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资源开发:国际投资法新疆域
2017-11-04孔庆江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7年18期
关键词:区域
孔庆江
【摘要】 深海是21世纪的新疆域。一个完善的深海资源开发投资制度,是投资者和深海采矿业的福音,必将促进私人投资者在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中发挥主体作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确立的国际海底区域开发制度并没有顾及私人投资者参与深海资源开发的特殊需要,而现行的国际投资法制也不能满足国际海底区域这个特殊的疆域的投资对制度的需求。一个各海洋大国深海海底资源商业性开发的时代即将来临,它呼唤一个旨在促进和保护深海资源开发投资的制度。
【关键词】深海资源开发 国际投资制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区域”
【中图分类号】D9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7.18.003
中国深海资源开发亟需制度与法律支撑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活动的范围从陆地扩展到海洋,从近海扩展到远洋,从浅海延伸到深海,而國际深海活动的重心已经从深海勘探,过渡到深海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以采矿为例,上个世纪50年代,研究人员发现了深海海底区域多金属结核及其经济潜力。从50年代末起,一些跨国公司开始开展多金属结核的海上勘探活动;到70年代末,对第一代具有商业开发前景的多金属结核矿区进行了试开采。此后,由于国际金属市场的原因,跨国公司减缓了国际海底区域活动的步伐,以政府资助的实体为主的活动逐步取代了跨国公司的活动。同时,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利用技术与资金优势,纷纷投入巨资开展富钴结壳和其它深海底资源的勘查开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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