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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阿来《尘埃落定》的多重叙事视角及其叙事效果

2017-08-10孙红方

青年文学家 2016年33期
关键词:尘埃落定叙事视角

摘要:《尘埃落定》是一部极其重视叙事策略及其叙事效果的作品。作品采用了傻子视角、翁波意西视角、作者的视角等多重视角为观察点,为读者再现了一个陌生而神秘的有关藏族土司制度兴衰的艺术世界。作品中运用了俄国形式主义代表人物什克洛夫斯基的陌生化理论,将“既傻又不傻”的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的所见、所思、所想叙述出来。作品对于人性中热衷于权力的追逐,过分注重身份的等级,无情的践踏人类的平等观念进行了抨击,也因其设定在我们所熟知的特定的历史时期,增强了作品的可读性。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杂糅的叙事方法,既能从微观角度再现傻子二少爷“我”的家族的生存状况,又能从宏观角度纵观土司制度存在前后的历史,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叙事的自由,同时传达出作者新事物终将代替旧事物的哲理思考。

关键词:《尘埃落定》;叙事视角;叙事效果

作者简介:孙红方(1991.6-),女,汉族,辽宁省朝阳市人,大学本科,辽宁省凤城市赛马中学语文教师。

引言:

小说是一种想象、虚构的叙事艺术,包括叙述内容、叙述方式以及叙事技巧等。相对于传统小说的重视叙述内容,讲究情节,注重语言的雕琢,现代小说则吸纳了结构主义“事物的意义并不存在于自身之中,其形式同样具有重要意义”的观点,涌现出了先锋小说,新历史小说,新写实小说等一大批新小说,同时也突破了传统小说的叙事模式。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就是这样一部对传统小说有继承有突破有创新的拥有独特叙事手法的当代长篇小说。

《尘埃落定》是阿来的处女作,1997年刊登于《小说选刊·增刊》的第2辑,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98年出版,2000年10月获得了中国最有权威的文学大奖——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其曲折见世的经历,读者和评论家们的一致好评以及小说本身所固有的藏文化背景,都激起了广大读者的阅读欲望。李运抟评论说:“《尘埃落定》的看好,有两个原因,一是作品本身不錯,艺术底蕴很足;二是它是一个色彩斑斓、内涵繁复的文本,为读者提供了多种解读空间。”《尘埃落定》描写了土司制度由盛转衰,直至消亡的历史,内容繁复,为其多重并置的叙事视角的运用奠定了叙事基础。

《尘埃落定》是根据最后一个康巴土司的故事而创作出来的,为读者再现了一个陌生而神秘的有关藏族土司制度兴衰的艺术世界。丰富而独特的藏族文化的展示,让我们对藏区文化有了全新的认识。而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的获得,又使其独特的叙事模式为广大读者所认同。《尘埃落定》还以其多重并置的叙事视角,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杂糅的叙事手法,丰富了当代长篇小说的叙事艺术,从而在众多的叙事性作品中占有一席之地。本文主要就其所采用的多重叙事视角及其效果进行论述。

一、叙事视角

《尘埃落定》为我们展现的是特定的历史时期中存在的特殊制度——土司制度走向崩溃的历史事件。如此的鸿篇巨制,如果仅凭单一视角的常规眼光,根本无法见证这又丰富又极其复杂的历史全貌。因此作者做了特殊的处理,即采用了傻子视角、翁波意西视角、作者的视角等多重视角为观察点,以便纵观其全貌。北大严家炎教授的评论:“叙事视角独特,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是对其叙事模式最好的肯定。

