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际公共产品理论的“一带一路”财税支持政策分析
2017-08-22姚翠齐
财政监督 2017年16期
●林 江 姚翠齐
基于国际公共产品理论的“一带一路”财税支持政策分析
●林 江 姚翠齐
编者按:“一带一路”战略自提出以来已有四年时间,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称赞和支持,也展示了我国向世界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实践与思考。继上期专题从大国财政视角探讨“一带一路”战略中我国财税政策支持建议,本期专题基于国际公共产品理论,全面分析“一带一路”中面临的财税风险与挑战、国际财税政策协调,以及助力企业“走出去”的财税路径选择,为“一带一路”财税政策研究提供更加广阔的视角。
“一带一路”是中国探索跨国提供国际公共产品、实现新型区域合作的尝试,除了依靠传统的贸易和投资,还借助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先行官”。因此,本文基于国际公共产品理论,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重点对“一带一路”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进行研究分析,探讨如何从财税政策上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一带一路”国际公共产品财税支持
2013年9月和10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进一步明确“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原则、框架思路、合作重点及机制等方面内容。
在坚持开放合作、市场运作和互利共赢的原则下,共建“一带一路”致力于区域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加强沿线各国互联互通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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