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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金桂:吃相决定品相

2017-09-08◎百

百家讲坛(红版) 2017年1期
关键词:凤姐刘姥姥贾府

◎百 合

夏金桂:吃相决定品相

◎百 合

在《红楼梦》后半段,薛蟠的夫人夏金桂的面前摆着一盘子干炸鸡骨头,“嘎巴嘎巴”嚼得那叫一个香。吃这玩意儿,牙必须好,嚼不碎会扎了喉咙;胃也得好,消化功能不强大的人就免了——比如黛玉,吃鹿肉不消化,吃一点儿螃蟹都心口微微疼,鸡骨头更是想都别想。

薛蟠当初曾被林黛玉的风流婉转酥倒,最终娶回家的却是一个铁齿钢牙的姑奶奶。命运啊,就是这么会开玩笑。

夏姑娘在《红楼梦》原稿结束处、第八十回才登场,一出来就十分抢戏:挟制老公,陷害小妾,顶撞婆婆,挤兑小姑,最后与自己的心腹陪房大丫鬟都纠斗不休,搞得阖家人仰马翻、鸡飞狗跳。

除了言行举止,她连吃饭都颠覆了全书前七十九回中一以贯之的文雅讲究。

本来《红楼梦》里的饮食之精美、丰富令人目不暇接,处处都是好听、好看、好吃的食物。

贾母年老,喜甜烂之物,她赏给秦可卿的是山药糕,枣泥馅的,又香甜又绵软。

宝玉病中想吃的是“小荷叶儿小莲蓬儿的汤”。莲叶羹借了新荷叶的清香煮汤底,汤里再煮些面制小工艺品,它们用银模子印制而成,每颗只有豆子大,做成菊花、梅花、莲蓬、菱角等各色形状,花样有三四十样之多,是殿堂级的猫耳朵。这等讲究绝对秒杀地主家的蟹八件(古人发明的一整套精巧的食蟹工具)。务实的凤姐鄙夷这玩意儿“太磨牙……究竟没意思,谁家常吃他了”。对呀,这东西真不是一般人家吃得到的,连见多识广的富贵师奶薛姨妈都自卑:“你们府上也都想绝了,吃碗汤还有这些样子。若不说出来,我见这个也不认得这是做什么用的。”

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凤姐推荐给刘姥姥的是茄鲞,工序之烦琐让刘姥姥闻所未闻。当日的下午茶配了四样点心:藕粉桂花糖糕、松瓤鹅油卷、螃蟹馅的小饺子、奶油炸的各色小面果。刘姥姥见这些小面果子一个个玲珑剔透,拣起一朵牡丹花样的爱不释手,都不舍得下嘴,想私藏带回家做个花样子。

贾府平日里的饮食虽一带而过,但也全部冠以精细风格。贾珍吃不下饭,凤姐派人送去的是细粥和精致小菜;薛姨妈招待宝玉,端出的是“细巧茶果”;妙玉捧茶,水用的是梅花上的雪。

也就是豪爽如湘云,才会一时兴起去烤次鹿肉,还引得黛玉讥讽、宝琴嫌脏,于是湘云自辩“是真名士最风流”。在这里,玩和叛逆的意义大过了吃。唯其绝无仅有,才值得特记一笔。

前七十九回的美食集结起来,简直可以拍一部系列纪录片:《舌尖上的红楼》。

不想,第八十回,原文结束处,读者迎来了夏姑娘。她一登场饮食界,先打烂一个精致的旧世界,再重建一个粗暴的新世界:天天杀鸡鸭,把肉赏了人,单以油炸焦骨头下酒。

饮食爱好多少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秉性:茹素者多清心寡欲、自得其乐,少与人一争长短,以出家人、居士和大善人居多;而好斗者多喜荤,《水浒传》里那些好汉动辄就吃二斤牛肉,吃完了甩膀子砍人。

但像夏金桂这样的吃法可谓前无古人。说一个人心狠,莫过于其“吃肉不吐骨头”,夏金桂更狠,“不吃肉只吞骨头”。

原文说夏金桂“颇步熙凤之后尘”,她在口舌、心机方面与凤姐不惶多让,在吃上也和凤姐有共同的爱好:都喜欢吃禽类。但凤姐吃野鸡喜好“炖得稀烂”,并未翻新花样,不如夏金桂弃肉炸骨这般刁钻——刁钻是刁钻,可惜输在了缺乏艺术性的想象力上。

夏金桂天天杀鸡,怎么就想不到像人家贾府那样配个茄鲞吃呢?也用鸡油炸茄子丁,用鸡脯肉做配菜,再用鸡汤煨干,加油封存,要吃的时候再用炒鸡瓜拌,演绎成刘姥姥嘴里的“我的佛祖,倒得十来只鸡来配他”的奢华大菜,生生把茄子从平民路线提升成宫廷范儿。

夏家是大富之家不假,但底蕴这东西绝不是靠钱堆的,在吃上,夏金桂直接露出了暴发户的尾巴——把鸡骨头炸焦了当薯片吃,不知道她除了撒盐,还撒不撒孜然?