叙事视角是一种特殊的叙事技巧,而其作为叙事策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小说成败的关键因素。从不同观察视角进行叙事,会使不同的读者产生不同的阅读体验。胡亚敏在其《叙事学》一书中提到,“视角指叙述者或人物与叙事之中的事件相对应的位置或状态。或者说,叙事者或人物从什么角度观察故事”。而叙述者与叙述视角的关系同样会影响作者的叙述方式。“一般认为,叙述者与叙述角度的关系有两种,一是两者相同,二是两者不同,又可细分出:第一、叙述者与叙事角度都是作品中人物;第二、叙述者与叙事角度都是作者;第三、叙述者是作者,叙事角度是作品人物;第四、叙述者是作品人物,叙事角度是作者。”而《尘埃落定》的独特之处在于,小说巧妙地利用了叙述者与叙事角度的不同,发挥了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叙述的长处。作者处于中心黄金地带操控着整个局面,而不会使读者因为这种叙述者与叙述角度的不同产生生硬的感觉。如此清晰的叙述思路,读者读来会感觉到特别流畅。作品中的叙述者是作品中的人物“傻子二少爷”,是第一人称叙事,这会让读者很快的进入到故事中去,如临其境,我们会跟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而心潮澎湃或情绪低落。而叙述角度是作者,即“第三人称全知全能”的角度。第三人称的运用,能够有机地补充第一人称限知视角的遗漏和不足,冲破了第一人称叙事的局限。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结合,让读者既能够深入到作品内部,又能根据作者的评论性、总结性的语言而纵观全局,获得独特的审美感受。

(一)傻子视角

《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而所谓的“傻”,按照我们字典中的释义是:“头脑糊涂,不能事理。”《尘埃落定》中的傻子,我们却不能这样释义。他表面上是一个十足的傻子,而实际上却有着正常人所不具备的超能力,可预知未来之事。我们可以将这种“傻子视角”视为独特的文化符号,“傻子”这一形象是富有特殊意象特性的人性标志。这个“既傻又不傻”的人物典型,在我国的当代长篇小说是独树一帜的。

尽管作品极力说明,“我”是一个傻子。“在麦其土司的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汉族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但是从整部作品来看,“我”这个傻子却有着聪明人都难以企及的严密的、流畅的思维。那么作者是采用了何种叙事手段将二少爷的这种“既傻又不傻”的矛盾性展现出来的呢?那就是第一人称回顾性叙事的限知视角。

通读小说,我们知道,小说叙事的人称是第一人称。“我”既是历史的亲历者,又是历史的见证人,最后死在了复仇者的刀下。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亡灵”叙事,既身处其中,却又仿佛置身事外,不受任何限制。既是一个“亡灵”的所见所闻,便是过去时,我们称之为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回顾叙事,当被叙述事件过程在文本中呈现的为先前事件,在观察之前已经完成,我们面对的已然就是叙事回顾,即对早先已然事情的重构,把早先的状态和事件组合成具有统一结构和意义的总体。”作者采用这种回顾性叙述,推开了两个“我”的时空距离,著名叙述学家里蒙一凯南将之称之为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中的“叙述自我”视角和“经验自我”视角。

1.叙述自我(一般过去时)

叙述自我,即作为叙述者的“我”,从现在的角度追忆往事,在经历事件的基础上,直接对土司世界的一切进行评判和思考,即“不傻状态下的大我”。作者这里用的是经典叙事学中所惯用的“过去+事实+完成”所构成的三项式来叙述的。

“在麦其土司的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汉族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我的父亲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这是作为叙述者的“我”在行文中所交代的基本情况。每天早上醒来,“我”都会问自己,“我是谁?我在哪里?”在晚上,他会一个人自问自答“我们到底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上?”而这是哲学家们正煞费苦心研究的问题,从他这样的人人都认为他是一个傻子的嘴里说出来不免有些搞笑。在作品开头部分的“野画眉”一节中,写到“这是我少年时代指挥的战斗,这样成功而且完美”,从中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看出这是“我”追忆往事的眼光。

2.经验自我(过去进行时)

