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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食品“不添加”概念违法吗?

2017-08-17刘志鑫

食品安全导刊 2017年6期
关键词:经营者消费者标准

刘志鑫

案情回放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资料显示,2015年6月和7月,消费者郑某在北京华联超市以27.9元的单价分别购买了16盒贝脆思泰国芒果干,该芒果干的外包装明确标注了“100%水果,无添加”的内容。但之后经过郑某的检测发现,芒果干中添加了柠檬酸、苹果酸、亚硫酸盐这3种食品添加剂。郑某随即将经营者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退还货款446.4元,并支付原价十倍的赔偿款4464元。

律师观点

该案例涉及的是食品标签标示“不添加”用语是否违法的问题。现实中有不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产品预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产品网页介绍中宣称类似“无蔗糖”、“无防腐剂”、“不添加XX”等用语。对相关企业的此类做法,专业法律人士认为应采取一分为二的看法,也就是说分为合法使用和违法使用两大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知识延伸

一 合法使用的情形

相关企业将类似“无蔗糖”、“无防腐剂”、“不添加XX”的宣称用语用于产品说明中,意在强调产品配料中不存在某种成分或生产过程中未添加某种成分。企业的做法无非是想通过此种方法提示对此类成分较为关注的消费者在购物时将此作为参考以促进销售,此种做法并非必然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如《中華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有关部委颁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未明令禁止此类宣传语[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除外,具体规定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第33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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