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失独家庭的社会支持比较研究
——兼论失独自组织的影响
2017-09-20陈文华
社会工作与管理 2017年5期
关键词:研究
陈文华
两类失独家庭的社会支持比较研究
——兼论失独自组织的影响
陈文华
(韩山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广东 潮州,521041)
失独家庭是目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弱势群体。通过在A、B两省的实地调查,发现加入失独自组织的失独家庭与没有加入失独自组织的失独家庭在社会支持的获得上情况不同:前者得到的正式社会支持更多,非正式社会支持变少;后者得到的正式社会支持少,但是其非正式社会支持的作用却要相对显著。此外,在对社会支持的期望方面,前者期望偏高,趋向“理想型”,现实性变弱;后者期望低,大多是一种“底线型”期望。致使差异形成的原因众多,但失独自组织通过对失独家庭在失独归因、刺激惯习、权利意识、责任身份、对垒力量作用以及难以避免的自身“内卷化”倾向,对差异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这对开展有区别、分类化的失独家庭社会支持服务和认识“失独自组织”的双重性及引导其科学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失独家庭;失独自组织;社会支持
一、引言
失独家庭问题是一道严峻的社会议题。自2012年“失独家庭”这一概念被提出,与之相关的政策制度、学术文献、专题报道、帮扶介入行动不断增多。在政策层面,2013年国家卫计委等五部委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城乡失独扶助金调整为每人每月340元和170元,并逐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1]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国近20个省份颁布并实施了进一步做好失独家庭扶助制度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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