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唯物辩证法中关于“一个矛盾”知识点的教学思考
2017-09-20贺光明
读天下 2017年22期
摘 要:矛盾体是特定环境和条件下主次方面的结合,是事物内部主次方面的对立和统一。对立性意味运动的绝对性,统一性意味静止的相对性,统一性只是对立性的特殊状态。矛盾属于规律,也属于联系。辩证的否定是矛盾的纵向特殊运行形式,革命的批判精神也蕴含于矛盾的动态过程性理解中。
关键词:主次方面;对立统一;环境条件
在高中政治必修四的教学中,矛盾观一直是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如何准确理解关于一个矛盾的知识点,一直困扰着我们的教师和学生。基于此,本文做一些探讨。
矛盾具有特定参照下的含义。在唯物辩证法看来,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即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同一关系的哲学范畴。于此,我们将矛盾的含义仅限于一个事物。有的将某一事物外部诸多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的关系也看作是矛盾,笔者看来没有必要,这只是分析问题采取不同的参照范围造成的结果。
矛盾由双方和环境组成。构成对立和统一关系必定是双方,一方谓之主要方面,另一方叫做次要方面。不能忽视的是,统一关系还需要一定的环境(对立不需要条件),这就是主次方面依存的条件。所以,要构成一个特定的矛盾,主要方面、次要方面和依存的条件这三者缺一不可。
事物必有性质的规定性。事物也即矛盾,是由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构成。特定条件下,构成一个矛盾的双方其地位、力量是不同的;一方居于支配、主要、统帅的地位,谓之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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