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安全权保护途径研究
2017-08-22龚丽
商业经济研究 2017年15期
龚丽
中图分类号:F713 文献标识码:A
消费者安全权的内涵
消费者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享受相关服务的过程中,可以依法要求商品和服务提供者保障自身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权利。根据其定义可知,消费者安全权主要包含财产安全权、生命安全权和健康安全权等内容。在日常生活中,侵犯消费者安全权的行为普遍存在,例如在食品中添加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物质、制造销售假药、出售过期或者变质食品、在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产品中存在重大设计或者质量问题、化妆产品中含有有毒物质等,这些行为都会对消费者人身安全或者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所以都属于消费者安全权的范畴。
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安全权保护的特殊性与必要性
所谓电子商务,就是指依托互联网、内部网或者增值网而进行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活动,是对传统贸易的电子化、信息化和网络化。近几年来,我国电子商务行业迅速壮大,但其中产生的贸易纠纷也随之急剧增加,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权遭到严重侵犯。安全权是消费者最根本的权益,是消费者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如果连该权益都无法得以保证,那么消费者其他权益的保护也就无从实现。所以说,维护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消费者安全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安全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缺失
当前,我国并没有电子商务消费者安全权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能够介入的现行法律法规仅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管理条例》、《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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