经验自我,是以被追忆的“我”过去正在经历的事件的眼光来写的,即英语中的“过去进行时”,是“傻子状态下的小我”,也就是纯粹的傻子思维、傻子感知。而这正是《新叙事学》中所提到的“同步叙述”,也称为“现在时叙述”,日记体小说中常使用这种方式。日记体小说尽管大都使用过去时态,但他们所描述的事件通常在写作时仍然处于进行过程中。文本声音所体验和报道的事件仍然处于进行过程中,还未发展到观察、言说或写作完成的最后阶段,因而叙事行为是持续性的,非瞬间性的。而《尘埃落定》是以回忆性口吻来叙述的,我们也可以将其视为日记体小说的一种,只不过这个日记是回忆整个土司家族的兴衰的历史小说而已,所以这里的“经验叙述”就是“同步叙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例如,作品中在去参观小尔依家的刑具室时,有这样一段描述“一股冷风扑面而来,我,小尔依,还有索郎泽郎都抖了一下”,這个“抖”这个动词,准确地写出了当时这三个人畏惧的心理状态。读者读到这时,自己的身子也不免会抖一下,被带入当时的情境之中。还有就是在作品中的第四章第14节的“人头”一节中,汪波土司为了得到麦其土司家的罂粟种子,派了大量的下人过来偷,不惜生命的代价。“我”发现通常砍掉的人头都是脸朝下,啃一口泥巴在嘴里。这个头却没有,“他的脸向着天空。眼睛里闪闪发光,嘴角还有点含讥带讽的微笑。”后来,在“耳朵开花”一节中,终于发现汪波土司是利用被砍掉的人的头颅上的耳朵运回了罂粟的种子。而“我”在现场亲眼看见,“哥哥用手去扯那苗子,结果把腐烂的人头也提起来了。他抖抖苗子。那个脑袋四分五裂,落在地上。而那株罂粟的种子,一直钻进了耳朵里面深深的管道,根须又从管子里伸出来,一直伸进脑浆里去了。”这是“我”在当时的亲身见闻感受,充分说明汪波土司为了自己的利益,根本不会顾及下层人的感受,就算是付出他们的生命也在所不惜。其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而这正是作者以“经验自我”这种过去正在经历的眼光来写的。

“叙述自我”与“经验自我”并非单独破存在,而是互相交织,水乳相融,体现出“我”在不同时期对同一事件的不同看法或对事件的不同认识程度。在第一章第4节“贵宾”中的有关照相一段的叙述就是“叙述自我”与“经验自我”彼此交织的典型。“这是我们麦其土司历史上的第一张照片。现在想来,照相术进到我们的地方可真是时候,好像专门要为我们的末日留下清晰的画图。而在当时我们却都是把这一切看成是家庭将比以前更加兴旺的开端。当时,我的父亲和母亲都是那样生气勃勃,可照片都把我们弄得那么呆板,好像命定了是些将很快消失的人物。”这里的“现在想来”、“当时”等时间状语,清楚地表明我在不同时间对同一件事的不同看法。父亲为了镇压以汪波为代表的17家土司的反抗,特地从四川省政府请回了救兵——黄特派员。而幼稚的我们认为,黄特派员的到来,会是好的开端,麦其土司无论是在地盘上还是在实力上都会比以前更加强大。当时正在发生的一切都是通过“经验自我”的视角来写的,带有我的主观色彩,而见证了历史的“我”终于发现,这是专门为我们留下的纪念画面,这是作为“叙述自我”的最终醒悟,既傻又非傻的主人公二少爷,带我们走进了一个真真假假的奇特世界。两种视角的交织使用,为我们再现了土司制度存在时的巍然屹立,也让我们对曾经存在过的土司制度有了更为全面深刻的认识。

(二)翁波意西视角

人人都认为是傻子的二少爷能做出比麦其土司家的准继承人都聪明的超人决定,这是奇迹。智者翁波意西第一次失去舌头,却又能讲话,更是奇迹。翁波意西这一第三人称视角的选用,填补了第一人称傻子视角叙述的遗漏和不足。他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正义与冷峻,正是傻子所缺乏的。二者对比鲜明,一智一傻,带我们走进了土司制度存在的历史,穿透事物的表象而直面本质。

