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的法律问题
2017-11-04沈玉杨澜高越
法制博览 2017年10期
关键词:法律
沈玉+杨澜+高越
摘 要:预付式消费是由消费者首先对商家授信,预先付费,然后延期消费其服务和产品的一种消费模式。这种模式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有很积极地作用,但是由于立法和经济状况的原因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消费者权利易收到侵害,预付式消费的管理混乱。所以需要法律进行规制,理论的发展是预付式消费渐趋完美的前提。
关键词:预付式消费;消费者权利;法律;经济发展;侵权与维权
中图分类号:D9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29-0059-02
作者简介:沈玉(1998-),女,汉族,安徽六安人,华北电力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杨澜(1997-),女,汉族,河南罗山人,华北电力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高越(1998-),女,汉族,江西赣州人,华北电力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
预付式,现如今已经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一个词。之所以预付式如此快速被人们接受,得益于我国经济水平的迅速提高,人们的消费心理的转变同时也是社会多样化发展的必然要求。预付式消费,字面意思来说就是提前付款的消费。在我们周围,不管是经常使用的公交卡还是网上充值办理的会员都可以归纳为预付式消费。而事实上,我国法律并没有对预付式消费划出明确的界限,自从几年前预付式消费这一模式产生,我国法律对其的制约和监管就一直很薄弱,无法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靠近我国的日本对于预付式消费在法律上的定义是:“预付式证票是指记载有金额或者物品数量或用电磁的方法记录金额或者物品数量的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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