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特色建设要谨防“剑走偏锋”
2017-08-02褚宏启
中小学管理 2017年5期
褚宏启
某大城市的一位区教育局长曾经找过我,希望我带领专家团队为该区百所小学的每所学校都逐一提炼出四个字或者八个字的办学特色,使得百所学校互相之间都不相同,“一校一品”。我断然拒绝了。我认为,小学是基础教育的基础阶段,互相之间哪有那么多的不同?何况还是同一区域内的小学。刻意地为这些学校贴上四字或者八字的标签,既显得简单粗暴,也不符合学校发展实际,更背离了小学教育的共性追求和基本规矩。
我国学校特色建设在政策导向上的起点是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綱要》的要求:“中小学要……办出各自的特色”。此后,全国各地兴起了创办学校特色的热潮,也取得了诸多时效与实效。人们一般把学校特色理解为学校“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亮点与优势,主要体现在办学理念、学校文化、课程建设等方面。学校特色建设对于每一种类型的学校,都发挥了重要的工具性价值,如让薄弱校找到了办学的突破口,让普通校找到了发展的生长点,让优质校走出高原期形成“新优势”。同时,学校特色建设也的确让学生们享受到更优质化、集约化的教育资源,让学生受益匪浅,彰显了其内在的育人价值。
但是,当前学校特色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第一,过于强调“差异性”,为特色而特色,为不同而不同。有些学校淡化、忽视甚至无视基础教育阶段的基础性和学校间的共同性,如为与他校不同而给自己强贴标签,过度强调自身的“××教育”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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