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整与“僵尸企业”处理对策探究
2017-10-18魏杰张葆
中国市场 2017年29期
魏杰 张葆
[摘要]“僵尸企业”是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产物,也是市场经济“劣淘汰”的必然。“僵尸企业”不同于因问题资产陷入困境的问题企业,能很快起死回生。“僵尸企业”的特点是“吸血”的长期性、依赖性,具有绑架勒索的特征。“僵尸企业”吞噬了经济活力,消耗了原本可以投入新兴企业和部门的税款、 资本和劳动力,其存在会引发各种纠纷。对“僵尸企业”进行处理,需进行“专家会诊”,区别对待,既不盲目救助,也不一味清除,这其中的“度”较难把握。文章从“僵尸企业”的定义、特性入手,旨在拓宽其处理对策,激活“僵尸企业”资源,积极引导经济的转型升级,减少过剩产能,让“僵尸”入土为安,腾出宝贵的实物资源、信贷资源和市场空间。
[关键词]“僵尸企业”;处理对策;企业重整;破产清算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9173
1“僵尸企业”的定义与特征
11定义
“僵尸企业”最早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强调企业“僵而不死”的一种状态。经济学家彼得·科伊曾作如下界定:当企业自身无法持续经营,但基于政府补助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而免予破产的企业。[1]这类企业一般处于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状态,按照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此类企业本应退出市场舞台,不能继续经营。此外,学者Ahearne、Shinada亦存在类似观点,其主张,所谓“僵尸企业”,是指那些资不抵债,陷入债务危机,面临较大的盈利风险,且连续多年呈现负增长,且无恢复预兆的企业。[2]
在我国,目前理论界对于“僵尸企业”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也未有统一的标准能够加以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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