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相对效果评价研究
2017-08-07张建锋介迎疆
生产力研究 2017年7期
张建锋,李 苗,介迎疆
(1.西安理工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54;2.西安工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21)
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相对效果评价研究
张建锋1,李 苗1,介迎疆2
(1.西安理工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54;2.西安工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21)
国有上市公司高管大多套用的是行政机关的人事管理模式,对于这种特殊任命制下的公司管理人员,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能否达到预期激励效果,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日益受到公司股东与政策制定者的质疑与关注。文章以215家国有上市公司2010—2013年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15家国有上市公司在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实施前后其平均业绩排名变化进行评价,实证结果表明实施股权激励的国有上市公司平均排名上升了23%,具有较好的正向激励效果。采用非参数检验法,对激励方案实施前后公司代理成本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代理成本没有显著降低,激励效果不明显。
国有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绩效;代理成本
一、引言
自2005年我国实行股权分置改革以来,国有大中型企业市场化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尤其是薪酬体制改革快速向国际化企业接轨。为了配合企业改革的速度与力度,2006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2016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再次针对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从而为企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提供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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