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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台湾“立法院”与当局对中国代表权问题的决策

2017-10-09傅敏

江淮论坛 2017年5期

傅敏

摘要:1961年台湾当局面临否决蒙古入会,抑或确保继续把持联合国中国代表权的两难抉择。 “立法院”作为代表岛内主流“民意”的重要机构,坚持所谓“汉贼不两立”立场,要求行政当局对蒙古入会案坚决投下反对票,使用否决权,决不以放弃否决蒙古入会换取法语非洲国家对中国代表权有关提案的投票支持。“立法院”的这一基本立场成为行政当局对外交涉的重要“民意”基础与谈判后盾,为行政当局多所借力。“立法院”也不全然为行政当局所左右,“立法院”的立场与决议对当局的决策发生了事实上的牵制与影响,无论是台湾当局最高决策者蒋介石,还是行政当局領导者陈诚,都不能全然无视“立法院”的立场与作用,并直接传导至一线对外交涉中。

关键词:“立法院”;台湾行政当局;中国代表权

中图分类号:D03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7)05-0108-006

按照孙中山的宪法设计,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立法院是南京国民政府五院组织架构中的重要部门。学界对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立法院的地位与权限的演变,尤其是立法院立法权的有限性已有深入研究,而对于蒋介石主政台湾时期“立法院”在当局组织系统中的地位与作用,却鲜见个案分析。

1961年肯尼迪就职美国第35任总统后,酝酿调整对华政策,试探以“两个中国”方案解决中国代表权问题的可行性,使得早已受到多方质疑的台湾当局对联合国中国代表权的把持,更加岌岌可危。与此同时,1955年被台湾当局否决的“蒙古人民共和国入会案”(以下简称蒙古入会案)再次列入联合国大会议程,苏联将蒙古入会案与非洲新独立国家毛里塔尼亚入会案“捆绑”,即台湾当局若坚决阻止蒙古入会,苏联必将阻止毛里塔尼亚入会,而毛里塔尼亚入会得到原法属殖民地的法语非洲国家的积极支持。台湾当局若不否决蒙古入会,不仅与其一直宣扬的“反共抗俄”的基本国策扞格不入,更被视为反对“两个中国”政策的基本立场有所松动;若以否决权阻止蒙古入会而连累毛里塔尼亚不得入会,法语非洲十余国势必在联合国大会中对中国代表权问题提案投票表决时施以报复。在“一国一票”制的联合国大会投票规则下,法语非洲十余国的投票立场,对于台湾当局能否继续把持中国代表权至关重要。台湾当局面临阻止蒙古入会,抑或确保对联合国中国代表权的把持的两难抉择。有研究认为,虽然“‘行政院对‘立法院作施政报告,并接受质询”,却并不改变蒋介石在台湾地区“利用‘宪法体制,实施专制独裁”的本质。[1]“立法院”是否确属“橡皮图章”?即便确系如此,蒋介石又是如何加以利用,为其独裁统治涂抹“宪政”色彩的?通过对台湾“立法院”1961年在台湾当局处置上述两难抉择问题时与行政当局互动过程的研究,或可对于蒋介石主政时期台湾地区“立法院”的地位与作用有更为明晰的认识。

一、报告与质询:“立法院”了解

行政当局决策的主要路径

国民党退踞台湾后,仍保留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立法院”常设“外交委员会”的设置。“外交委员会”通过邀请对“外交”政策有重大影响的官员作报告,并提出质询,了解并影响行政当局的“外交”决策。1961年1月11日,美国肯尼迪总统尚未宣誓就职,台湾当局已密切关注美国新政府的对华政策,“立法院外交委员会”邀请“外交部长”沈昌焕作题为“当前中美邦交及我国对联合国有关问题”的报告。除了报告,沈昌焕必须答复“立法委员”的质询。[2]3月11日,沈昌焕受邀在“立法院”作报告时,再度表态对中国代表权“异常重视”,会尽可能争取投票,“任何最少的机会也不会放弃”。对于“立法委员”要求加强“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的阵容,沈昌焕也积极回应称,将使之“成为一个强而有力的活跃代表团”。虽然台湾当局在联合国内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沈昌焕仍在“立法院”作了积极的展望,称1961年虽“将是艰苦奋斗的一年,但不是悲观失望的一年”。[3]“副总统兼行政院长”陈诚作为台湾行政当局“最高长官”,也必须不定期列席“立法院”,接受质询。3月17日,陈诚即受邀分析国际局势,并答复质询。[4]

