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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音乐的产业化模式构建初探

2017-10-21潘晓军

西江文艺 2017年19期
关键词:模式构建产业化

潘晓军

【摘要】:计算机和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不仅改变了我们的某些生活方式,也从根本上改变了音乐传统的贮存和传播形式。作为一种载体,网络音乐的出现对音乐的冲击绝对是划时代的。网络给我们带来了网络音乐,网络音乐也正在改变我们传统的视听方式,它传播迅速、影响效果之大是我们所始料不及的。本文重点初步探讨了网络音乐在当前的产业化模式构建,及其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网络音乐;产业化;模式构建

一、网络音乐的内涵与外延

1.网络音乐的跨时空性

网络是音乐拓展了存储空间了跨越了地域的限制,具有全球性,网络传播使世界变成了一个村落,音乐在其中传播的更广泛,由此也可看出网络传播的开放性。于是,空间、边界、国界等词在网络传播中被赋予一种新的含义。

2.网络音乐的自由性

音乐借助网络这个媒介,使得音乐在网上大量复制,免费下载,在线试听,满足了受众对音乐大量的需求,另外它使网络原创音乐的创作者能独立,自由的在网上展示其作品,摆脱了由出版商发行的传统模式,大量的网络歌手出现,使得音乐门槛降低。

3.网络音乐的双向交互性

我国学者有的把这些模式都归结为线性传播模式,但其中有单向传播模式和双向传播模式之分。不管如何区分,其传播模式都是和媒体的特性紧密相关的,描述的是依赖传统媒体的传播景象。网络媒体将打破传统媒体的体制,改变大众接受信息,交换信息的方式。受众从接受者变为索引者,在浩瀚的网络资源上寻求自己有用的音乐资源,化被动接受为主动,并参与其中,如通过bbs发表意见,制作自己的音乐网站,在网站上发表自己的音乐作品。

4.网络音乐的多媒体综合性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室主任尼古拉尼葛洛庞帝指出:“信息社会,其基本要素不是原子,而是比特。比特与源自遵循着完全不太的法则。比特没有重量,易于复制,可以以极快的速度传播。在它传播时时空障碍完全消失。原子只能由有限的人使用,使用的人越多其价值高。”他又说:“比特会毫不费力的相互混合,可以同时或分别地被重复使用。声音,图像和数据的混合被称作多媒体,这个名词听起来很复杂,但实际上,不过是指混合的比特罢了。”传统音乐传播方式不外乎纸张,收音机,电视机,CD等,在网络上我们欣赏音乐的方式有了新的改变,一首歌曲,在看着歌词的同时音频在同时播放,如果喜欢视频还可以欣赏到视频,在线看完后还可以把音频或视频下载到手机等载体上,方便而快捷。

音乐作为人类重要的精神文化产品,其具有重要的娱乐功能,所以音乐跟随信息时代的脚步发展也是非常明确的,网络音乐的发展是非常迅猛的,听音乐是目前中国网民上网的首选活动。数字音乐改变了音乐的传播和体验方式,数字音乐出现之前,人们主要是通过购买各类磁带,唱片通过特定的播放设备播放欣赏,而数字音乐则让存储数字化的硬盘,存储器,计算机成为了音乐播放体。也其改变了音乐的销售渠道和方式。以前的CD唱片销售需要求不断下降。大多数的唱片公司也都面临被迫转型,还有就是盗版问题对老式产业的冲击。而如今网络音乐的出现商家提供各种接入手段,使信息获取,销售都更加方便快捷了。比如苹果公司的以技术为基础卖终端(如IPOD机)售音乐,特别的音乐在特别的地方购买,在特别的终端上欣赏。再次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和个人计算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音乐爱好者采用MP3数字音乐形式来保存音乐,从网上直接下载数字音乐或在线收听也成为了很多人的首选,可见网络音乐的到来时不可逆转的。在这同时我们也应该知道网络有非常好的积极的一面,也要看到他不好的一面,比如近几年网上流行的一些低俗的网络歌曲是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相背而驰的,是极其影响社会风气的,会给我们的下一代青少年灵魂造成精神污染,所以即使是高度开放的今天,也应有高度的思想建设和管理。

因此,在网络的管理上应从几个方面来抓:

(1) 加强网络音乐经营主体管理。从事网络音乐产品的相关经营活动,必须是经文化部批准,设立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2) 加强网络音乐内容的管理。其经营单位的网络音乐产品,必报文化部进行内容的审查或备案,进口音乐也要经文化部审查通过后方可投入运营。

(3) 加强对网络音乐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政府改进服务,提高审查效率,为企业的合法经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的同时,对从事违法网络音乐经营活动依法開展监管和查处工作。

