是独立设置的成人中专学校。endprint

二、教学和管理

(一)专业设置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试行办法》,成人中专的专业参照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的专业目录设置。1986年,江西省成人中专招生专业达到114个,全面覆盖《中等专业学校专业目录》(1963版)的8个科类:工科、农科、林科、医药卫生科、财经科、政法科、艺术科和体育科。这些专业设置反映了部门、企业等办学主体的人才需求,体现出很强的针对性。1993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技术产业进步,增设了计算机应用、市场营销、房地产经营管理、涉外会计等30多个新专业。

针对某些专业存在名称混乱、内涵界定不清的现象,江西省教委在1998年颁发《江西省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设置及审批办法(暂行)》,提出规范专业设置的5项原则:①从地区和部門(行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对中等专业人才需求的实际出发;②专业名称应参照国家教委制定的全日制或成人中专教育的专业目录;③应合理布局,按地域协调、行业归口、合理分工;④要从学校的办学条件、行业特点和办学优势出发设置和建设若干骨干特色专业;⑤所办专业的办学形式要视不同情况扬长避短。2001年以后,江西省成人中专与其他三类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按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00)要求规范的专业名称设置专业和招生。

(二)教学计划、大纲制订与实施

江西省成人中专办学之初,各校参照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同类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结合“成人”、“在职”、“定向”的教育特点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大纲,并报省教育厅审定同意后执行。1990年,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制订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试行)》(教成[1990]010号),明确成人中专教学计划可采用学年制、学分制、单科累计制,规定不同科类的学习年限、教学周及总课时数。江西省教委随即转发国家教委文件,要求各校严格依照国家教委《原则意见》,制定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并随后组织专家对成人中专1991年招生的71个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进行审订,进而完善了全省成人中专一年一度由省教委审定教学计划的制度,统一了成人中专相同专业的教学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成人中专教学水平参差不齐问题。

1997年,随着成人中专生源发生变化,江西省教委组织专家,根据国家教委《关于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教成[1996]21号),修订成人中专80个专业教学计划和60种主干课程教学大纲,并汇编成《江西省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一书印发各校,以此作为组织和检查考核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

2000年3月和2009年1月,教育部先后两次修订《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4],江西省成人中专学校及时按照《意见》修订实施性教学计划来组织教学。

(三)质量测评和教学研究

为保证成人中专教学质量,江西省教委在1986年即建立成人中专教学质量测评制度:从每个专业当中选取3门主干课程,组织在校学生按专业参加全省抽查考试;考试依照省教委审订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范围和标准命题,抽考时省教委派出若干个巡考组到考点检查。可查阅到的资料[5]记载:1991年,抽考5360名学生,考试合格率为79.3%;1993年,抽考5684名学生,涉及13门课程,考试合格率为80.5%;1994年,抽考广播电视、函授类成人中专学校1500学生,考试合格率为89%;1996年,抽考近万名学生,涉及1l门课程,考试合格率达到94%;1998年,设考场801个,抽考20000余学生,涉及30门课程,考试合格率为88%;1999年,设考场870个,抽考22000人,涉及24门课程。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教学质量测评,为成人中专实现教育教学目标提供了有效的反馈控制手段,在保障教学质量、提升办学声誉方面都有深远的影响。

为提升成人中专师资教学业务能力,江西省通过建立校际专业和课程协作组织开展教研活动,1986年即建立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会计基础、解剖、力学等10个课程教学协作组,理工类、管理类、文秘类、医药卫生类、农林类等5个专业大类教学协作组。1990年,增设思想教育课协作组,并在政治课教学协作组和思想教育课协作组的基础上成立“成人中专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作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交流平台。1995年11月,省成人教育协会设立成人中专教育专业委员会(研究会),专委会每年召开常务理事会和“全省成人中专学校联席会议”,定期出版内部期刊《江西成人中专教育研究》。1998年,江西省成立成人中等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组织教学理论研究,组织课程教学协作组和专业类教学协作组编制实施性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编写教材及组织教学测评等。2001年江西省教育厅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管理机构调整之后,省成人中专教育教学研究汇拢到江西省职业教育学会中专教育委员会,成人中专和其他普通中专学校一起成为理事单位,在统一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组织内开展活动。

(四)学校评估

学校教育评估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江西省成人中专评估基本形式有合格评估和示范性学校评估两类。

1.合格评估。合格评估是一种普适性评估,最先在高等学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进行。由于成人中专参照普通中专模式管理,有普通中专评估经验可供借鉴,所以相对职业高中而言,成人中专较早就开展了合格评估。国家教委于1990年下发《关于开展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成[1990]022号)。1991年,江西省教委按国家教委要求,安排全省经省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委备案的独立设置成人中专学校分批参加评估。第一批次参加评估的学校共55所,其中地(市)政府主管的33所,省直厅局主管的22所。经过参评学校自查、省市教委和省直厅局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查等环节,第一批次成人中专评估工作于1993年完成,评出合格学校15所,基本合格学校18所,不合格学校12所,待复评后确立等级的学校10所。根据评估文件规定,“不合格”和“待复评后确定等级”的学校停止招生,限期整改,待条件基本具备,经重新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招收学历生。第二批次评估于1997-1999年进行,评估对象是广播电视、函授中等专业学校,共评估5所总校及其所属的53所分校和75个工作站,评估的结果是5所总校均为基本合格,分校当中合格27所、基本合格22所、不合格4所,工作站有21个合格、48个基本合格、6个不合格。2003年,国家统一了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的评估标准,当年江西省20所独立设置的成人中专学校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新一轮中等职业学校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7所、基本合格10所、暂缓通过3所。endprint

