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支付、支出分权与地方政府债务*
2017-11-01贺俊,邢路,曹苏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5期
关键词:模型
贺 俊,邢 路,曹 苏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026)
转移支付、支出分权与地方政府债务*
贺 俊,邢 路,曹 苏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026)
在Barro(1990),Greiner和Semmler(2000)理论模型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包含转移支付、支出分权与地方债务的内生增长模型,从理论层面上探讨了转移支付、支出分权对地方债务的影响。然后根据理论结果构建计量模型,基于我国2005—2015年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转移支付与地方债呈显著正相关关系,支出分权与地方债呈非线性倒U型关系。最后考虑了地区差异性影响,并给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转移支付;支出分权;地方债;内生增长
一 引言与文献综述
我国的地方债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末,为了筹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但规模并不大。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增长迅速,审计署两次审计数据显示,2010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0.72万亿元,截至2014年末,地方债务余额为15.4万亿元,年增速超过9%,远高于GDP增速。迅速积累的地方债务不仅会加剧金融系统的风险[1],极端情况下,还会引发银行或汇率危机,对经济增长造成负面影响。[2-3]因此,深入研究影响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因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财政分权是导致地方政府债务增加的重要原因,分税制改革之后财权集中于中央,支出责任出于效率的考虑多由地方承担,财权和事权的严重不匹配导致地方政府通过借债以弥补其财政缺口。[4-5]分税制改革也是我国现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基础[6],一方面,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将部分财政盈余转移给地方政府,以弥补其财政缺口,缓解纵向财力不平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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