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代文字狱对小说文本形态的影响
2017-08-22陈才训
求是学刊 2017年4期
摘 要:清代频发的文字狱和小说禁毁政策,使小说家、编选者或书坊主产生了强烈的惧祸意识,并最终在小说文本形态上反映出来。那些因文字狱而遭到禁毁的小说尤其是时事小说,其文本形态往往在刊行过程中被大幅修改;有些小说虽然未曾引发文字狱,但为避免触犯时忌,书坊主在刊刻过程中也会对那些与时政有关的敏感内容主动作出“修正”;文字狱及小说禁毁政策对清代小说家的创作心态产生了显著影响,并由此左右了其小说文本建构策略。
关键词:清代文字狱;小说禁毁;文本形态
作者简介:陈才训,男,文学博士,黑龙江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明清文学与文化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明清小说文本形态的生成与演变研究”,项目编号:11CZW042;黑龙江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基地专项)重点项目“明清小说文本生成方式研究”,项目编号:HDJDZ201608
中图分类号:I207.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7)04-0105-07
明清时期,小说禁毁政策得到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明清易代之后,文网更趋严密,文字狱时有发生,像著名的庄廷 明史案、戴明世《南山集》案等皆对当时的文坛造成了极大震慑作用。其后,清廷通过四库全书的编纂进一步强化了对文化领域的控制,如乾隆四十一年(1776),乾隆帝发布谕旨云:“他若南宋人书之斥金,明初人书之斥元,其悖于义理者,自当从删,涉于诋詈者,自当从改。”[1](P17)于是,前人书中的“违碍字样”[1](P18)悉被删改。这一谕旨虽是针对四库馆臣而发,但由此可以看出清代文化政策之严厉,而这正是造成清代文字狱屡屡发生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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