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警惕这8大常见劳动权益违法行为
2017-09-19
时代风采 2017年16期
无论你是工作多年的老司机,还是刚毕业新入职场的小白,职场中的以下这8大常见劳动权益违法行为都会让你防不胜防。
一、入职时交押金扣证件
很多公司要求刚入职的员工缴纳工作服押金,或者配备笔记本电脑的押金等。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勞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二、年假过期作废
有的公司规定员工每年12月31日前,年假未休完的将自动清零。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但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假工资报酬。
三、试用期随意解除劳动关系
不管是刚刚毕业找到人生的第一份工作,还是跳槽加入新单位,大家都会经历一个时期——试用期。“试用”是使某人受到—段时期的检验或试工以便能确定这人是否适合于做某事。那么公司要是认为不能胜任工作就要求解除合同呢?
《劳动合同法》规定,按照不胜任去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需要先给员工培训或者调岗,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才能辞退,同时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合同期满没有及时续签
公司与员工都想续签劳动合同,但因薪资或其它原因未谈妥,导致延误了续签合同时间。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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