除不定期邀请陈诚、沈昌焕列席会议报告及答复质询外,“立法院外交委员会”还邀请对“外交”决策有重要影响的“驻外官员”参会。如返回台湾述职的“驻美大使”叶公超、“驻联合国常任代表”蒋廷黻于3月30日、5月8日分别受邀列席“外交委员会”。叶公超受邀报告美国新政府对中国代表权问题的政策,对于“立法院”关注的美国有否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迹象等问题,叶公超给予“立法委员”以“安心”的答案,称美国将继续支持台湾当局,且从美国国务卿鲁斯克处得到的印象是,“今年在联大的代表权不会发生问题”,英国与美国采取相同的立场。[5]蒋廷黻在报告联合国工作概况及国际形势问题中,强调“在联合国单独对付外蒙古问题毫无困难,其困难在于苏俄要把外蒙古入会,挟在茅利塔尼亚入会一起讨论”。蒋廷黻强调将“尽力在不影响对非洲国家的感情下”支持毛里塔尼亚入会的同时,阻止蒙古“混入”联合国。[6]

“立法院”向行政当局提出建议,主要以联署质询、提出临时动议的方式实现。5月8日,“立法院外交委员会”决定以全体“外委会立委”45人联署质询的方式,向行政当局提出讨论近一年形成的一整套“外交政策”方案。该方案系就台湾“外交政策、行政与人事组织等问题,向行政院长陈诚提出具体建设性的主张”。[6]136 6月8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宣布已与蒙古方面接洽建交事宜。为阻止美蒙建交,“立法院”于13日举行“院会”,提出了两个性质相似的临时动议:一则为“立委”谢仁钊等61人所拟临时动议,一则为魏惜言等59人所拟临时动议,要求“外交部长”至“立法院”报告此事情况。[7]23日,“立法院”讨论通过了反对美国与蒙古谈判建交及蒙古入会的“决议案”,指陈蒙古为中国“领土之一部”,为苏联“一手制造之傀儡政权”(1),“绝非独立之主权国家”,又谴责美国与蒙古谈判建交,“不仅损害我国权益,亦违反美国不承认侵略成果之一贯政策,并严重损害亚洲及整个自由世界反共团结”,据此督促“行政院以坚定立场表明我国反对之理由,唤起美国及其他友邦朝野明确认识此项问题之严重,并积极向美国政府进行交涉”。对于蒙古入会案,“请行政院运用联合国宪章所规定之一切方法,坚决予以阻止”。[8]7月27日“立法院”一经形成“决议案”,即成为台湾当局处置蒙古入会案的最高指示。此后,蒋介石与肯尼迪秘密交涉妥协后,放弃对蒙古入会案使用否决权,便对此项“立法院”通过的“决议案”颇伤脑筋。endprint