如此看来,夏金桂和她妈一眼相中薛蟠,大概就是相中了他的暴发户气质。薛蟠吃东西,个头越大越好。有一次,他把宝玉骗出来,激动地说现有四样稀罕东西,“除我之外,惟有你还配吃”。这四样是鲜藕、西瓜、鲟鱼和暹猪,可怜这孩子没文化,不会形容,全程只会干巴巴地说“这么粗这么长”“这么大”“这么长”“这么大”。平日不学无术的薛蟠在这上面竟有了求知欲:鱼和猪倒也罢了,这藕和瓜亏他是怎么种出来的?不会是转基因吧?

这等粗蛮憨直,正合丈母娘的胃口。自己的女儿“秉风雷之性”,本就不好相与,这样一个有钱无脑的适龄男青年送上门来,正是合适的丈夫人选。难怪夏夫人“一见(薛蟠),又是哭又是笑,比见了亲儿子还胜”。薛蟠身为外貌协会资深会员,只看脸,别的一概不管,猴急猴急地把金桂娶了回来。从此薛蟠和夏金桂开始互相伤害,为民除害。

曹雪芹写林黛玉第一次在贾府里进餐,气氛庄重。李纨捧饭,凤姐安箸,王夫人进羹,旁边的丫鬟执着拂尘、漱盂和巾帕。外面伺候的人虽多,但连一声咳嗽都不闻。寂然饭毕后,主子们要用茶汤漱口、净水盥手,再来一杯香茗。当然贾府里也食荤腥,并热热闹闹地聚在一起吃螃蟹,但是人家会配上合欢花浸过的烧酒,吃毕会用菊花叶、桂花蕊熏的绿豆面子洗手,去腥去油,清爽芬芳。

再看看夏金桂怎么吃——她一边嚼骨头一边喝酒,吃得不耐烦了,还要爆粗骂街:“有别的忘八粉头乐的,我为什么不乐!”这画风哪里是大家闺秀,分明是《水浒传》里的孙二娘。

吃相是家教的体现,也能间接看出其面对世界的姿态。

夏金桂自幼丧父,被寡母宠得无法无天,凡事以自我为中心,视自己为菩萨、他人如粪土。就拿专吃炸鸡骨这件事来说,有教养的人家即使再有钱,也不会允许她这么糟蹋食材,不是吃得起吃不起的问题。

败家只是一方面,这种肆无忌惮的吃法、吃相与她对待周围人的态度无不一一对应。她那不加掩饰的任性与刁泼、狠毒与阴险统统外化成了那个吃鸡骨的画面,令人不寒而栗:薛家人如同一盘焦骨,任由她嘎巴嘎巴一一嚼碎。

牙口好,能量就足;能量足,斗志就强。一个人吃东西像什么,弄不好性情上就会成为什么,细思极恐。

薛蟠与夏金桂成亲没多久就开始内斗,以薛蟠被制服告终。纸老虎遇到了母老虎:他持棍,夏金桂就把身子送到棍子下;他持刀,夏金桂就把脖子伸给他……若是换了柳湘莲,夏金桂绝对不敢试,她吃准了薛蟠没这个血性。对呀,你一个吃瓜、吃藕的群众,还想跟人家专嚼硬骨头的斗?

这一章的题目叫“薛文龙悔娶河东狮”,薛蟠很快就为自己的闪婚付出了代价,奈何请神容易送神难。看来还是贾母的主意正,给宝玉挑媳妇时特意嘱咐:“只是模样性格儿难得好的。”除了模样儿,一定还要看性格。

所以,想真正了解一个人,只看外在条件和背景往往不靠谱,至少应该与Ta坐下来吃顿饭。在这一顿饭里,彼此的习惯、家教和性情也许都会一一露出端倪。这一顿饭决定着今后这一生你还要不要与对方在一起吃很多很多顿饭。

编辑/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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