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的风险与防范
2017-08-14徐静波
活力 2017年8期
关键词:因素
徐静波
[关键词]公证业务;风险与方法;因素
伴随着公证业务的急剧增加,公证赔偿也随之增多,公证上访和诉讼从无到有,由少变多,公证纠纷的案例逐渐进入公众的视野。加上媒体的片面报道后,公证在公众的眼里成为有“过错”方,公证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存在的问题
在公证实务中,认定过错的标准和被认定有过错的行为比较模糊。《公证法》只是授权公证机关的核实权,并没有对公证的形式性审查和公证的实质性审查进行区分。实质性审查不仅要对申请材料的要件是否具备进行审查,还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从外部的因素看公证:在实际工作中每一项公证既要做形式性的审查,又要做实质性的审查。如果只做了一项审查,出现问题公证就成为有“过错”方,就会出现赔偿和诉讼及上访的现象。如果每一项公证既要做形式性的审查,又要做实质性的审查,就会出现许多公证不能办理,当事人就会在公证处吵闹,使工证机构不能进行正常办公。当事人会说公证机构难办事,机关作风,不为老百姓着想,办事怎么这么难,与公证机构的公证目的: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相违背。公证为窗口单位,窗口单位代表的是政府的形象,不能让这样的情况发生。
在公证实践中,公证一出现问题,有的当事人也会求助律师。有的律师追求利益最大化,同时又懂得法律,知道公证并没有明确公证的事项做实质性审查和形式性的审查,而大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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