虽然“立法院”通过邀请行政当局重要官员报告与答复质询,了解行政当局的决策,但是这一渠道发挥的作用仍然有限。行政当局的决策者在“立法院”围绕联合国中国代表权及蒙古入会问题报告与答复质询中,每每采取“报喜不报忧”的态度,引起了“立法院”的强烈批评。7月21日,“立法院外交委员会”会议中,“立法委员”为此对“外交部”提出非常尖锐的批评,指责:“外交人员缺乏不屈不挠的态度,驻联合国代表,有时连开会都不去参加。国际宣传,做得不够。”并责问“外交当局,对外交情势,每多强调乐观,事实上情形很严重,是外交部的情报不灵?还是粉饰太平?”对于“立法委员”的批评,《联合报》给予了積极支持,强调这些批评是“不应该有的问题,也是政府与议会之间的关系协调上不应该发生的现象”,认为“立法院有权也应该过问国家的外交;对政府的外交政策以及外交措施,更有监督与纠正之权”。[9]“立法院”与岛内舆论的尖锐批评,既缘于对行政当局在联合国中国代表权问题及与此相关的蒙古入会案对外交涉不断失利的极度不满,也是对行政当局的“监督与纠正”不足的反映。

二、“汉贼不两立”:“立法院”内部讨论与决议

1961年初,面对美国新政府对华政策的可能调整,“立法院外交委员会”讨论中主要聚焦四点:一是要求密切注意美国新政府对于美苏关系的“整个调整”,关注苏联“牵引”中国政府参加若干国际会议的问题;二是尽可能加强与美国新政府有关人士的接触;三是加强“外交”阵容,设立一个“外交”指导研究机构;四是争取连任经社理事会理事。[2]由于美国对华政策尚不明朗,“立法委员”的关注点也主要是对美国政府外交政策的跟踪上,尤其是美苏关系,是否有转向协调与妥协的趋势。“立法院”深知美国政府是联合国中国代表权问题可能变化的关键,若美苏妥协,势必导致美国对联合国中国代表权问题的立场松动,必定对台湾当局把持联合国中国代表权造成致命打击。

果不其然,美国国务卿鲁斯克于2月3日向叶公超透露“缓议案”可能无法续用[10]2月3日,这意味着自1951年始行的“缓议案”(2)行将终结,而台湾当局借此长久把持联合国中国代表权的局势也开始变得扑朔迷离,台湾当局自然深受震动。3月17日,陈诚受邀列席“立法院”会议,强烈谴责“国际姑息主义的幻想和错误”,宣称行政当局将本着“‘汉贼不两立的精神,决不动摇反共抗俄的国策”。对于“立法委员”提出的8项问题,陈诚分别回应,分析所谓“国际姑息主义”产生的根源,一方面是“共产集团渗透颠覆的活动甚为凶猛”,而所谓“民主国家”方面却“畏惧苏俄”、“畏惧中共”;另一方面是“为中共的宣传所欺骗”,认为其“在大陆的政权已趋巩固”,因而产生“不切实的想法”,试图在“联合国造成两个中国”。[4]622

无论台湾方面如何谴责,都不能改变台湾当局在联合国的被动处境。4月15日,联合国大会讨论毛里塔尼亚、蒙古两国入会申请的前一天,美国代表团派法律顾问通知台湾“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在外蒙与多数国家树立邦交后,证明其为真正独立国家,并非如乌克兰及白俄罗斯之为附庸,联合国可许其入会”[11]4月14日。美国立场的一系列变化引起了“立法院”的高度重视,23日,“立法院外交委员会”召集会议,主流意见认为台湾当局对蒙古入会问题应继续持反对立场,必要时再一次使用否决权。[12]26日,“立法院外交委员会”再次举行秘密会议,“立法委员”大多强调蒙古是苏联“傀儡”,“绝对”不能准许其加入联合国,要求行政当局采取“坚定立场,必要时应在联合国宪章允许范围内,不惜以任何方法阻止其入会”。[13]

台湾当局能否强势否决蒙古入会,关键在于能否在缺少法语非洲国家支持的情况下,仍能得到大多数国家对其把持联合国中国代表权的支持。5月8日,“立法院外交委员会”向“行政院长”陈诚递交全体“委员”联署的对行政当局“外交政策”的一揽子建议,共计9项,涉及总体的“外交”方向与原则、制度与组织建设的完善,乃至具体的“外交”措施。关于具体措施部分,首要提出“驻联合国代表应加强阵容,并对重要问题采取积极行动”。显而易见,“立法院”对中国代表权问题高度关注。[6]136“立法院”的这一整套方案不可谓不全面深刻,返台述职的蒋廷黻在日记中谈及参加当天“立法院”会议的观感:“(立法委员)普遍怀抱良好的愿望,不少人对国际事务有着敏锐的观察。”(3)[14]5月8日