在翁波意西来到麦其土司辖地之前,麦其土司这里有两位“仇人”似的宗教人士,分别是门巴喇嘛和济噶活佛,他们为麦其土司解决一些人力无法解决的通神的事情,包括占卜在内的一切宗教杂务。翁波意西认为门巴喇嘛和济噶活佛的教派都是充满邪见的,戒律松弛的,根本无法与他所要建立的伟大的格鲁巴教派相比。后来翁波意西却因为被济噶活佛说他攻击土司而被关进牢房。他要为自己说出的话负责任,麦其土司也就是“我”的父亲决定割掉他的舌头。这个被割掉舌头的人,只能作为奴隶,成为麦其土司家的书记官。他将自己所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都写进了土司家的历史,延续起那个中断了多年的传统。作为一个记载历史的人,在官寨里,他记载了麦其土司宣布逊位而并不逊位,记载兄弟之间关于土司位子的明争暗斗,记载了土司继承人被仇人所杀……而他觉得所有这一切都是过去的历史的重复。在这里,翁波意西是一个潜在的叙述者,实际上他就是傻子二少爷的一个侧面,是他的化身,他能够与傻子二少爷心灵相通,能够预测未来之事。他预测说:“要不了多久,这片土地上就没有土司了。因为土司们自己在干柴上了一把明火。”而这一把明火正是罂粟的种植。他看到无论是“红色汉人”,还是“白色汉人”,根本不会让土司制度如此安然无恙的存在。而作品的结局是土司制度荡然无存,空留满地的尘埃,漂浮于天地问。这种穿越事物表象而直奔事物本质的特殊能力这正义的冷峻的审视眼光,唯翁波意西所独有。

我们发现,智者这一叙述角度的使用并不是作者阿来的首创,我们古典四大名著《红楼梦》中有跛足道人这一智者人物。“他们了解并熟知某一地域或家族的历史或风俗,因天性、知识或阅历而具有超越生活常态的智慧。当主人公陷入严重的谬误或遇到困难时,他们就会及时出现,指导帮助主人公走出困境。”他们总是以僧侣或道士的形象活跃于作品中,为读者解说着内心的疑惑与不解,让读者对作品有更深层次的认识。而正是他们的僧侣或道士的身份,才让他们所讲的为读者所信服。

书记官翁波意西记下的历史正是傻子二少爷所一直看到的,他开启了傻子二少爷的智慧闸门,使原来看上去痴痴傻傻的二少爷变得更加聪明,更有作为未来麦其土司的潜质,然而翁波意西却无力改变历史,只能将不解,无措,无可奈何留给世人。翁波意西这一叙事视角的存在,也使“我”的既傻又非傻的这一矛盾得以消解。

(三)作者的视角

在叙事作品的分析中,必须将真实意义上的作者与叙事作品中的叙述者严格加以区分。叙述者从来就不等同于作者,而只是一个作者创造并接受了的角色。“叙述者通常是一部作品中的‘我,但是这种‘我即使有也很少等同于艺术家的隐含形象。”有的作品是用是第一人称来叙述的,因而作者自己的观点可能被主人公“我”所遮掩,有些读者很容易将这二者混淆在一块,根本无法区分。而在《尘埃落定》这部作品中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二少爷是个“傻子”,根本无法说出大量的充满哲理性、评判性的语句,因为这已经明显地超出了其原有的智商。文中说,“用一个傻子的脑子来回忆一个聪明人所布置的事情,实在是太辛苦了。”而这个空白是由作者这一叙述视角来填补的。

主人公“我”的由“傻”到非傻的发展过程中,如果没有作者这一视角的连接,整个作品都会是支离破碎的小块,根本无法完整的展现在广大读者的面前。如在文中提到的“骨头”,在这里是一个很重要的词,与其同义的另一个词叫做根子。“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如果不是作者在之中为我们解释,恐怕我们对“骨头”一词的理解會有偏差。通过作者的解释,我们知道了这里的“骨头”是身份等级的象征。另外,从作者的叙述中,我们能够明显地感觉到土司制度中同样有在类似于我们专制王朝的严密的等级制度,等级与等级之间有着不可跨越的鸿沟。这一代为奴隶,他的儿女,他的儿女的儿女,根本无法翻身,永远都成不了自由民,而只有土司制度尘埃落定的那一刻,他们才有可能获得相对自由的自由。再如在解释石英的用处时,也是作者的视角,作为第一人称的傻子二少爷根本不可能晓得石英的用处。

