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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残粉”:在追星中自我埋葬

2017-11-14王三水

中国青年 2017年5期
关键词:爱豆追星认同感

文|王三水

“脑残粉”:在追星中自我埋葬

文|王三水

粉丝圈也是层次复杂,根据粉偶像的程度和行为,分为“路人粉”、“博爱粉”、“死忠粉”、“黑粉”、“脑残粉”等不同群类。只有行为疯狂,追星追得六亲不认,价值观混乱,连偶像犯错也力挺,甚至为追星倾家荡产的粉丝才是真正的“脑残粉”,因为他们的行为远超常人理解范畴,所以被人戏谑“脑残了吧”。

混迹粉丝圈多年,见到过各式各样的追星行为。有像我这样的“温和派”,也见过让人错愕的疯狂行为,例如有辍学整日蹲在机场接机的,有透支信用卡给爱豆送礼物的,有整个月在酒店蹲点等候签名的,还有见面会上给偶像下跪的,有非法入侵偶像家中被抓的,还有一言不合对他人人身攻击的……

在心理学上说,自我成长有一个“理想化”的需求,个体在发展过程中,非常需要一个理想化的、完美的客体,通过与这个客体保持紧密的联系,才能感觉自己是好的。追星大多是粉丝自我欲望的向外投射,偶像身上投射了粉丝自我,寄托粉丝对自我理想形象和理想生存状态的期许。正如荣格所说,“对偶像的崇拜,就是对自己的崇拜。”你很难要求脑残粉去否定自己的偶像,因为那无疑是在要求他自我否定。

“光环效应”可以诠释大多数粉丝的追星行为。在看到偶像身上的一个优点,形成好的印象后,就倾向于据此推论偶像其他方面也这么好。身处在粉丝群体里,个体还极容易对集体产生高度的认同感和向心力,自觉地表现出极大的忠诚,乐于接纳同阵营的支持者,排斥阵营之外的“他者”。这是“我家爱豆”,这是“我家爱豆的电影”,这是“我家爱豆代言的”……把自己划分为“某人的粉丝”,在身份认同感的驱动下,通过积极鼓吹自己的偶像和粉丝团,相信自己偶像比别家好,自家群体比别家好,以此来获得更充分的社会认同感和自尊感。

基于“光环效应”、“偶像即我”和“社会认同”的多重心理作用,“脑残粉”在追星过程中是一个“非理性”的状态,以致会采取不加节制的过失举动。譬如一名曾任某知名艺人后援站站长的粉丝,曾在贴吧向广大粉丝发帖称,“我们要实施血腥统治,只要有对爱豆不利的言论,一概坑杀之,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对爱豆不顾一切的热爱,激发了脑残粉非凡的组织力和行动力,随时准备为偶像欢呼,为偶像拼杀。

在粉丝圈有一个特殊的团体——Anti-fan,起源于韩国,是那些反对特定艺人并进行攻击的粉丝群。很多脑残粉不仅会无条件拥护自家偶像,还会对和自家偶像有利益冲突的其他艺人采取恶意攻击,甚至不惜违反法律底线。例如在网络上散布关于敌对艺人的谣言,假扮粉丝集体给对方喝倒彩,给要“anti”的艺人寄送刀片、有毒液体等奇奇怪怪的东西。

黑格尔早就说过,崇拜的过程是自我人格放弃的过程,在对偶像的疯狂迷恋中,“脑残粉”容易把自己依附于偶像存在,并逐渐埋葬了自己。“脑残粉”的情绪随着偶像波动起伏,偶像一旦出了差错,巨大的幻灭感就吞噬了自我。在他们看来,“一个鸟儿可能会飞错方向,但一群鸟儿绝不会飞错方向。”

说到底,喜欢偶像其实本没有错,但如果丧失底线和边界沦为“脑残粉”就实在不值当。追星要时刻保持一个最低的警惕——不要丧失自我。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遥远虚幻的他者身上是不靠谱的,一个个“周立波”、“吴亦凡”无疑粉碎了多少青年的美好幻想。

也许有一天,“以前爱看的节目,现在不爱看了;以前崇拜的偶像,现在不崇拜了。这都值得高兴,因为可能表示你人生迈向了新阶段。曾经迷倒你的,那些人的魅力和智慧,都只是你人生的阶梯,你一旦踩过它而往上,回头看时,你会诧异那阶梯既不亮眼,也不崇高了。请别为此而感伤,因为你已越过它。”

责任编辑:浮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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