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欧也妮·葛朗台》延伸出的法律视角
2017-10-16华墨涵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17年10期
关键词:法律
华墨涵
“现在我知道,谁智力强,谁就是统治者。谁胆大包天、蔑视万物,谁就是立法者……权力只给予敢弯腰去取的人。”
世界真是这样的吗?
世界不是这样的吗?
老葛朗台和克罗旭庭长是最懂法律的人,犹以老葛朗台最擅长利用法律的漏洞。他“悄悄地把400个金路易塞给了当时监管拍卖国有地产的共和党官员,从而以一块面包的价格买下了当地最好的葡萄园,这种交易虽然不合理,在当时却是合法的”。
小说第一章便揭示了老葛朗台的卑劣面目。应该说,在这方面,他是敏锐的、优秀的,且“优秀的事迹”可以细细枚举。政权交替,法律难行,他见缝插针,从而获利颇丰。毫无疑问,利益的天平倒向了他这一方。
此后,他利用遗产法和婚姻法,强占了妻子过世的长辈的遗产;利用清盘、期票,白赚了弟弟的财富和一个好名声;利用女儿的天真,使她放弃继承母亲遗产……
他是一个卑劣的天才,有与生俱来的法律直觉,空手套白狼屡试不爽。书中未曾说明他为什么如此“聪明”。不,他聪明吗?我看也就一般,他连过分“节俭”不利于经济发展这个基本的经济学原理都不知道。老葛朗台能成功利用法律漏洞不是因为他有多聪明,而是因为别人过于愚蠢、在法律的世界里过于天真无邪。
贱价买下葡萄园,明眼人都知道有猫腻,索漠居民非但不举报,还以为老葛朗台是“敢作敢为的共和党人、思想先进的爱国者”,对他获得财富的一切手段都相当尊崇。占有妻女赢得的遗产,她们非但不反抗,还百依百顺,不以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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