然而,美国无视台湾当局的抗议,公开宣布与蒙古接洽建交,激起台湾“立法院”的强烈反应。沈昌焕在6月16日“立法院”会议中,尽管表示将“运用联合国宪章所规定之一切方法”阻止蒙古加入联合国[15]6月16日,仍遭到“立法委员”的“猛烈抨击”,指责:“历任外长一再向立法院保证对中美合作均具信心,今发现此种所谓合作竟是第二雅尔达(指雅尔塔协定——引者),出卖中国。……倘非历任外长欺骗立法委员,即为历任外长均受美国所欺骗。”[8]7月27日

与此同时,国际社会试图以“两个中国”方案解决中国代表权问题的呼声十分高涨。日本外相与美国国务卿6月会商中,讨论以“国家继承”理论或“两个中国”理论为基础,将中国在联合国的席次划分为二。沈昌焕为此受邀于6月30日在“立法院”作了专题报告,重申坚决反对“两个中国”的立场,声明“基于基本国策及切身利害,必将断然拒绝”。[16]7月20日,“立法院外交委员会”集会中,再次形成意见,坚决反对以放弃阻止蒙古入会换取中国代表权相关提案获得更多支持票数,“促请政府不得在任何方式下妥协”[17]。台湾当局的强硬立场并不能改变在国际社会中获得支持渐少的现实。

9月19日,联合国大会第16届常会开幕。《英文周报》报道有三分之二的国家赞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进入联合国。“立法委员”以此向沈昌焕质询,沈昌焕称此为谣言,起因于美国近期的“政策动摇”、非洲国家立场的“可疑”。对于有“立法委员”担忧,美国警告台湾当局若以否决权阻止蒙古入会,非洲国家将不仅投票反对台湾当局把持联合国中国代表权,且将“断交”的问题,沈昌焕表示,如果放弃阻止蒙古入会,就会被进一步要求放弃反对“两个中国”的原则立场,即便“代表权丧失了,我们也不后悔”。值得注意的是,也有少数“立法委员”质疑,费希平向陈诚提出书面质询3点:一是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的外交政策而言,美国都不会希望“苏联附庸国”蒙古入会,那么美国究竟是出于什么立场希望台湾当局放弃以否决权阻止蒙古入会,台湾当局应该“冷静”、“客观”地“作一番审慎而理智的思考”。二是从法理的角度,能否“因为中苏友好条约的废止”而“有权要求恢复”对蒙古的“宗主权”。三是不惜以丧失对联合国中国代表权的把持,而否决蒙古入会,是否“明智的抉择”。 [18]9月19日值得注意的是,当天《联合报》的报道只字未提费希平的上述质询。[19]26日,陈诚在“立法院”会议中坚决表态,行政当局坚决阻止蒙古入会的“政策决不改变”[20]。奈何形势比人强,无论行政当局的表态如何坚决,面临抉择的最后关头,台湾当局最高决策者蒋介石选择放弃阻止蒙古入会,以确保对联合国中国代表权的把持。endprint

对于台湾当局而言,做出如此重大“牺牲”,“立法院”自然更加关注对联合国中国代表权的把持。11月15日,沈昌焕在“立法院外交委员会”中感慨,自己受到的责备“要超过七八年来加起来的责备远多”,又表白当局的“重大决策是政府全盘筹划来决定的”,只要对大局有益,“外交部情愿被人责备”,而“个人的毁誉和生命都是可以牺牲的”。[21]11月15日22日,沈昌焕再次受邀列席“立法院外交委员会”,“立法委员”在会中仍对行政当局突然改变对蒙古入会案的立场表示不能谅解,提出早知如此,不如当初“弹性一点”。沈昌焕辩解称,若“政府表示稍欠坚定,而朝野态度或不一致,则美国可能在六、七月间或已与外蒙古建交了。在此情形之下,美国对于外蒙古入会案,更可能投票支持。故当时全国一致表示坚决的态度,舍此别无选择的”。会中,“立法委员”甚至提出“外交部长”在此情形下,是否应辞职替“政府”负责的问题。[22]11月22日

