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教学的“指南针”
2017-09-30罗海英
湖北教育·教育教学 2017年9期
“襄阳隆中名师罗海英工作室”成立于2014年8月,成员中有特级教师2人,隆中名师5人。工作室围绕“小学识字教学”“小学古诗教学”“神话故事与童话教学”等主题,采取专题培训、观课议课、沙龙研讨、网络教研、送教下乡等形式,举办大型教研活动20余场,累计培训教师一千余人次。
工作室主持人罗海英是特级教师、隆中名师,主讲的《尊严》获省级一等奖,主讲的国家级示范课《难忘的一课》受到广泛好评。
教学目标是课堂教学的指南针,没有目标、目标不准或者目标模糊必然让课堂教学陷入迷茫。客观地讲,当前的小学古诗教学中,学段目标不明的情况普遍存在。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各学段教师教学古诗时都采用大同小异的方法和手段朗读诗歌、分析字义、串讲诗意、分析情感,甚至于設计的练习题都大同小异。这样教学的弊端不言而喻,而解决的办法,在笔者看来,就是明确界定各学段古诗教学的目标。
一、学段目标的界定
分析小学古诗教学的学段目标,需要从课标入手。2011年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总体设计思路中有这样一段话:“课程目标九年一贯整体设计。课程标准在‘总目标之下,按1-2 年级、3-4年级、5-6年级、7-9年级这四个学段,分别提出‘阶段目标,体现语文课程的整体性和阶段性。”“各个学段相互联系,螺旋上升,最终全面达成总目标。”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得出两条结论:一是古诗教学的目标需要分学段制订,并且学段与学段之间的目标要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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