还有就是对于藏族地区的民族神话、历史以及风俗来历的描写时,也是作者的视角,如“天上地下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就只存在风呼呼地吹动。什么也没有的时候在风中出现了一个神人,他说:‘哈!风就吹出了一个世界,在四周的虚空里旋转。神又说:‘哈!又产生了新的东西。神人不知为什么老是‘哈!个不停。最后一下说‘哈!结果是从大鹏鸟产生在天边的巨卵里‘哈!出了九个土司。”这种带有奇幻色彩的世界起源说,怎么可能是单纯具有傻子思维与傻子感知的“二少爷”所知道的呢!作者视角的存在,为我们读者似是而非的猜测给予了肯定或否定的证明,是故事能够顺利讲述的连接点。作者站在作品的背后,操控着整个局面,这种第三人称的全知全能叙事,为作品增添了一定的反思与评判的力量。

二、叙事效果

作者采用了傻子视角、翁波意西智者视角还有作者的全知全能视角,为我们再现了麦其土司制度存在前后的历史。下面从傻子视角的叙事效果以及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杂糅的叙事效果两大方面来谈谈其独有的叙事效果。

(一)傻子视角的叙事效果

《尘埃落定》中傻子这一视角的采用,为我们带来了独特的审美体验。作品中运用了俄国形式主义代表人物什克洛夫斯基的陌生化理论,将“既傻又不傻”的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的所见、所思、所想叙述出来。作品对人性中热衷于权力的追逐,过分注重身份的等级,无情的践踏人类的平等观念进行了抨击,也因其设定在我们所熟知的特定的历史时期,增强了作品的可读性。

1.陌生化

“陌生化,是实现审美感受的有效手段之一。并不是对事物的客观、准确而又真实的再现,也不是对事物的简单模仿,而是一种有意识的偏离、变形或是异化。”根据什克洛夫斯基的观点,文学的基本功能是对受日常生活感觉方式支持的习惯化过程起反作用,文学的目的就是要颠倒习惯化的过程,使我们对熟悉的东西产生陌生感,从而更好地唤起人们的艺术感受。像鲁迅先生在其作品《秋夜》中有这样一句话:“在我家的后院,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外一棵也是枣树。”你读过之后就会感觉到作者这样说要比“在我家的后院,有两棵枣树”这样的写法要好很多,它给我们带来的陌生感是非常独特的审美感受。任何新鲜陌生的事物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再新鲜、不再陌生,而如何将作品注入新鲜血液,让读者拥有独特的艺术体验和特殊的审美愉悦呢?陌生化就是那个能够满足读者这些喜好的有效方式之一。

《尘埃落定》中的“傻子叙事”运用的就是俄国形式主义代表人物什克洛夫斯基的陌生化理论,以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为第一人称视角,给广大读者一种异样的奇特的阅读体验。按照傻子的逻辑、言行方式来传达思想感情、塑造人物性格,又要使其传达出来的信息像心智健全的人一样可靠,这是《尘埃落定》这部作品的亮点。正因为“我”是傻子,“我”的非常态,“我”才能够将人们熟视无睹的却又无人问津的一面展现出来,超脱了现实。我们通常会认为,傻子的思维、逻辑是不可以被认知的,而《尘埃落定》中的傻子却是非常态的,这就形成了陌生化效果。

傻子视角所造成的旁观效果促进了读者的思考。傻子头脑中的等级观念和权力意识都相对淡薄。尽管土司太太一直强调其尊贵的地位,不让“傻子二少爷”与奴隶娃子们玩耍,因为他们的骨头不够,等级不够,对此,“我”不屑一顾,仍然一起抓野画眉,一起参观小尔依家的刑具……而正因为我的“傻”,父亲和哥哥才会一直与我友好相处,才不会因为谁能继承土司老爷之位而争得你死我活。尽管看问题有糊涂的时候,但因为是“傻子思维”,没有常人顽固的偏见,更没有任何思想局限,看到什么,想到什么,都一定要表达出来。因为“傻”,才未被各种欲望致死,利于生存;因为“傻”,翁波意西对土司官寨中的任何生活的律条,各种禁忌毫不在意;更因为“我”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可以看到下层人群的生存之道,又可经历上层人物的生存实况。因而,“傻子视角”可以使作家对所有人的生存状态掌握于心,而没有任何生硬的感觉。更因为“傻”,能够做出聪明人做不出来的聪明事来。关于种罂粟还是种粮食的问题,麦其土司父亲会采纳“我”的意见;“我”建立了边境贸易市场,使我们麦其土司家的财富骤然增加……这一切放在一个“傻子”身上,不免有些离奇。而这正是陌生化理论所起的作用。读者面对这样一个“既傻又不傻”的主人公时,会因为其超常的智慧而陷入思索。到底什么是傻?什么又是真正的聪明?“聪明与傻”到底有什么真正的本质区别?

