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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校园暴力事件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2017-08-02

关键词:暴力事件公安机关暴力

邹 军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学生处,辽宁 沈阳 110854)



试论校园暴力事件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邹 军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学生处,辽宁 沈阳 110854)

校园暴力也称为校园欺凌,其涉及年龄段之多,在校园中影响范围之广,对在校青少年身心伤害之深,已经成为当代社会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其背后有着诸多复杂的背景和原因,因此根治校园暴力事件,难在校园管理,源在社会综合治理。而公安机关作为打、防、管、控的主要国家职能部门责任重大,因此,在公安机关参与下,构建校园暴力综合防治体系及进行法治对策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校园暴力;公安机关;成因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体制转型逐渐推进,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逐年提升,然而个别人对精神文明的追求停滞不前,部分人群的精神生活未能得到同步提高。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阶段,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尤其是近年来发生多起校园暴力事件,学校这方净土也未能幸免,着实令人忧心,校园暴力事件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强烈反响。

一、校园暴力的内涵和现状

1.校园暴力的内涵

根据众多学者的普遍观点,校园暴力事件一般指发生在校园内及其附近,以在校师生为主要施暴客体,通过各种人为的手段对师生肉体和精神上实施某种侵害,以导致其身体和精神受到痛苦折磨及危害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粗暴行为。

校园暴力概括分为四种实施主体:一是学生之间发生暴力冲突,二是师生之间发生暴力,三是校外人员对在校师生发生侵害,四是教师之间发生暴力。本文所说的校园暴力事件主要是指在校学生之间的暴力冲突。

2.校园暴力的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至2016年发生了数千起校园暴力事件。2010年,在短短的50天内就发生了6起震惊全国的校园极端暴力事件,给国家相关教育部门敲响了警钟[1]。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发生校园极端暴力事件后,国家教育部曾经做出指示:要求全国教育机构加强防范力度,严格学生管理,严格执行门禁制度,添置录像摄像装置和自动报警系统,学校组建专业保安团队,加强夜间巡查,配备消防设施。经过大范围整改,校园暴力事件在一段时间内明显减少。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近几年有所沉寂的暴力事件又死灰复燃。校园安全隐患再度进入人们的视野,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经不完全统计,2013年全年发生校园暴力事件726起,而2015年前5个月就猛升至1 830起,尤其以2015年八大恶性极端校园暴力事件最为恶劣[2],其结果甚至一度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校园暴力事件频繁发生,时常存在于大中小学校之中,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警觉。个别暴力事件触目惊心,严重损害了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给个别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缺憾。经过法制网舆情中心披露:以2015年发生的40件典型暴力事件为例,校园暴力事件绝大多数发生在中学生之中,占75%。其中初中生占42.5%,高中生占32.5%。大学生占15%,职业学校学生占7.5%,小学生占2.5%。而从校园暴力事件的处理结果来看,只有27.5%的暴力事件最终负刑事责任,其余72.5%的暴力事件不负刑事责任[3]。

二、校园暴力的成因

从学理上来说,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机理较为复杂,涉及面较多,除学生自身原因外,总结起来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因素

暴力亚文化的盛行导致校园受到社会不良风气侵蚀。暴力亚文化是指坚持和遵从有助于暴力行为发生的行为规范的非主流文化,是激化矛盾冲突诱发暴力犯罪的不良文化积淀,是一系列美化宣扬暴力行为及暴力犯罪的价值观念[4]。另外,各类不良书刊、音像制品、网络视频、微信微博依然充斥着大众媒体空间和文化市场,一些宣扬暴力的黑帮电影、视频小说使原本辨别力不高、自制力不强、模仿力较强的青年学生深受其害,使其模糊勇敢和暴力的界限,从而诱发校园暴力事件。

2.家庭因素

家庭是社会结构中的细胞,是个人素养社会化的初始阶段,它为个体在社会中的成长起到铺垫和指引作用,为其后来的整个社会化过程打下坚实的基础。而校园暴力的滋生就是由于家庭责任和教育的缺失,使得“施暴群体”和“被施暴对象”在家庭这一因素上埋下伏笔。前者在家庭中多处于强势地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或者在家庭中遭遇不幸,其又将这种不幸转嫁到“被施暴者”身上;后者多数“被施暴对象”是弱势群体子女,留守儿童等。因此,家庭是校园暴力形成的主要环节,不可小觑。