(4) 加强对音乐产品搜索服务的管理。必须确保通过该种方式传播的是经文化部内容审查通过后投入运营的音乐产品。

二、网络音乐产业化模式的构建

(一)音乐产业发展的机遇

伴随着数字娱乐时代的到来,我国网络音乐产业正处在一个战略机遇期。首先,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迅猛,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而音乐产业作为文化产业中的一个重要部门,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无限的空间。巨大的经济效益与高新技术的参与,使音乐文化产业拥有自我扩张的内在动力和势头,可以突破任何阻碍与约束而拥有一个广大的前景。这一切都促使了音乐文化产业的领域与空间呈现出真正意义上的开放性。就这方面来看,我国音乐产业获得了蓬勃的发展,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其次,据调查显示:中国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已经接近40%,表明人们在满足了吃、用之外有能力进行高一层次的消费,提出了新的需求——产品要蕴含一定的文化内涵,因为文化的状态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精神状态。现代生活节奏加快,人们在紧张工作之余,需要文化娱乐来调剂生活,以放松情绪、美化生活、吸取精神食粮。通俗音乐及商业化音乐产品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年轻人。因为年轻人热情、时尚,而流行音乐贴近生活,有着鲜活的艺术生命,势必拥有众多的年轻受众群,这批众多的年轻受众群恰恰又是吸引商家的关键所在,他们被视为:“最有消费能力的群体。”

(二)网络音乐的产业化

“产业化”的概念是从“产业”的感念发展而来的,“产业”这个概念是属于微观经济的细胞与宏观经济的单位之间的一个集合概念,它是具有某种同一属性的企业或组织的集合,又是国民经济以某一标准划分的部分的总和,而“化”是指要形成社会普遍承认的规模程度。所谓的“产业化”就是指要是具有同一属性的企业或组织集合成社会承认的规模程度,已完成从量的集合到质的激变,其正成为国民经济中以某一标准划分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产业化”。而我们又知道产业划分为三大类,第一产业为农业、林业、牧业、副业和渔业等,第二产业为制造业、采掘业、建设和公共工程等,第三产业类就包括商业、金融、保险、通讯业、服务业等。音乐在人类社会中本是一种人类用来娱乐休闲放松的精神粮食,最开始他并不是一种商品来做为交换的,它成为一种商品是随着人类的不断商业化发展,人们的需求不断增加的结果,使得音乐也成为了一种有交换价值的物品,来满足人们的需求,随着科技的进步文化的发展,文化需求平台的转移,音乐的传播也发生了变化,在以前音乐是在第二产业中发展,他是伴随功业的发展而发展的,如磁带是工业制造的,光碟等都是。而现今人们消费的转移,音乐也应跟随步伐向第三产业来发展,使之成为音乐信息的产业化模式来发展。只有这样的音乐在符合时代的要求。

1.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网络时代音乐产业的发展会面临很多问题,需要尽快解决,其中就有法律规制问题。首先,网络音乐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它既是传统音乐产业的延伸,更是日益兴旺发达的网络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音乐的管理政策是在我国网络文化整体管理制度的大框架下拟定的。其次,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法律环境。将打击非法经营,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文化部及各地方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执法部门的工作重点与发展网络音乐的重要举措。对未经文化部许可,擅自从事网络音乐等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的,要依法取缔。对传播含有违法违规内容的,应予以处罚。再次,要整合执法资源、增强协作意识,提高办案效率,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协查制度。文化行政部门要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打击侵权盗版音乐的违法行为。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音乐作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据《刑法》予以处罚。打击非法网站导致音乐产业市场份额被盗版者大量侵蚀的情况,健全法制,让消费者更多地乐于从合法网站获取音乐,使互联网给音乐产业带来巨大的增长机会。要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合理使用,尤其是加强网络音乐知识产权保护。

2.实施音乐产业融合策略

应该转变观念,重视音乐产业的产业融合,抓住产业融合带来的新机遇,进行宣传和促进,使音乐产业融合跟上世界潮流。首先,要树立正确心态。在数字音乐领域,对于词曲版权的保护,在美国、欧洲等版权保护非常受重视的国家,都走过了一段相当曲折的道路,对于中国则更是一个任重道远的过程。其次,音乐与信息技术的融合使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是音乐产业融合的基础,现代信息技术在音乐产业领域中的广泛应用是音产业融合的根本原因。传统的音乐活动主要包括作词、作曲、歌手演唱、乐队演奏、唱片录制、唱片发行和举办演唱会等等。由于计算机的普及与相关数字技术的发展,计算机技术在音乐领域被广泛应用,音乐产业应逐渐实现与信息技术产业的融合。再次,业务融合。在技术融合发生后,音乐和电信业在各自传统业务基础上开发新业务,延伸产业链,电信业开始向宽带业务发展,音乐产业开始把数字音乐作为自己发展的方向。双方业务的发展使双方原来独立的产业出现了交叉——无线音乐、在线音乐。在技术融合和业务融合的基础上,音乐和电信业出现了产业融合。