2.对人性的批判

一个傻子往往是不爱不恨的,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因而作品中这个疯狂又痴傻的傻子,对社会和历史有着清醒的认识。通过这一非常态的叙述视角,传达出作者对于人性特有的批判。从个性到共性,作者写的不是个人的病患,而是写整个生命的病患,整个民族的病患。

《尘埃落定》为我们展示了特定历史时期的民族文化、权力争夺以及各类人物的最终命运。其实,藏族文化与其他民族文化一样,没有本质的区别。然而却有着令人望而却步的野蛮性、腐败气,更是不可避免地受到儒家气息的影响。而这正是封建专制王朝统治下的土司制度与生俱来的无法抵挡的后果。土司制度中的等级性与我们封建王朝时代的各个朝代相比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土司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个皇帝,一个土皇帝。有自己的官寨,有自己的军队。确切来说就是一个缩小了的封建王朝。与封建王朝的皇权至高无上一样,以土司老爷与土司太太以及包括土司管家代表的一些有权力的人,其头脑中的等级观念早已根深蒂固。在第一章第一节中,麦其土司因为气愤汪波土司的做法,拿着清朝皇帝颁发的五品官印和一张地图,到中华民国四川省军政府告状去了。麦其土司走后,土司太太变成了临时的女土司,当管家进来问是否让在雪地里玩耍的二少爷换上靴子。土司太太让管家将她自己的破靴子挂在脖子上滚出去,让把在山上一直哭的女麻风病人活埋。文中这样写到,“办了一件公事,母亲平时总挂在脸上的倦怠神情消失了。她的脸像一盏灯在里面似的,闪烁着光彩。”这正是土司太太一个女人对权力的追逐、喜爱的神情,权力在她眼中是高于一切的。尽管有些命令是惨无人道的,但她觉得这样行使权力会比较过瘾。而同样是处于这样一个大的环境之中,与土司太太也就是“我”的母亲所不同的是,“我”对于权力并非如此热衷。“我”不管骨头等级的高低,照样同母亲嘴里的奴隶娃子一起玩耍,一起捉画眉,一起去边地巡逻……

而同为写人性的作品,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对人性有着不同的见解。《边城》里的湘西是一个权力相对缺席的有着独特社会文化背景的社会。人类内心深处的那些丑的,罪恶的,邪恶的一面都被掩盖了起来,传达出一种未被强大权力所支配的自由自在的理想生活状态。不为任何权威所羁绊,无忧无虑,自给自足,是作者对人性的赞美。而《尘埃落定》中,这里的权力都被土司家族所支配,人们根本无法自由自在的生活。土司家族为所欲为,而其他人的地位和尊严甚至是命运都被土司家族所操控,这正是作者所要批判的有关人性的问题。这里的人性被统治阶级无情的践踏,根本没有将奴隶当人看。他们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为统治阶级服务,平等两字跟他们就没有丝毫关系。长期以来的逆来顺受,让他们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方式。

不管阿来的《尘埃落定》,还是沈从文先生的《边城》,都对边区地区的人性有着不同的理解,为我们展示了人性的不同侧面。“一个是揭露、抨击人性丑恶的另一面;而另一个重在张扬、赞美人性美;一个则是揭示人性的复杂性;而另一个是描写纯粹的人性。”而其共同的写作目的则是呼唤美好的人性,尝试着探求中华民族的品格的重塑之路,可谓煞费苦心。