三、借力与牵制:“立法院”与行政当局的互动

围绕联合国中国代表权与蒙古入会案的对外交涉,行政当局不乏向“立法院”借力之处。5月17日,史蒂文森与蒋廷黻会商,表达美方非常关注台湾当局对蒙古入会案的立场,能否有“某种程度之伸缩”。蒋廷黻即以“立法院”等“民意机关”不同意放弃坚定阻止蒙古入会的立场为由,请美方理解台湾当局的艰难立场。蒋廷黻进而解释台湾内部对蒙古入会案的立场分歧:一方面,“立法委员”、“监察委员”一般认为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对该案投反对票,即使用否决权;另一方面,行政部门则采取较为现实的态度,蒋介石、陈诚及沈昌焕对于有效阻止蒙古入会,较对该案如何投票更为重视。[23]5月17日“立法院”等台湾岛内“民意”,被倚重为当局对外交涉讨价还价的资本。6月14日下午,沈昌焕在“立法院外交委员会”秘密会议中,直接呼吁“各民意代表及人民团体应向美国国会陈明利害,要求制止这种不明智的举动”[24]。沈昌焕的这一呼吁很快得到响应,15日,“监察院”致函美国参议院表示坚决反对美国与蒙古接洽建交。[6]547“监察院”18名成员也联名向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富布赖特致信,抗议美国政府与蒙古接洽建交。[25]

为向美国表示台湾当局阻止蒙古入会的坚决立场,7月6日,沈昌焕与美国“驻台大使”庄莱德(E.F.Drumright)会谈,重申对任何“两个中国”的安排均将坚决反对,且“于万不得已时,准备退出联合国”的坚定立场,指责美国接纳蒙古入会为制造“两个中国”的“序幕”。沈昌焕以“立法院”已“一致通过决议案”为由,强调台湾当局的立场“绝不容有丝毫改变”。[26]7月6日

台湾当局放弃阻止蒙古入会后,对美国进一步试探“两个中国”方案解决中国代表权问题十分警惕。11月24日,沈昌焕与庄莱德交涉时,明确警告美国,不要认为台湾当局“既可改變蒙案立场”,便能“再迫”台湾当局接受“两个中国”方案,“盖两个中国问题影响我国家根本及我国之宪法基础,绝不可与外蒙问题相提并论”。为增强交涉力度,沈昌焕举起“民意”大旗,声称“放弃否决外蒙后,国内各方认为我在联合国内已不啻为人俘虏,常主张退出联合国”,“立法院”、“监察院”及岛内舆论“仍有一股强烈暗潮对美国政策趋向怀有严重疑虑及愤激情绪”[27]11月26日。“立法院”的反对是台湾当局对外交涉中坚决反对“两个中国”方案的后盾,因其代表了岛内的主流“民意”。

“立法院”固然为台湾当局对外交涉所借力,却并非全然为行政当局所左右。美国正式对外宣布与蒙古接洽建交后,“立法院”持坚决反对立场,这一立场直接传导至一线“外交官”的对外交涉工作。6月19日,沈昌焕就此急电蒋廷黻:“美与外蒙建交案全国各界均感严重关切,民意激昂。……立法院连日进行质询,均表示强烈反对。佥认美国此举乃属背弃盟友,违反其反共立场,严促政府向美方表示严正态度,坚守立场,不得作任何让步。”[28]6月19日