2.示范性学校评估。1995年7月,江西省教委按照国家教委《关于评选省、部级示范性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通知》(教成[1995]5号)精神,开展示范性成人中专学校评估工作,评选范围是第一批次成人中专评估中评为“合格”的独立设置学校,评选数额控制在全省学校总数的5%以内。1995年底,省教委在申报学校自评的基础上,组织评选组对申报学校逐校进行评估选优,评定5所学校为“省、部级示范性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经省政府审定批准后于次年公布。

江西省历次成人中专学校评估对促进学校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和提高整体办学水平起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当时学校办学主体多是行业(部門)、企事业单位,评估实际上是在“管、办、评”分离的格局下进行,保证了教育行政部门有效履行管理学校的职责,落实国家依法治教的要求。

三、总结和启示

新时期江西省成人中专变化轨迹表明:①成人中专蓬勃兴起主要源于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教育“超额需求”。文革十年动乱结束之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青壮年职工生涯发展,都对教育寄予了强烈希望;成人中专将目标定位于中等专业学历补偿教育,形成与其他教育类型错位竞争的格局,赢得了独有的发展空间和政策支持;②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有效的政策规范和调控,在一个较长时期稳定了成人中专办学的质量、秩序和规模。在教育体制改革带来的成人中专办学主体多元化、发展非均衡格局中,利益最大化追求与理性发展的冲突不可避免。为此,政府部门围绕成人中专的办学准入、招生秩序、质量监控等关键问题制定规则、措施,履行制度供给的职能,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拓展和优化发展空间;③在我国市场经济走向成熟及人口结构发生变化的背景下,成人中专因缺少制度化的努力而产生分化。面对中等学历教育由“超额需求”转向“选择需求”,有的学校在政府部门最初提供的办学条件和制度红利基础上,积极拓展市场和吸纳社会资源,形成了办学的优势和特色,实现从外延式增长到内涵式发展的转变;也有的学校沿袭计划经济背景下封闭式办学的老路,最终淡出教育领域。

“当代性是一切历史的内在特征”,因为“只有现在生活中的兴趣方能使人去研究过去的事实”⑥。检视新时期江西省成人中专的发展历史,也是可以从中寻绎对当前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特别是对居于基础地位的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启示:①在办学思想方面,要始终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职业教育从普通教育当中分离出来并形成一种新的教育体系,是国家调整教育结构以支撑实施创新驱动、创造人才红利发展战略的重大制度性安排,具备强大的发展动能。因此,吸收成人中专“依托系统、按需办学、学用结合”的历史经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布局职业教育,对接产业需求设置和调整专业,在政府引导下充分吸纳行业、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并与之共享成果,是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康庄大道;②在教育目标方面,要实现从学历本位到能力本位的深刻转变。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在2016年已达42.7%,预计到2019年将达到50%以上,中国将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7]。据此而论,中等专业教育学历不再是求学者的重要目标,而掌握适应产业发展升级的专业技能将成为劳动者终身不息的追求。职业学校固守单一学历教育办学领域没有出路,必须确立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目标,增强职业教育办学的开放性和多样性,在做强做优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同时,做大做活职业培训,使职业教育成为增进学习者职业能力和劳动者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教育;③在治理方式方面,努力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创新的系统集成。职业教育现代化已经具备雄厚的物质基础,建设的重心要转到制度的现代化上来。一方面,要激励制度创新并正视制度创新价值取向的利益背景,倡导职业教育各利益相关主体通过协商、对话、合作等方式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管理,实现职业教育由政府的单维管理转向利益相关者的多元共治[8]。另一方面,要把随机性、碎片化的政策措施集成为制度系统,突破制度缺失、制度冲突所带来的各种不同性质的制度困境,增加职业教育主体行为稳定性和可预期性,让制度成为促进发展变革的内生变量。

参考文献:

[1]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中国成人教育改革发展三十年[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11:203.

[2]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指导意见(赣教发[2015]10号)[Z].2015.

[3]漆权.江西教育百年[M].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2001.7:261,284.

[4]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的通知(教职成[2000]2号)[Z].2000;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Z].2009.

[5]漆权.江西教育百年[M].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2001:247,273,284,304,329,341.

[6][意]贝奈戴托·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与实际[M].傅任敢,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1:2-3.

[7]张烁.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年增长12.7%[N].人民日报,2017-07-11(12).

[8]陶军明,庞学光.职业教育治理:从单维管理到多元共治[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6(21):22.

责任编辑 王国光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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