3.学校因素

学校教育的定位,就是负责将家庭教育的一部分责任延伸到学校,将社会下一代在相对单一和纯洁的环境中培育成为有用之才,学校应当是弘扬和扶持正能量与主流价值观的摇篮,当然,这种扶持和孕育毕竟有其必要的规则和教育模式,因此,必然有部分学生会通过各种方式来反抗学校传递其主流文化带来的压力。如果学校尊重教育规律、讲究育人艺术、注重心理疏导,各项规则和管理到位,就会杜绝和化解这样的抗争,但是如果规则和管理缺失了,就会导致一部分学生挣脱主流意识,走向反面,这样的表现之一就是“校园暴力”。

4.社会失范因素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中出现了部分乱象,用社会学鼻祖涂尔干的概念来说就是社会的一些方面处于“失范”状态。其在著作《自杀论》中将“失范”描述为当社会规范和价值相互矛盾、冲突或社会规范与价值相对脆弱时,在个人和社会中都会出现的混乱状态[5]。

5.法治因素

针对校园暴力事件的专项法律规范的缺失,公安机关对校园暴力事件的执法态度比较消极,执法力度不够,不能有效追究校园暴力事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这些因素助长了校园暴力事件的滋生。

由此可见,校园暴力事件的出现是多种因素叠加出现的一种复杂社会现象,其存在就说明校园不再是纯洁的象牙塔,为了呵护好这片净土,我们需要举全社会之力,铲除校园暴力这颗毒瘤,还校园一片宁静的天空。各地各学校将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暴力、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专项治理。

三、校园暴力事件的对策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指出,要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通过调查问卷,我们发现校园暴力之所以存在甚至滋生蔓延,原因在于学校、家长、学生及各职能部门缺少合力和相关纽带对其予以钳制和管理,遇到发生校园暴力时缺乏相应的约束和管制手段。如何对各种资源进行科学整合,进而形成体制机制,公安机关在校园暴力防治中应当发挥重要作用,这也是社区警务下沉的要求和新形势下公安机关面临的新任务、新挑战。

1.校园暴力防治体系的构建

针对校园暴力事件成因的文化因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社会失范因素,校园暴力防治体系是一个多元化、多层次,立体的系统。具体来说,校园暴力防治体系应当以学校和公安机关为主体, 辅以教育、卫生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以社区和校园工作为抓手,教师、学生和家长以及社区群众志愿者广泛参与的综合性工程。这个工程由多个子系统组成,以系统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协作来发挥作用。

校园暴力防治体系作用的发挥是依靠社会各界形成合力,我们认为校园暴力防治体系的核心要素就是“明确主体,多层防线”,即以学校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为主体,以教育、卫生相关职能部门为一层防线;以学生组织、家长组织(如家长联席会)为一层防线;以教师、学生、家长(社区群众)为一层防线,这些基本单位也是校园暴力防治体系的要素。

在校园暴力防治体系中,公安机关的参与必不可少,也是社区警务等当代先进警务理念的实践。众所周知,公安机关是以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为宗旨的专门性机关,有公安机关独有的内部资源,利用社区警务的优势,整合并可合理调配各种安保力量,从而建立高效、有力的防控体系框架。校园暴力防治体系可利用警力下沉和社区警务的优势,将触角伸向更隐秘的校园中,利用对校园安保的优势,将校园警务进一步落实。

校园暴力防治体系的最后一道重要防线就是教育、卫生等职能部门。要做到校园暴力防治体系的构建,单依靠学校和公安机关是不够的,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必须参与到体系中来,例如教育行政部门,将发现的可能发生违法、犯罪的信息及时通报给公安机关,其本部门也要对危害学生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隐患进行专项整治和检查,对涉及校园暴力的情形要及时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协调;卫生部门也应当定期对学生的心理隐患和被施暴者的创伤提供支持,提高对学生身体、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对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和被施暴者都应提供心理或者身体的治疗和帮助,并定期予以跟踪回访。只有各部门联手才能将校园暴力扼杀在萌芽中。

