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西部民族地区内源式扶贫推进机制研究
2017-08-07乔煜,李琴
生产力研究 2017年7期
乔 煜,李 琴
(兰州理工大学 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50)
“一带一路”背景下西部民族地区内源式扶贫推进机制研究
乔 煜,李 琴
(兰州理工大学 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50)
传统的“输血式”救济型扶贫模式已不能发挥太大脱贫的效力,因此,西部民族地区的扶贫模式向“造血式”的内源式扶贫转换是西部民族地区扶贫工作的必然选择。“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为西部民族地区内源式扶贫机制带来了新机遇,西部民族地区应当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各种资源,重新审视政府在扶贫过程中的职能,尊重少数民族文化传统,大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推动西部民族地区内源式扶贫机制的构建,促进经济、文化共同发展。
一带一路;西部民族地区;内源式;扶贫
一、引言
随着国家扶贫工作的推进,国家扶贫政策从刚开始的“输血式”提供基本生存物质救助的救济式扶贫,逐步向“造血式”的激励贫困人口提高自身脱贫能力,增强自身创造能力,以人为中心的内源式扶贫方式转换。
内源式发展模式是我国西部民族地区开展内源式扶贫机制的基础和依靠。王维达教授认为,内源式发展不但要求要达到发展的目标,还要求不能异化发展,必须尊重和保护各国人民和各个民族的文化特征[1]。即内源式发展,是以人为中心的发展。其主要内涵是:发展是个人的解放,是人类的全面发展,是以自力更生为基础,只能依靠社会内部力量来推动发展[2],它强调发展的内生性,人的积极主动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