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债估值在IFRS9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的应用探索
2017-09-05赵凌李栋
债券 2017年7期
关键词:金融资产
赵凌++李栋
2014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第9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9),取代备受争议的第39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9)。IFRS9最引人瞩目的变化是对金融资产减值评估原则的重大突破,由“已经发生损失”模型(ILM)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ELM),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防范信用风险。近期,我国财政部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减值会计也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本文从债券市场出发,探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在债券资产减值应用中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
研究意义
截至2017年3月末,我国债券市场规模达到65.9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三、亚洲第二,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位居全球第二、亚洲第一。然而,随着债券市场刚性兑付的打破,2015年以来公募债券的违约规模约500亿元,“两高一剩”行业成为债券信用评级下调的重灾区。IFRS9下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正是对信用风险的相对评估,对信用债减值准备的计提将影响深远。
IFRS9金融工具减值评估要求
IFRS9按照合同现金流和业务模式将金融资产的四分类法改为三分类法。其中,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财务担保及表外各项信用承诺应在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违约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IFRS9对于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采用“三阶段”操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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