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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与农户内部收入差距扩大
——基于江苏39个村725户农户的调查分析

2017-09-22肖龙铎

财经论丛 2017年9期
关键词:纯收入低收入基尼系数

肖龙铎,张 兵

(1.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江苏 南京 210004; 2.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土地流转与农户内部收入差距扩大
——基于江苏39个村725户农户的调查分析

肖龙铎1,张 兵2

(1.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江苏 南京 210004; 2.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本文利用江苏省农村地区39个村725户农户的调查数据,实证分析土地流转对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土地流转使农户在生产要素投入方面进行重新配置,进而改变其收入结构,而立足于农村社会异质化程度逐步加大的现实,土地流转对高、低收入农户的收入产生了不同的影响。相比于低收入农户,土地流转更有利于高收入农户收入的增长。一个村的土地流转规模对该村基尼系数的增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对该村收入最低五分之一农户纯收入占比的增长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即土地流转加剧了农户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土地流转;收入增长;农户内部收入差距

一、引 言

统计数据显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户内部收入差距总体上呈现持续扩大的趋势,农户人均纯收入的基尼系数从1978年的0.22提高到1990年的0.31,2000年进一步升至0.35,2010年则高达0.38[1]。由此可以发现,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余年间,我国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上升幅度超过70%。如果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并超过一定限度,势必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凝聚力,进而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产生威胁。

近年来,国家鼓励各地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实践,鼓励土地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在此背景下,我国土地流转范围不断扩大,截至2013年底,全国土地流转总面积已达到2273.5万公顷,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5.7%,比2008年增长了3倍[2]。土地流转范围的迅速扩大及经营规模的不断集中对“三农”产生了多方面的重要影响,众多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例如,Deininger和Jin(2005)研究了土地流转对土地生产绩效的影响[3],陈柏峰(2009)研究了土地流转对农民阶层分化的影响[4]。那么,现阶段土地流转是否对越发严峻的农户内部收入差距产生影响?如果有影响,缓解还是加剧了农户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目前,系统研究土地流转影响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文献较少,多数文献是在研究土地流转与农民收入关系时对这一问题做了些许讨论。Zhang(2008)对浙江农村的调查数据分析后认为土地租赁市场能提高底层农民的收入,同时对非农就业造成的收入差距也具有缓解作用[5]。林乐芬和王军(2010)则认为土地租赁市场可能牺牲小农利益,使“耕者无其田”,进而导致贫富差距拉大[6]。刘鸿渊(2010)也认为农地流转对农村收入差距产生加大的强化效应[7],但未对其推测进行实证检验。朱建军和胡继连(2015)通过对比流转前后农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发现,农地流转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民收入分配的不平等[8]。冒佩华和徐骥(2015)在实证分析土地经营权流转对农户家庭收入的影响时发现,土地流转的收入效应具有明显的“非对称性”[9]。

综合现有相关研究可以发现,土地流转究竟缓解还是加剧农户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目前尚存在分歧,已有研究大多是从土地流转对农民收入影响的研究中对这一问题作了些许引申讨论,鲜有文献系统地对土地流转的收入分配效应展开深入分析。在土地流转成为今后我国农村地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的背景下[10],无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有必要对前述问题作出科学的回答。因此,作为对已有研究的补充,本文将利用江苏省农村地区39个村725户农户的调查数据,实证分析土地流转对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影响,以期为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二、研究假说

在家庭联产承包的农地制度下,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户则拥有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对农户来说,重要的不是土地所有权而是经营权,拥有了土地经营权便意味着拥有了利用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投资进而获得收益的权利,而土地流转则是在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仅将经营权在农户或经济组织间转让的一种交易行为。土地流转使土地这一农业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得以重新进行“市场化”的调整和分配,因此必将改变农户在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上的配置格局,从而对农户内部收入差距产生影响。一般来说,土地流转分为流入和流出两种情况,下面我们分别对这两种情况展开分析。

首先,考察土地流入的情况。由于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农业收入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土地经营面积[11]。因此,土地流入哪类农户、流入多少就成为影响农户农业经营收入的首要因素。相比于低收入农户,高收入农户更有能力承受更高的土地租金,因而有可能租到更多土地,从而可以跨过土地经营规模“门槛”实现规模经济,获得更高的农业生产经营收入。而受限于自身资本约束,低收入农户一般没有能力从土地流转市场中获得更多的土地,或有能力获得但租赁的面积远远小于土地经营规模的“门槛”。同时,由于高收入农户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水平、较强的市场信息获取能力,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更易采用新技术,因而可通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获得比低收入农户更高的经营收益。因此,对具有流入土地意愿的农户来说,高收入农户比低收入农户能获得更高的农业生产经营收入。

