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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居住小区车位的归属

2017-10-26党春雨

法制与社会 2017年31期

摘 要 论文坚持问题导向,从问题入手,运用实证分析、价值分析的方法,对居住小区车位归属的现行法规定进行评析,找出实际生活关于居住小区车位归属可能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居住小区车位归属的法理基础,指出规划是居住小区车位归属的客观依据。论文还运用系统分析的方法,就居住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归属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了的相关建议:要制定科学合理、清晰明了、公开透明的居住小区详细规划,政府部门要依法全面履职,基层民众要充分发扬民主,实现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共治共享。

关键词 居住小区 车位车库 归属

作者简介:党春雨,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0.032

一、问题的提出

司法判例: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豪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运公司)与重庆市帝景豪苑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帝景豪苑业委会)车位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小区地面没有产权的停车位属全体业主,驳回豪运公司要求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其判决理由为,帝景豪苑小区的地面停车位393个确系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上述停车位面积符合规定但并未计入建筑面积,也未纳入容积率计算的建筑面积,故建成的地面停车位不属于能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不能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范畴,自然也不属于开发商可以取得产权登记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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