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代埃及人法的意识
2017-11-11王亮
王 亮
(福建工程学院 人文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8)
论古代埃及人法的意识
王 亮
(福建工程学院 人文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8)
古代埃及没有成文法典,但并不能就此认为古埃及人没有法律意识。事实上,在古代埃及文明的早期,埃及人对法就已经有了基本的认识,因为古往今来,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法都是这个国家的立国之本,是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重要机器。在此,通过对古代埃及司法体系演进过程的梳理,揭示出隐藏在司法制度背后埃及人的法律意识。正是埃及人这种独特的法律意识才使其创建起一套独特的司法体系,从而为埃及文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古代埃及;法律;意识
众所周知,古代埃及并没有成文法典,与法相关的内容仅是一些零散地被记录在纸草、陶石片和石碑中的案例或条文。然而这并不能就此说明古代埃及人没有法律意识。早在埃及文明初期,埃及人对法已经有了基本认识,并以此为标准制定了法律。为此,对古代埃及人法律意识进行梳理,将有助于我们构建古代埃及的司法体系。
自20世纪70年代起,学界对古代埃及法律的研究方兴未艾。*E. D. Bedell, Criminal Law in Ramesside Period, Waltham: Brandeis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Mediterranean Studies, 1973; A. G. Mcdowell, Jurisdiction in the Workmen’s Community of Deir El-Medina, Ann Arbor: University Microfilms International, 1987; J. Tyldesley, Judgement of the Pharaoh Crime and Punishment in Ancient Egypt, London: Weidenfeld & Nicolson, 2000; R. VerSteeg, Law in Ancient Egypt, Durham, N.C.: Carolina Academic Press, 2002; 王亮:《新王国时期古代埃及法律文献整理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东北师范大学世界古典文明史研究所,2014年;井涛:《古埃及法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但是,囿于早期法律文献的缺失,*自19世纪90年代起,西方学界便致力于整理古埃及的法律文献,但是由于古王国时期考古挖掘物的缺失,所以学者收集整理到文献资料多集中在新王国至后王朝时期(约公元前1550年——前33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