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勰对“依经立义”之体认①
2017-11-13朱供罗
西南学林 2017年1期
朱供罗
(昆明学院人文学院)
“依经立义”一词为刘勰首创。刘勰在简述王逸对《离骚》的评论时,没有引述整句话“夫《离骚》之文,依托五经以立义焉”,而是将王逸的观点概括为:“《离骚》之文,依经立义”。“依经立义”成为一个特定的词组,出自刘勰之手,但这一词组所指称的“依据经典而确立意义”的文化现象却早已有之。先秦的不少典籍常常引用《诗》《书》而立言、立论,可以看作是“依经立义”的萌芽时期,在汉代确立儒家五经的经典地位后,“依经立义”更是成为一种普遍的思想文化现象,它既是普通大众的话语建构方式,也是儒家士子的理论建构范式和思维方式。
刘勰对“依经立义”的定型成词功不可没,但刘勰没有对“依经立义”展开深入的理论思考,这也不是《文心雕龙》肩负的任务。不过,刘勰还是在不少地方体现了对“依经立义”的体认。这种体认即体察与认识,是对于“依经立义”的认识与评论,判断与评价。这种体认不等于“依经立义”本身,而是将“依经立义”当作体认的对象,将由“经”生“义”的现象、过程及其效果当作体认的内容,由此而产生关于“依经立义”的判断与评价。这种体认也不是纯粹关于儒家、儒经的体察与认识,而要涉及所依之“经”与所立之“义”的连锁关系。刘勰对“依经立义”的体认大体表现在“依经立义”之益、“依经立义”例评、“依经立体”评述三个方面。
一、“依经立义”之益
刘勰在《序志》篇谈到10位文论家的文论观点存在缺陷:
详观近代之论文者多矣∶至如魏文述《典》,陈思序《书》,应瑒《文论》,陆机《文赋》,仲治《流别》,弘范《翰林》,各照隅隙,鲜观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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