其次,考察土地流出的情况。对流出农户来说,他们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既可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进行家庭创业,也可以成为当地企业或农业的雇工,从而可以赚取更多的非农经营和务工收入,并在转出土地经营权后得到一定的租金收入。因此,从理论上来讲,土地流转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流出农户的收入,但这是以充足的非农就业岗位及农民具有相应职业能力与之相匹配为前提的。随着农村社会的分化,农户异质性程度逐年加大[7],高收入农户人力资本水平较高,其更有可能实现创业或非农就业,从而获得更高的非农经营和务工收入,而人力资本水平较低的低收入农户实现创业或非农就业的可能性则低的多,即使成功,其非农经营和务工收入一般也低于高收入农户。

综上所述,土地流转使农户在土地、劳动力和资金等生产要素投入方面重新配置,进而改变其收入结构,而立足于农村社会异质化程度逐步加大的现实,无论流入还是流出土地,低收入农户都不具有比较优势[12],土地流转将对高、低收入农户的收入增长产生不同的影响,从而对农户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具有加剧效应。因此,本文提出以下的研究假说:

假说一:与低收入农户相比,土地流转更有利于高收入农户收入的增长。

假说二:土地流转加剧了农户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三、数据来源及统计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2015年江苏财政科研课题对全省土地流转情况展开的实地调查。调查地点包括苏北、苏中和苏南三个地区,苏北选取了徐州沛县和宿迁泗洪,苏中选取了泰州兴化和扬州江都,苏南选取了南京高淳和苏州太仓。采用随机和分层相结合的抽样方法*在选取乡镇和村社时采用随机抽样,在每个村抽取农户时则按其家庭经济状况采用分层抽样。,共涉及16个乡镇、39个村、725户农户,数据包括了2012~2014年村级层面和农户层面的人口、收入及土地等信息。江苏作为农业大省之一,近年来在推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上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从2008年起,江苏省财政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扶持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农村土地流转,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土地集中连片流转的流出方以奖代补进行扶持,这一措施加速了全省的土地流转进程。。据调查显示,截至2014年,全省有44.26%的农户和45.10%的土地参与了流转,土地流转范围的扩大对农户的生产生活产生了深刻影响(冯淑怡,2014)。

(二)统计分析

本文利用调查数据分析农户土地流转参与的收入分布情况,将725户农户按照人均年纯收入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并等分成五组,每组农户都有一个收入区间(见表1所示),从中可以看出不同收入水平农户土地流转的参与情况。

表1 农户土地流转参与的收入分布

注:根据725户农户2014年的调查数据统计得出;括号中的数值为占比。

调查发现,在725户农户样本中,有309户参与了土地流转(占比42.62%),其中75户流入土地(占比10.34%)。收入区间由低到高,流入土地的农户分别有3户、8户、14户、26户和24户,占比分别为2.07%、5.52%、9.66%、17.93%和16.55%。由此可见,流入土地的多为中高收入农户,这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前文分析中高收入农户更有实力流入土地的推测。五组农户中参与土地流转的占比分别为43.45%、40.69%、41.38%、44.83%和42.76%(见表1所示),这说明不同收入水平农户在是否参与土地流转决策方面并没有明显差异。那么,土地流转对不同收入水平农户收入的影响有无差异呢?以下我们展开详尽的实证分析。

四、实证研究结果及分析

(一)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1.土地流转对高、低收入农户收入不同影响的检验

首先,我们构建以下的农户收入模型:

(1)

模型(1)可能存在变量的内生性问题,即农户在是否参与土地流转决策上存在“自选择”问题,忽视这一问题将导致估计结果产生偏差。而解决变量的内生性问题需借助于工具变量,建立是否参与土地流转决策和工具变量的诱导方程,该诱导方程可看作是一个处理效应模型,即是否参与土地流转代表该农户是否被“处理”,参与流转的农户作为处理组,不参与的农户作为对比组。据此,我们设定的诱导方程具体形式如下:

plandi=α+βIVIV+γXi+μi

(2)

其中,IV是工具变量,α、β、γ是待估参数,μi是随机扰动项。将模型(2)估计的第i户农户参与土地流转的预测值导入模型(1),以代替原有农户是否参与土地流转的0~1取值。工具变量选取第i户农户所在村的土地流转比率,即该村已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占该村所有农户的比值*这里的已参与土地流转农户是指在村委会层面统计的流转户,不包括“熟人”或“亲属”之间私底下小范围流转的农户。调查发现,目前这种形式的流转占比很小,因此不会影响本文的研究结论。,这是一个表示土地流转同群效应的变量*同群效应是指在一个村内,若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较多,则某个农户参与流转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这一变量和农户是否参与土地流转存在一定相关性,但并不影响农户收入,符合工具变量的要求。。由于农户是否参与土地流转是一个二元选择变量,故模型(2)选择probit模型。如果农户是否参与土地流转不存在内生性问题,则OLS回归更为有效。具体相关变量说明及描述性统计见表2所示。

