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的风险及其管理
2017-09-29郭俊黛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上海保险 2017年9期
郭俊黛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的风险及其管理
郭俊黛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一、引言
为保障农业生产的顺利开展和保险保障范围的扩大,中央自2007年起针对农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鼓励部分省市积极开展相关试点。由于政府大力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我国在相关方面获得了快速发展。2010—2015年,我国农险总计向1.2亿农户提供保障,其间保险赔偿金额高达914亿元。同时,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扩展到26个省份,承保农作物增加到18种。现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主要保障自然灾害导致的农业减产,而忽略了农业发展的市场风险或价格风险。控制农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成为了重点攻克对象,由此产生了创新性农险产品——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2013年农业保险条例实施后,保监会发文表示鼓励开发价格指数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指出,要积极开展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风险的出现削弱了传统农业保险信息不对称的状况。谢玉梅(2014)运用Miranda模型研究发现,农户个体产量波动与所在区域产量波动存在高度正相关性,从而得出了指数保险能够有效管理农业生产风险的结论。吕开宇(2014)指出我国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面临指数选取困难、基差风险大、市场认知度低等挑战,同时存在保险种类单一、过度依赖财政补贴、销售渠道狭窄的风险。季婵燕(2015)对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杭州试点的推行情况研究分析发现,生猪价格指数保险面临生猪养殖业的基本风险,这将严重制约保险公司的进入意愿,对此文章建议充分发挥市场风险补偿功能,促进产业升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