校园暴力防治体系的建立,国家职能部门的参与是不可或缺的,同时,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社区群众志愿者的参与也是必不可少的,必须充分利用家长组织以及校园学生自治组织的优越性,充分调动家长和学生参与进来。在配合社区警务工作的基础上,学校要对校区周边不安定因素、学校暴力重点人员等进行彻底摸排,家长或者志愿者要对校园内涉及校园暴力情况进行相应的监督,并与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建立常态联系机制,发动学生和家长深入参与,从学生会到家长联席会乃至志愿者服务协会、校友会,从而保证校园暴力防治体系的辐射广度。

2.校园暴力防治体系之“三纵三横”防治机制

所谓“三纵三横”防治机制就是建立多方位立体的管理和沟通协调机制,按照这一思路打造三层防线。

图1 “三纵三横”防治机制

第一层防线,学生—教师—家长(社区群众),这是整个防治体系的最基层防线,是发现、矫正、治理校园暴力的最基本环节。

第二层防线,学生组织—学校组织—家长组织, 这三者作为第一层防线的支撑和纽带,起到夯实和补充作用,也在矫治和管理上起到连接作用。

第三层防线,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卫生部门,这一层是整个体系的最后防线,也是矫治的最终屏障。

“三纵三横”防治机制运转,靠的是体系要素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防范和矫治校园暴力,形成一张纵横交错、互通有无、联系紧密、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当然,机制的运行靠的是制度和人、物以及各个要素的综合作用,其高效发挥作用的根本是各要素间联系的畅通,以及协调机制的常态化运作。为了使校园暴力在发生后及时被发现、发现后及时上报、上报后及时得到关注和处理,我们必须建立一个立体畅通的渠道,而不仅仅是单一的渠道,应是多元化的上传下达,防止渠道堵塞。

具体而言,“三纵三横”防治机制最基本的三个要素是学生、家长以及教师,这是校园暴力直接承受者及关注者,也是第一层防线。为防止校园暴力发生,必须建立教师、家长和学生常态联系机制,家长、教师要充分了解校园暴力危害和发生状况,一旦发现要及时沟通联系,也可成立由教育、卫生、公安机关以及家长、教师、学生组成的校园管理委员会,直接参与校园管理建设。

此外,家长组织、学生组织和学校组织要组建并维持常态沟通机制,构成第二道防线,可以将第一道防线遗漏的问题及时梳理,纳入系统之中。

学生组织可以是班级管理组织,也可是学生会、分团委、社团组织等。家长组织可以是通过微信群、QQ群等组建的虚拟组织,也可以建立现实生活中以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实体组织机构,鉴于家长对孩子的望子成龙之心,纯洁安宁的学校环境是家长所期望和着力营造的,所以家长是有能力有责任来参与的。

学校组织即学校管理机构,包括组织部、宣传处、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教学系部等,应当承担起教育、管理和服务责任,将校园暴力问题及时排查、考证并处理,分析研判并负责后续工作。

最后,即使前两道防线还有疏漏,教育部门、卫生部门以及公安机关联合构成最后一层防线,也是整个机制的高端环节。以公安机关下设校园警务室和下派校园警察为纽带,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参与。既可不限于个案的处理,上升到将资源优化配置,又从制度和机制层面进行管理,以根除校园暴力。校园警务室设立反校园暴力信箱,以及与校园管理层和家长建立直接沟通常态机制,校园警察参与校园暴力的预防和治理,进行普法讲座,在家长和学生的沟通渠道中充当威慑和监督的角色。教育主管部门督促、评估、指导校园管理,并可直接收集和传导校园暴力信息,宏观和微观层面介入校园管理,并协同卫生部门对校园暴力施暴者和受害者实施全方位身体、心理、物质和精神层面的帮扶救助,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防治工作。卫生部门可将医疗机构治疗中发现的校园暴力线索予以反馈,介入校园暴力受害者或者施暴者心理、身体治疗,并形成长效机制。

总之,公安机关连同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评估校园整体氛围并介入个案处理,促使校园管理者、学生、家长以及相关组织联系起来,不仅主动干预、分析、研判校园暴力发生的具体状况,甚至中观到校园环境,宏观到整个片区的治安状况,形成群防群治、多元立体的治理结构,诸要素协同发挥作用,整体发力,这也是“三纵三横”防治机制的根本和关键。