表2 农户收入模型相关变量说明及描述性统计

注:根据725户农户2014年的调查数据统计得出。

与前文一致,同样对样本按人均年纯收入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并等分成五组,家庭人均年纯收入最低的两组合并为低收入农户群体,其他三组则合并为高收入农户群体。

2.土地流转对农户内部收入差距扩大影响的检验

(1)变量选择

a.被解释变量。本文将农户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速度作为被解释变量。参考Beck et al.(2007)的做法,采用(ⅰ)基尼系数的增长和(ⅱ)收入最低五分之一农户纯收入占比的增长两个指标来衡量[13],(ⅰ)越大、(ⅱ)越小,则农户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速度增加,反之则减小。

基尼系数是经济学界衡量收入差距应用最广泛的指标,本文参考Yao(1999)的计算方法。假定样本可以分成n组,设wi、mi、pi分别表示第i组农户的总收入占全部样本总收入的份额、平均户均收入和农户频数(i=1,2,…,n),将全部样本农户按收入(mi)从小到大排序后,衡量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GINI)可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14]:

(3)

b.解释变量。本文的关键解释变量是土地流转比率,与前文一致,即指样本村已参与土地流转农户占该村所有农户的比值,用以衡量该村土地流转的参与程度。其他控制变量则包括衡量村庄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和负担程度等方面的指标。具体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3所示。

表3 变量选择及描述性统计

(2)模型设定

根据本文的研究思路,我们构建如下的土地流转与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面板回归模型:

yi,t-yi,t-1=αi+βlandci,t+γXi,t+εi,t

(4)

其中,yi,t表示第i村第t时期基尼系数的自然对数和收入最低五分之一农户纯收入占比的自然对数;landci,t表示第i村第t时期的土地流转比率;Xi,t表示控制变量,包括基尼系数初始值的自然对数(iniG)、收入最低五分之一农户纯收入占比初始值的自然对数(iniL)、全村人均生产总值增长率(pcGDP)、户均纯收入增长率(pcni)、非劳动力占比(nlfr)和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初始值的自然对数(lfe);αi为反映各村之间差异的变量,也是各村的固定效应;β为待估参数;γ为控制变量系数;εi,t为随机扰动项。

(二)模型估计结果

1.土地流转对高、低收入农户收入不同影响的检验

按照前文分类,我们分别对低收入农户、高收入农户及全体农户三个群体进行处理效应模型估计(结果见表4、5所示)。

表4 农户收入模型诱导方程的估计结果

注:* 、** 和*** 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水平上显著。下同。

表5 土地流转对农户收入影响的处理效应模型估计结果

表4给出了诱导方程的估计结果。据表显示,土地流转比率对农户是否参与土地流转均在1%的水平上具有正向影响,一个村的土地流转比率越高,该村农户参与土地流转的可能性越大,即农户土地流转决策具有明显的同群效应。此外,年龄对其土地流转决策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可能的原因是年龄越大的农户越保守,对土地的保障性依赖越强。而家庭非农劳动力占比对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可能的原因是非农劳动力占比越高,农户家庭非农收入越高,从事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越大,因此参与土地流转的意愿越强。

表5的三个模型的hazard lambda值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农户是否参与土地流转具有内生性,因此处理效应模型的估计结果更有效。在全体农户模型中,农户是否参与土地流转对农户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与多数研究土地流转对农民收入影响的结论一致[9][15]。然而,我们更关心的是土地流转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在不同群体中是否具有差异性。在高、低收入农户两个模型中,虽然是否参与土地流转的系数都为正,但只有高收入农户模型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且数值比低收入农户模型中的更大,说明高收入农户参与土地流转获得的收益要显著大于低收入农户,这证实了本文提出的假说一。

此外,以上的估计结果还显示,户主受教育水平对高、低收入农户的收入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由受教育程度代表的人力资本水平对农户收入具有重要作用。事实上,人力资本异质性正是土地流转对高、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影响差异性的重要微观原因之一。家庭非农劳动力占比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显著为正,可能是由于随着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部门转移,非农收入已成为大多数农户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16],因此非农劳动力占比越大,其收入也越高。家庭人均实际耕地面积对农户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且影响系数随着农户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加大,可能的原因是土地规模经济存在一定的“门槛”,相比于低收入农户,高收入农户更有能力转入较多土地而跨过“门槛”,进而获得更高的收益。人情往来支出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显著为正,可能是由于人情支出反映了农户人际关系网络深度,而关系网络是一种可以带来收益的稀缺资源,关系网络越深的农户更有可能取得更高的回报[17]。在地区虚拟变量中,是否为苏北地区对农户收入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而是否为苏中地区对农户收入具有正向影响,说明苏北、苏中和苏南三个地区农户在收入方面的确存在差异。

