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学中非诉讼业务能力培养探析
2017-09-13何颖吴晓明李秋月
中国市场 2017年24期
何颖+吴晓明+李秋月
[摘 要]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非诉讼业务已经成为律师业务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非诉讼业务与诉讼业务在服务形式、内容方面有较大的差异,对从事这一业务的人员在能力和知识体系上都提出了特殊的要求。我国目前采取的传统法学教学模式,无法适应非诉讼业务发展的需要。文章以民商事法学为切入点,就法学教学中如何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非诉讼业务能力问题,从教学内容的调整和教学方式的变革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非诉讼;法学;教学内容;教学方式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4.120
1 非诉讼业务能力培养在法学教学中的重要性
非诉讼业务是律师接受委托,在无司法机关介入的情况下,依据国家法律规定,运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委托方办理各种不涉及诉讼的法律事务。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强,非诉讼法律业务快速发展,服务的范围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律师开始介入非诉讼业务。
从实务来看,在民商事领域,绝大多数的非诉讼业务集中在合同、公司、知识产权、劳动、婚姻继承等法律领域,且通过调查发现,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修改、拟定、纠纷处理以及公司设立、投资融资、收购兼并、股权转让等方面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占律师业务总量的60%~70%,而且这一比例随着经济的增长仍在不断提高。
总之,非诉讼业务正在成为我国律师业务中的重要内容,有着广泛的现实需求和巨大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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