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一所一队一教官”教育训练工作的启示
2017-08-07黄文
法制博览 2017年20期
黄 文
河池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广西 河池 547000
浅谈“一所一队一教官”教育训练工作的启示
黄 文
河池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广西 河池 547000
本文针对当前公安机关基层一线工训矛盾、训练与实战脱节的状况,提出应加强公安基层所队领导的警务技能培训,把教育训练权交给基层所队领导,以提升基层所队战斗力,适应新治安形势下警务实战的需求。
一所一队一教官;教育训练;启示
2015年以来,河池市公安局以新颁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为主线,以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部署的“实战化训练推动年”活动为抓手,加大对警务实战教官的培养力度,积极探索符合河池公安实际的民警教育训练模式。经过多次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河池市公安局党委决定以南丹县公安局为试点在全市公安机关推行“一所一队一教官”教育训练模式,即在每个基层一线实战所队,选聘一名所队领导兼任本所队警务技战术教官,负责组织本所队民警开展日常体能及警务实战技战术训练。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探索,基于该模式下的教育训练成果日渐明显,验证该模式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安机关的适应性和优越性,从中获得诸多经验启示,为今后公安一线基层所队实战化训练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启示一:练兵先练官,从领导干部中培养选拔教官是抓好教育训练工作的基础。
练兵才能打胜仗,带兵才会打好仗。基层一线部门领导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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