2.土地流转对农户内部收入差距扩大影响的检验

根据前文模型设定,我们分别对基尼系数增长和收入最低五分之一农户纯收入占比增长进行面板回归,Hausman检验的结果显示两个模型均应采用随机效应。具体估计结果见表6所示。

表6 土地流转对农户内部收入差距扩大影响的估计结果(N=117)

从表6可以看出,在对基尼系数增长的回归结果中,土地流转比率的系数为正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一个村的土地流转规模对该村基尼系数的增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在对收入最低五分之一农户纯收入占比增长的回归结果中,土地流转比率的系数为负值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一个村的土地流转规模对该村收入最低五分之一农户纯收入占比的增长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综合以上两点可以得出结论:土地流转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户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此外,以上两个模型的估计结果还显示,基尼系数初始值和收入最低五分之一农户纯收入占比初始值的影响系数均显著为负,说明初始值越大,其增长越慢;初始值越小,增长越快。户均纯收入增长率对基尼系数增长的影响系数为正,对收入最低五分之一农户纯收入占比增长的影响系数为负,但都在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户均纯收入增长越快的村,其农户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越快,可能的原因是由于农村社会异质性逐渐加大,户均纯收入增长越快,高、低收入农户在收入方面的差距就会越大。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对基尼系数增长的影响系数为正,对收入最低五分之一农户纯收入占比增长的影响系数为负,但都在10%的水平下显著,说明农村劳动力受教育水平扩大了农户内部收入差距,可能的原因是劳动力受教育水平的不同代表了其人力资本水平的差异,而农村劳动力之间人力资本水平的差距是导致其收入尤其是个体工商经营及务工等非农收入差距的决定性因素[18][19]。

五、结论与讨论

本文利用江苏省农村地区39个村725户农户的调查数据,实证分析了土地流转对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立足于农村社会异质化程度逐步加大的现实,土地流转对高、低收入农户的收入产生了不同的影响。相比于低收入农户,土地流转更有利于高收入农户收入的增长。一个村的土地流转规模对该村基尼系数的增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对该村收入最低五分之一农户纯收入占比的增长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即土地流转加剧了农户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本文的研究结论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和检验,但至少从短期来看,我们的研究结果支持土地流转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户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观点。因此,在土地流转及农地规模经营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下,鼓励土地流转的政策应从增加非农就业机会及完善土地流转市场着手,在政策推行过程中要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不应直接行政干预,更不可大规模强制推行流转从而剥夺农民的种地权利。此外,政府推行相关政策在考虑土地流转增收效应的同时,也要关注其收入分配效应,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断加强对规模经营主体支持的同时,也要重视低收入农民的收入增长问题。

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本文的研究结论是基于江苏省农村地区的调查数据,虽然本文试图按照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分别从苏南、苏中和苏北三个地区进行抽样,但江苏作为全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省份,近年来政府在推行土地流转方面的力度整体上较大。其他地区尤其是与江苏在经济发展水平、农业产业结构等方面差异较大的地区能否得到与本文一致的研究结论,甚至出现与本文结论相反的情况,这些都有待后续的深入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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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化木)

LandTransferandExpansionofRuralResidents’IncomeGap:BasedontheSurveyof725Farmersfrom39VillagesinJiangsuProvince

XIAO Longduo1, ZHANG Bing2

(1.Nanjing Branch,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Nanjing 210004, China; 2.College of Finance, Nanjing Agriculture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5, China)

Using the survey data of 725 farmers from 39 villages in Jiangsu province, this paper empirically analyzes the influence of land transfer on the rural residents’ income gap.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land transfer enables farmers to reconfigure their production inputs, and change the structure of their income. Based on the reality of the heterogeneity degree gradually increasing in rural society, land transfer has different effects on the income growth of the high-income and low-income farmers. Compared to the low-income farmers, land transfer is more advantageous to the income growth of the high-income farmers. The land transfer size of a village has a significant promoting effect on the growth of the gini coefficient, and had significant inhibitory effect on the income growth of the poorest quintile, namely, land transfer exacerbates the expansion of rural residents’ income gap.

Land Transfer; Income Growth; Rural Residents’ Income Gap

2016-07-1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7140312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2015SJD091);南京农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SKPT2015027;KJQN201565;SKCX2016007)

肖龙铎(1989-),男,山东济宁人,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经济师,博士;张兵(1962-),男,江苏盐城人,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F323

:A

:1004-4892(2017)09-0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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