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长江渡船载运危险货物车辆申报和适装条件海事监管
2017-09-15张祥姜悦
中国水运 2017年9期
张祥 姜悦
摘 要:由于长江渡船载运危险品车辆存在较大的安全和防污染风险,本文通过分析汽车渡船渡运危险货物车辆申报和适装条件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并结合江苏辖区实际和笔者的工作经验, 对过渡危险货物车辆监督管理提出相关管理建议。
关键词:渡船载运;危险货物车辆;申报;适装条件;监管
中图分类号:U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7)09-0017-03
1 引言
江苏沿江工业经济发达,两岸化工企业众多,危险品运输较为频繁,而两岸装载危险品的车辆由于费用、线路和大桥限制等原因,往往将汽车渡船作为过江重要通道,因此汽车渡船渡运危险品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一直是基层海事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但由于危险品管理要求较高,在渡船渡运危险品车辆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尤其存在较大的安全和防污染风险。
2 相关定义
滚装处所——系指通常不予分隔并延伸至船舶的大部分长度或整个长度的处所,能以水平方向正常装卸油箱内备有自用燃油的机动车辆和/或货物(在铁路或公路车辆、运载车辆(包括公路或铁路槽罐车)、拖车、集装箱、货盘、可拆槽罐之内或之上,或在类似装载单元或其他容器之内或之上的包装或散装货物)。
危险货物:系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 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 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货物运输组件:公路车辆、集装箱或可移动罐柜。封闭式运输组件系指内装物能完全封闭的永久性结构组件,侧面或顶部包裹、覆盖编织物(或纺织物)的组件不属于封闭式运输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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