为与美国协调对蒙古入会案的立场,陈诚以蒋介石私人代表的身份衔命赴美交涉。行前,陈诚至少要在形式上充分采纳“民意代表”意见,宴请了“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各“院部会”首长60余人,广泛交换意见。[6]840结束美国之行返回台湾后,陈诚即向“立法院”报告访美情形[29]8月18日,强调行政当局对于“立法院”23日“决议案”在原则方面“坚守不移”。[30]

8月,深感一线交涉压力的叶公超、蒋廷黻,向行政当局建议在阻止蒙古入会前提下,对蒙古入会案灵活投票。然而,陈诚于20日电报中明确指出,与“立法委员”等“接触者数逾千人,除二三人外均主张坚守原则,不可动摇,并希望政府将举国一致要求告知美方获其谅解”,坦承行政当局决策时不能不对这些意见予以尊重,“此一问题关系国家基本利害得失,须审慎斟酌至当”。虽然陈诚未完全否决叶、蒋二人的建议,称对于如何投票正“审慎考虑”,待蒋介石“最后核定”[31]8月20日,但是从中足见“立法院”等岛内“民意”的力量不可小视。

台湾当局最高决策者蒋介石在最后关头,为确保继续把持联合国中国代表权,终究放弃阻止蒙古入会,却对于如何向岛内“民意”交待,尤其是能否在“立法院”顺利通过,甚费心思。10月16日,蒋介石与肯尼迪幕后协议达成后,即令“总统府秘书长”张群“如约准备一切对内,尤其立法院复议案之手续也。”[32]10月16日“尤其”二字凸显出此事在蒋介石心中之分量。23日,蒋介石主持国民党中央政策委员会,亲自解释转变立场的原因,获“全体一致之通过”后[32]10月23日,并未觉得此事顺利结束,直到24日“立法院”秘密会议对蒙古入会案票决,结果15位“立法委员”中11位赞成行政当局变更立场[33],至此,蒋介石方得安心,称此事“乃得告一段落矣”。[32]10月24日当天是蒋介石75岁(农历)生日,他在日记中记述了对于此事的心情:“昨(廿四)日晚……妻约其女友廿余人宴会,并由杜月笙之妻等清唱平剧助寿,但此心不觉为乐也。惟立法院同意对外蒙政策后,无异如释重负,心神顿觉轻松。三周来对外对内此一激烈转变,终能达成此预期之目标,而且毫无缺损,不仅为平生奋斗在政治上一件大事,而且国家民族安危存亡攸关之大事获得如此解决,自觉欣幸为慰。”[32]10月25日endprint

随后,“外交部”向“驻外各馆”通电:“立法院已于廿四日举行秘密会议,对政府新决策表示同意。”[34]10月24日台湾当局的最终决策至此方得以全面转变,其对联合国中国代表权的把持也因此“转危为安”,而中国政府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取得则被延后了长达10年之久。

注释:

(1)本文所引史料,不乏蒙古为“傀儡政权”、“匪帮”等政治性污蔑之语,虽为保持史料原貌,不作改动,但并不代表笔者的立场。以下类似情形,不再一一注明。

(2)“缓议案”的核心内容是,中国代表权问题在联合国大会是届常会中“暂缓讨论”,不列入大会议程表决,旨在以此“冻结”联合国中国代表权问题,维持台湾当局把持中国代表权的现状。

(3)《蒋廷黻日记(未刊)》用英文书写,译文均为笔者所译。

参考文献:

[1]孙俐俐.台湾地区政党体制的演变[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2009:26.

[2]沈“外长”昨答覆“立委”质询称将努力争取经社理事[N].联合报,1961-1-12.

[3]沈“外长”答“立委”询问,对我联合国代表权政府异常重视[N].联合报,1961-3-11.

[4]中华民国史事纪要编辑委员会.中华民国史事纪要(初稿):中华民国五十年(一九六一)一至四月份[M].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2:622.

[5]叶“大使”昨告“立监”委员,美国不会承认“匪帮”[N].联合报,1961-3-31.