3.增强可读性

土司制度,这种特殊的政治制度,它的存在本身就会给人一种特殊的欲望,想要去了解一下它的相关情况。作品中的一个小小的麦其土司就可以辖制数万人众,管辖东西三百六十里,南北四百一十里的地盘,在辖区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尘埃落定》这部作品的出现,让我们对土司、对土司制度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其中包含着的历史源流、民间传说以及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通神的神巫……都给人带来一种独特的阅读体验。例如在“罂粟花战争”一节中,“我”在汪波土司的辖地上发现了罂粟花,将此事告诉了麦其土司后,全家人都来观看,门巴喇嘛也在。文中说:“他其实是对咒术占卜术都颇有造诣的神巫。”他发现死者头颅所朝的方向正是麦其土司家的方向。而在看了死者头颅里的东西之后,他来报告说:“汪波土司诅咒了我们的罂粟。要在生长最旺盛的时候被鸡蛋大的冰雹所倒伏。”事实果真如门巴喇嘛所料,于是神巫们便去与敌人的巫师们斗法。他们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戴着形状各异的帽子,拿著难以计数的法器、献给神鬼的供品。终于乌云被神巫们驱散,舒展开去,向地面泻下了大量雨水,一场灾难就被神巫们如此化解了。而后,门巴喇嘛再次作法,引起天气变化,回敬了汪波土司那边一场冰雹。三天后果然传来消息,汪波土司的辖地上下了一场鸡蛋大的冰雹。冰雹倒伏了庄稼,洪水冲毁了果园。其可读性,神秘色彩都为读者所折服,心中不禁暗想:果真有如此厉害的神巫吗?而这一切,傻子二少爷都是参与其中的,以傻子二少爷的亲身经历为依据,如临其境,感同身受。

除了浓厚的神秘色彩吸引着读者,还有就是《尘埃落定》的背景定在了军阀混战到解放战争这段历史时期。真实的历史背景,社会动荡迷乱,军阀混战、国共不合、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作品中以这些历史事件为背景依据,为我们描述了鸦片的种植,边境贸易的开展,梅毒的泛滥以及红色的汉人进入藏区等四件历史事件。外在力量的介入,使得原本安逸和谐的藏族地区加速了瓦解。而这所有的一切,正是“傻子二少爷”亲身经历的,亲眼所见。故事在真实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展开,增强了作品的真实性,可读性强。

(二)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杂糅的叙事效果

所谓杂糅,在现代汉语中的解释是:“把两种不同的句法结构,混杂在一个表达式中,结果造成语句结构混乱、语义纠缠,这样的语病叫做杂糅。”即把几种结构或几个意思硬凑在一个句子里,使句子结构混乱,表意不明。在这里谈到语言学的“杂糅”这一术语,并不是说作品中的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的使用会使作者的表意混乱,而是指两种人称相互交织不仅使作品的叙事自由获得最大限度的扩展,而且有助于传达出作者深刻的哲思。

1.最大限度的叙事自由

小说以土司制度的崩溃为核心,再现了麦其土司家族由盛转衰直至消失的过程。作者通过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杂糅的叙事方法,做到了对全部历史内容的全面关照。因为仅有第一人称或仅有第三人称,根本无法囊括整部作品,无法传达作者的所有情感,相关情节也无法透明,也就缺失了叙事的最大的自由。

传统的第一人称叙事,是主人公“我”的耳闻目睹、亲身感受,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作品的真实性,可信度。读者在阅读此类作品的时候,与作者之间的距离最近,这样很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被读者接受。但是单纯的第一人称叙事也有局限性:只能叙述“我”在场时发生的事件,观察视野范围内的各种事物,而不在场时发生的事件则成为空白。而在《尘埃落定》中,作者阿来用的是第一人称“傻子”叙事。第一人称叙事本身就存在局限,有一定的限制,再加上这第一人称的主人公是个“傻子”,这种角色身份的限制,根本无法将该角色之外的内容加以叙述。当“我”去了边境发展贸易的时候,土司官寨发生的各类事件便无法得知。但在《尘埃落定》中却将土司官寨发生的各类事件叙述得非常清楚。这就说明作者阿来并非单单采用第一人称进行叙事,而是糅杂了第三人称在内,将第一人称无法观察到的事件一一再现,让读者了解时间的来龙去脉。

