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刑期问题研究综述
2017-10-21汪天龙
知音励志·教育版 2017年1期
关键词:综述
秦代刑期问题的研究,主要围绕秦代是否有刑期展开。学界观点大致可分两种:一是认为秦代没有刑期,他们把劳役的程度作为区别处罚轻重的标准;二是认为秦代有刑期,然而他们在具体刑徒的刑期上的认识却又不一致。造成两种观点对立的主要原因在于对相关文献的解读。另有部分学者,绕开有无问题的回答,提出“不定期”“身份刑”等概念,尝试新的角度解释秦代刑期问题。
【关键词】秦代;刑期;综述
中国古代明确有期刑的制度始自西汉文帝,《汉书·刑法志》中已有明确记载,这一点学界是普遍认同的。然而若论刑期的起源,时间则应该更早。通过对《周礼》和《银雀山汉简》有关文字的分析,学者们认为有期徒刑早在西周和戰国时期就存在,这也基本成为共识。可是,处于先秦和西汉之间的秦代的刑期问题却争议颇大,一直以来成为古代刑期问题研究的焦点之一。下面仅就个人目力所及,对秦代刑期问题研究作一简单梳理。
1 主张秦代无刑期的理由
1.1 从出土秦简来看,基本没有刑徒期限的明确记载。
张金光《秦制研究》第七章“刑徒皆无期”中说到“出土的373条秦的各种律文与法律文书中,有近半数是涉及秦邢者,其中仅无一字透露刑徒有刑期,这并不是偶然的。”高恒也说:“值得注意的是,云梦秦简中的秦律条文未见有关刑徒、包括刑徒隶臣、妾服刑期限的规定。根据史籍,以及新出土的云梦秦简来分析,简文中未见到各类刑徒,如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斥候等刑徒应服刑期限的规定,决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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