3.注重法律手段,实行依法治校

除构建校园暴力综合防治体系外,法治层面的对策尤为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学生法治教育。研究发现,学校通过校规校纪和法治教育等有效手段的干预,对降低校园暴力的发生率起到了显著作用。对于学校来说,以往更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班级的升学率,更加关注文化课投入而忽视了法治教育。由于广大学生生理和心理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心智尚不成熟,缺乏对事物的判断力和辨别力,加之受到网络虚拟世界的影响,面对诱惑不能正确研判,因此学校要注重学生的法治教育,做到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人敬法。学校可以通过邀请公安一线执法人员进行普法讲座、开设法治课程、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学生观看普法教育宣传片、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等方式,提高学生法治素养,培养学生法治意识,这样不仅使他们知道校园暴力的施暴者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更要使他们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6]。

(2)制定针对校园暴力事件的专门性法律法规。目前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规范,但直接规范和调整校园暴力事件的立法仍然缺失,缺乏应对校园暴力的专门内容,许多校园暴力发生后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只能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来处理。从依法治校的长效机制出发,应当制定针对校园安全和校园暴力事件的专项立法。例如制定《校园安全法》《校园暴力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可以借鉴韩国《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通过立法对校园暴力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和划分,明确各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功能,加快构建校园暴力事件防治体系。

(3)促进公安机关的积极介入,强化执法力度。首先,公安机关要转变观念,不要总认为“学生尚不成熟”,校园暴力是“学生内部矛盾”,“学生哪有不犯错误的”,“批评教育就行”等等片面观念,要实行警力下沉、警力驻校。通过设立校园警务室,配备驻校民警,建立校警联动机制,有效预防和杜绝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其次,一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要第一时间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有效救治伤者和控制施暴者。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侦查,避免负面影响,尽快结案。最后,要对受害者进行依法保护,对施暴者和主要责任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未犯罪的违法者进行有效的批评教育和处罚,必要时采取罚款、行政拘留、社区劳动、收容教养、工读教养等刑罚替代措施。对触犯《刑法》的犯罪者,要严格依法进行立案侦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

(4)严肃追究校园暴力事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从而有效遏制校园暴力案件的发生。各级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要依法办理学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审判和犯罪预防工作。

当然,对于不同地域和办学层次的院校来说校园暴力的形成原因、防治对策具有多元性和复杂性,解决问题不能方法单一,也不可能完全一元模式统一化要求,校园暴力现象也是社会矛盾在校园中的一个映射,要解决校园暴力问题必须多管齐下,社会、学校、家庭、个体相互形成教育治理合力,加强同辈群体的教育和引导。还需要从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管理学、犯罪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多领域全方位地探索研判,总之,只有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齐抓共管才能从根本上防止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因此,科学的预防和惩戒措施尤为必要。

[1]马思思.中小学校园极端暴力事件的预防及应急对策[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8):39.

[2]王思敬.校园暴力问题成因及防治对策研究—以2015年八大恶性校园暴力事件为例[J].公安教育,2017(2):44.

[3]罗平.校园暴力频发问题究竟出在哪里[N].羊城晚报,2015-6-25.

[4]莫里森.理论犯罪学—从现代到后现代[M].刘仁文,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163-169.

[5]埃米尔·迪尔凯姆.自杀论[M].钟旭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 :200- 236.

[6]李 峰.我国校园暴力的成因及预防对策探讨[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11):131

[7]曹 文,张香兰.社会控制理论视阈下校园暴力的成因及预防[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6(5):98.

(责任编辑 伊人凤 校对 祁 刚)

Study on 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Campus Violence

ZOU Jun

(Students′ Affairs Department,Criminal Investigation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Shenyang 100854,China)

Campus violence is also known as bullying.It has become one of the most serious social problems in modern society.Campus violence is a complex social phenomenon and has many complex background and causes.So it′s difficult to deal with campus violence because of campus management and social comprehensive treatment.As a main functional department,public security organization takes great responsibility.Therefore,under the participation of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ization,it is significant to establish a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system of campus violence and do a study on legal countermeasures.

campus violence;public security organization;causes

2017-03-01

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SYSK2016-10-01)

邹 军(1983-),男,山东招远人,硕士。

10.13888/j.cnki.jsie(ss).2017.03.008

C913.5

A

1672-9617(2017)03-03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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