《尘埃落定》同时也放弃了传统作品中所单纯采用的第三人称全知视角,而是采取了第一人称叙述视角与第三人称叙事视角的杂糅,作者自觉地使自己的叙述受到某种限制,又用第三人称全知全能视角加以补充,从而达到了一种意想不到的艺术效果。

纵观全文,称呼的变化便能看出人称的变化。我们本应称自己的亲生父母亲为父亲、母亲,但是文中的“我”却不这样,称其为“麦其土司、麦其土司太太、麦其土司的女人……”。这或许是土司世家的约定俗成,也或许是权力中心的自然而然。而这恰恰在客观上将“我”从故事场景中分离,将土司与土司太太作为客观叙述对象与被叙述者,突破了单一人称叙事的局限。因此,在《尘埃落定》中第一人称叙事并不纯粹,而糅杂着第三人称的叙述在其中。用第一人称拉近聚焦,从小处着眼,再现了土司家族存在时的全貌。用第三人称拉远聚焦,纵观土司制度存在前后的历史,给广大读者带来前所未有的审美愉悦。

2.传达深刻的哲理思考

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杂糅的叙事方法,既能从微观角度再现傻子二少爷“我”的家族的生存状况,又能从宏观角度纵观土司制度存在前后的历史。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发展”是这样解释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地变化之中,都有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灭亡。如果这种新事物符合历史大发展规律,最终会代替旧事物。如果不符合历史潮流,终究会被另一个新事物取代。而新事物的产生对旧事物所造成的冲击是不可避免的,包括正面的,也包括负面的。

在整部小说中,有四件历史性事件,包括鸦片的种植,边境贸易的开展,梅毒的泛滥以及红色的汉人进入藏区。智者翁波意西说:“凡是有东西腐败的地方都会有新的东西生长。”土司制度的瓦解,固然有其内部的封建性、落后性,外在力量的介入起到了催化作用。作者用第一人称来叙述事实,用第三人称来传达哲理思考。在这四大历史事件中,麦其土司死于解放军的炮火之中,土司太太在历史的巨变中吞鸦片自杀而死。土司家大少爷这个土司制度的准继承人被复仇者杀死,而“我”,文中的主人公,傻子二少爷,实际上早已是个亡灵……“我确实清清楚楚地看见了结局,互相争雄的土司们一下子就不見了”,这时是第一人称的“我”参与其中,亲眼所见。从此土司官寨分崩离析,冒起了蘑菇状的烟尘。腾空而起的尘埃散尽后,大地上便什么也没有了。这里的市场、银号、店铺、货栈,为过路客人布施的施粥所,还有那问墙壁花花绿绿的妓院……都在历史的巨变中,化为历史的尘埃,成为历史的废墟。在历史的长河中,土司制度只不过是特别细小的尘埃,为大地留下的只不过是一片虚无。

而归根到底,这四个历史事件都来自于汉文化。因此汉文化以一种较高的姿态,进入到土司文化之中,土司文化逐渐被汉文化所同化。新事物最终以推拉腐朽之势战胜了旧事物,而这正是历史的潮流,任何个人的力量根本无法阻挡,土司制度最终淹没于历史的洪流之中,这是历史的必然。这是作者第三人称的感叹,而第一人称的“我”早已随着土司制度的消失而不复存在。

总之,此种叙事手法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叙事的自由,传达了新事物终将代替旧事物,土司制度这一腐朽的政治制度终将不复存在的哲理思考。

结论:

总之,阿来以自己生长的阿坝藏区为原料,以现代人的眼光,为我们再现了一个充满神秘色彩,真实感强,陌生而又独特的边地世界。《尘埃落定》以其多重并置的叙事视角给我们带来了不一样的叙事效果。而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的交织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叙事自由,让情节更加透明,读者读来更加舒服。而这正是阿来的一种创新,一种尝试。他开辟了现代小说创作的新途径,丰富了当代小说的艺术长河,茅盾文学奖的获得实为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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