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根治A股“任性”停牌顽疾?
2017-09-18王光俊,林江,谢获宝等
财政监督 2017年18期
关键词:制度
如何根治A股“任性”停牌顽疾?

话题嘉宾

林江: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教授,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主要研究财税理论与政策等

谢获宝:武汉大学会计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兼任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江西财经大学等院校EMBA项目教授。主要从事资本市场会计和财务问题研究

宋京津: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博士后,研究方向是会计理论与方法
主持人
王光俊:《财政监督》杂志编辑
背景材料:
一直以来,A股上市公司“任性”停牌行为饱受诟病,已然成为A股市场的顽疾之一。股票停复牌本来是上市公司的一项常见业务和基本权利,具有保证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防控内幕交易、防止股价异常波动等功能,却被有些公司以“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刊登重要公告”“重要事项未公告”等为名,用停牌来应对股价“闪崩”压力、规避质押风险、反制要约收购……“随意停、笼统说、停时长”等停牌乱象严重干扰了市场交易的连续性和流动性,破坏了资本市场秩序。
面对A股上市公司“任性”停牌之风,监管部门频频出击。证监会将完善上市公司停复牌制度纳入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要范畴。沪深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5月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指引;证监会于2016年9月修改了《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停复牌已成监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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