[6]中华民国史事纪要编辑委员会.中华民国史事纪要:初稿:中华民国五十年(一九六一)五至八月份[M].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2:134-135.

[7]美与伪蒙谈判建交,“立委”临时动议促即设法阻止[N].联合报,1961-6-14.

[8]蒋廷黻.蒋廷黻资料·关于美蒙接洽建交案中美会商情形之节要[Z].美国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藏,1961.

[9]和衷共济·渡过难关——从“立院外委会”指责“外交”措施说起[N].联合报,1961-7-22.

[10]“外交部”档案·中美两国有关重要文件第1册·译叶“大使”访鲁斯克国务卿谈话节要[Z].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藏,档号:805/0008.

[11]蒋廷黻.蒋廷黻资料·纽约“代表团”致“外交部”电[Z].美国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藏,1961.

[12]“立委”咸认伪蒙不具备入会资格,必要时我应使用否决权[N].联合报,1961-4-23.

[13]阻止伪蒙入会,“立委”主采坚定立场[N].联合报,1961-4-27.

[14]蒋廷黻.蒋廷黻资料·蒋廷黻日记[Z].美国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藏,1961.

[15]“外交部”档案·中美两国有关重要文件第2册·“外交部长”沈昌焕向“立法院”第27会期第26次会议报告 [Z].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藏,档号:805/0009.

[16]所谓“两个中国”谬论我国政府坚决反对[N].联合报,1961-7-1.

[17]“立院外委会“昨检讨外交,“匪帮”如混入联合国我应毅然退出[N].联合报,1961-7-21.

[18]“外交部”档案·“立法院”会期质询·第一届“立法院”会议关系文书·质询政府对外蒙古入会问题所采取的对策[Z].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藏,档号:816.2/0163.

[19]维护联合国宪章尊严我不放弃正义立场,陈“院长”向“立委”分析国际局势[N].联合报,1961-9-20.

[20]陈兼“院长”再告“立委”,阻蒙入会决策不变[N].联合报,1961-9-27.

[21]“外交部”档案·“立法院”会期质询·沈昌焕列席“立法院外交委员会”第四次委员会议发言记录[Z].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藏,档号:816.2/0163.

[22]“外交部”档案·“立法院”会期质询·沈昌焕列席“立法院外交委员会”第五次委员(秘密)会议发言记录[Z].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藏,档号:816.2/0163.

[23]“外交部”档案·中美两国有关重要文件第2册·蒋“代表”廷黻与史蒂文生代表会谈简记 [Z].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藏,档号:805/0009.

[24]沈昌焕向“立委”报告国际情势,“立委”对美蒙接触表异常关切[N].联合报,1961-6-15.

[25]张侃.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与肯尼迪时期的美国对华政策[J].美国研究,2006,(4):135.

[26]“外交部”档案·中美两国有关重要文件第2册·沈“部长”接见庄莱德“大使”谈话摘要纪录 [Z].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藏,档号:805/0009.

[27]蔣廷黻.蒋廷黻资料·“外交部”致蒋廷黻电[Z].美国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藏,1961.

[28]蒋廷黻.蒋廷黻资料·沈昌焕致蒋廷黻电[Z].美国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藏,1961.

[29]“外交部”档案·中美两国有关重要文件第3册·陈诚在“立法院”大会作聘美报告[Z].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藏,档号:805/0010.

[30]陈“副总统”昨告“立院”,中美互获更深了解[N].联合报,1961-8-19.

[31]“外交部”档案·中美两国有关重要文件第3册·陈诚致叶公超、蒋廷黻哿电[Z].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藏,档号:805/0010.

[32]蒋介石.蒋介石日记[Z].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1961.

[33]政府对外蒙问题新策略,多数“立委”表示谅解[N].联合报,1961-10-25.

[34]蒋廷黻.蒋廷黻资料·“外交部”致“纽约代表团”电[Z].美国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藏,1961.

(责任编辑 吴 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