3.积极拓宽音乐产业链

从传统产业链的角度来看,音乐产业可以分为三个环节:音乐创作、音乐传播、音乐消费。基于互联网络的运营商控制音乐创作的能力大大增强,其对音乐制作和销售环节的控制力也不断增加。所以要求制定正确的行动策略,团结一致,共谋发展。在目前数字音乐市场,基于手机的无线下载市场,发展还是比较健康的,这一市场的SP和CP具有比较强的版权保护意识,发展比较迅速。而基于计算机的互联网下载市场,则充斥着非法下载或链接,而且服务商极其分散,较难监管。所以,在目前阶段,数字音乐市场的发展重点并非互联网领域,而是无线下载市场,首先做好这一市场的词曲版权工作,比较现实可行。由于中国数字音乐市场前景广阔,所以唱片公司、版权公司、有关协会社团等各方机构,都希望在这一市场取得一定的利益,在版权保护问题上,却往往各说各话、自说自话,甚至在自己所主张的权益得到保护的情况下,对其他方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持默许态度。这种做法是不合适的,虽然会存在利益、观念上的不一致,但关起门来一家人,营造一个良性的版权保护环境,建立完善有效的版权保护机制,促进数字音乐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大家共同的根本利益与长远利益所在。所以,音乐产业界内部,应该在版权保护方面,进行更有效、积极的协调,高瞻远瞩,共谋发展。

4.加强培养相关专业人才

产业融合往往表现为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音乐产业的融合也常常表现为信息技术在音乐产业中的应用,从而使信息技术产业与音乐产业发生融合。必须清醒地看到:无论是数字音乐产品,还是传统音乐产品,其核心价值都应该是真正掷地有声的作品,以及拥有专业健全的音乐产业人才队伍。创作出具有全新创意、核心竞争力及个性化的原创产品,才是打造、开发核心竞争力的最佳资源和主体。这样在培养音乐产业的经营人才方面,要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教育和训练,使他们掌握与音乐产业融合的有关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等等。应该采取“引进来”与“走出去”的方针,一边着手引进,一边自己培养。从音乐企业角度看,应该拿出更多资金,投入到员工培训,加速员工专业能力的发展和提升。从高校角度看,应该开设音乐经济、音乐管理、艺术管理和娱乐营销等方面的专业,培养高层次音乐专业人才。从社会角度看,应该培育浓厚的文化氛围,举办更多的音乐产业论坛,为音乐創作和音乐专业人才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机会。最后,加强词曲作者的培养。

5.强化自主创新能力

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综合国力的决定性因素,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我国网络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战略基点。我国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必须依靠网络文化企业来实现。为激发社会兴办网络文化的积极性,文化部对国内提供网络文化服务的企业取消了所有制、行业、地区、部门等各种壁垒,积极鼓励国内企业开发具有先进技术水平和自主知识产权、内容健康有益、形式丰富多样的先进网络文化产品。积极实施产学研相结合的国家网络文化创新体系,努力把我国的音乐资源和市场优势转化为企业竞争优势和产业优势。随着音乐的发行渠道逐步从以音像店和音像专柜为主的物理渠道,过渡到以网络和无线下载为主的数字渠道,音乐销售的内容也将逐步从专辑走向单曲甚至是单曲的节选。只要把单曲的定价控制在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内(譬如一两元钱),并且能提供非常方便的支付手段,购买正版音乐的消费者一定会成为主流。此外,针对盗版问题一般都认为应该依靠健全法制加以解决。我认为,作为传媒产业一个特殊行业,音乐产业若想常青也要把内容作为产业发展的要义。音乐产业属于创意行业,要实施自主创新,投入资本,坚持促进技术进步与合理可控地利用技术相结合。技术发展对音乐产业是一把双刃剑,必须趋利避害,加强管理,既要发展新兴的网络音乐,也要利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改造并提升传统音乐产业。

参考文献:

[1]唐霞.网络文化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构建[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11(01)

[2]卫丽军.全球化与中国传统音乐发展战略[J].平原大学学报.2006(2)89-91

[3]蔡际洲.中国传统音乐的生态系统及其可持续发展中国音乐[J].2003(2)9-17

[4]张巨斌.音乐文化的传播形态[J].兰州商学院学报,2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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