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平台著作权侵权的法律分析
2017-08-22刘亚川琦
现代交际 2017年16期
关键词:效率
刘亚川琦
摘要:随着移动终端的高速发展,聚合作为一种有效整合资源的方式,成为顺应时代发展的产物,聚合平台是随着时代变化出现的新问题,在对众多信息进行分类、挑选、整合,以使信息高效地满足用户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侵权问题。文章通过实证分析,并结合诉讼原理,展开对视频聚合平台侵权问题的细化分析,并着重从预备合并之诉的角度分析视频聚合平台侵权后的诉讼问题,希望能抛砖引玉,引发对这一问题的探索。
关键词:聚合平台 预备合并诉讼 诉讼成本 效率
中图分类号:D923.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7)16-0056-03
一、问题的提出
笔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检索,以“聚合平台”为关键词筛选出19条记录,利用EXCEL软件将重复项去掉,共提取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的聚合平台案件13件,将该13件裁判文书逐一按照案件类型(案由)、涉诉主体、裁判结果、争议点等分别进行了归类及数据统计。
首先,通过对这13件案件类型结构的分析可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9件)占比较大,其次是不正当竞争纠纷(3件),著作权纠纷(1件)。其次,案件主体全部为企业,并无个人提起诉讼。接着案件处理结果:驳回再审申请的占绝大多数。最后,案件的争议点都较为一致,均围绕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采取的技术是否合法展开。
法院在所有的案件处理中,只有通过对技术的分析才能确定哪些行为构成了对技术的规避或者破解,并且在举证责任方面,多为被告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而判其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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