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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道德二重性的哲学思考

2017-07-28朱海云

体育学刊 2017年3期

朱海云

摘要:在西方哲学思维下,竞赛道德在竞赛中被形式化为竞赛道德规则;竞赛道德问题被理解为竞赛道德规则失范问题。但是,事实上通过制订竞赛道德规则并未有效约束不道德竞赛行为的产生,这说明人们需要从根本上重新寻找反思竞赛道德的思路。从中国传统的形而上学视角审视竞赛道德现象,通过揭示竞赛道德所蕴含的竞赛价值永远性和竞赛道德行为的恰切性,厘清竞赛道德规则无法有效约束不道德竞赛行为的根本原因,澄清人们以往对竞赛道德的误解。用道家思想中“无为”的观念,构建了竞赛主体效法竞赛自然,竞赛道德与竞赛行为“知行合一”的理论模式。

关键词:体育哲学;竞赛道德;竞赛价值;道德二重性

人们以往大多将竞赛道德问题理解为规则有效性的问题,忽视竞赛道德本身具有二重性,即競赛价值的永远现时性和竞赛道德行为的恰切性;前者回答竞赛道德为何如此的问题,后者回答竞赛道德如何如此的问题。对竞赛道德二重性存而不论,解决竞赛道德问题的尝试,必然陷入竞赛道德行为产生的悖论之中,即主体在对竞赛道德无意识的情况下,而有意识地产生竞赛道德行为。正如L科尔伯格惭指出:现有道德研究中存在着“心理学家谬误”——纯粹根据研究资料的有效性来界定道德而不涉及道德应该真正是什么的哲学关注。

1竞赛价值的永远现时性

竞赛价值是由主体意志构造的存在,与自然法则的存在虽貌似却神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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