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争议中前行
2017-08-26郭鹏
民生周刊 2017年16期
郭鹏
近日,数名北京老人在参加某个“以房养老”理财项目后,被赶出家门,失去了居住多年的房子,并背负巨额债务。一时间,各种唱衰以房养老模式的观点甚嚣尘上。
其实,以房养老并非一个新话题。“60岁前你养房,60岁后房养你”的养老模式在整个养老体系中能够发挥怎样的作用还尚待观察,但是受限于骗局层出不穷以及传统观念等因素影响,以房养老在我国似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倒按揭”并非全部
通俗地讲,以房养老就是老年人将自己独立产权的房子通过各种形式套现、变现,用于支付自己的养老费用。
目前,国内的以房养老大多以反向抵押贷款,也就是“倒按揭”的形式为主。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老年人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的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在我国推广以房养老理念的数年里,已经催生出多种具体操办模式,“倒按揭”只是其中最为典型也最为复杂的一种,所以不要将以房养老等同于“倒按揭”。
有学者认为,从北京、上海、南京、重庆等城市的实践来看,大部分“倒按揭”都要求房屋在60平方米以上,老人年龄在60岁以上,这两个条件其实已经将适用这种养老模式的老人限制在一个相对数量并不大的圈子里。
经养老产业业内人士的调研和研讨,以房养老的操作模式可分为金融模式和非金融模式,前者运作复杂,必须通过金融保险机构才得以顺利运营,包括倒按揭、售房养老和房产养老寿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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