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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分权对信息化发展的影响:增长激励与制度阻碍

2017-07-25徐波

财经问题研究 2017年7期
关键词:财政分权信息化发展信息产业

徐波

摘 要:目前关于财政分权与信息化发展关系的研究尚为空白。对财政分权影响经济增长的研究,不仅要从宏观经济层面入手,还可以从产业层面进行分析。本文将影响信息产业生产活动的财政分权分为两种模式,通过建立企业和地方政府的效用模型,分析财政分权和地方政府偏好对信息企业发展的影响,并用中国近十年分省面板数据进行经验检验,对比分析不同分权指标的回归结果。研究表明,财政分权对信息化发展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地方政府对经济增长的偏好有助于信息化的发展;在影响信息化发展的众多因素中,劳动力是最重要的投入要素。

关键词:财政分权;信息化发展;信息产业;增长激励;制度阻碍

中图分类号:F81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7)07-0057-08

一、问题的提出

在过去的20年中,中国的信息产业增加值增长了一百多倍,成为经济增长中最为活跃的部分,也为全社会的技术进步和应用创新贡献了主要力量。2016年12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将推动信息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认为信息化是未来5年推动中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塑持续升级产业生态的重要手段。推动信息化发展,需要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形成支持合力。大量文献研究表明,在影响信息化发展的众多因素中,政府财政投入是十分重要的方面。统计数据表明,2003年以来中国对信息产业的固定投资接近一半由政府或由政府主导的国有企业完成。

中国实行财政分权管理体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按职权范围配置财政资源和承担管理职能。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改革,完成了對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权关系划分,但却没能进一步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进行划分,从而造成了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的现象。因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是在比较清晰的财权划分与比较模糊的事权划分体制下磨合运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政治和财政分权体制,Qian和Weingast[1]称之为“中国式分权”(Fiscal Decentralization,Chinese Style),其是从政治和经济相结合的视角观察中国特殊的“央地关系”。周黎安[2]在中国式财政分权体制下,又进一步提出了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机制,指出地方政府在锦标赛机制下会受到晋升激励和财政激励的双重压力,对经济增长产生特别偏好,因而会将财政资源优先配置给有利于推动经济增长的部门。

事实上,由于事权划分不清,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会对公共事务的职责划分进行博弈。Jin等[3]建议将政府视为具有利益诉求的“理性经济人”,因而中央和地方政府具有不同的效用函数。通常认为,中央政府会更加注重经济、社会、生态和文化等协调发展和地区间的均衡;而地方政府则会为实现官员晋升目标而更多地偏好支持经济增长。可见,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管理目标和效用函数存在明显差异。

在传统的分权体制研究中,学者们主要关注分权体制对宏观经济增长和公共产品供给的影响。关于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不同学者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Qian和Weingast[1]、Jin等[3]通过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分权实践分析,认为中国的财政分权措施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增长,而Zhang和Zou[4]则得出相反的结论。陈硕和高琳[5]从分权衡量指标选择的角度,分析了造成该差异的可能原因。但以上研究均将分权研究的重点集中于与宏观经济的关系上,鲜有从产业层面和企业角度进行考察的文献。

基于以上认识,本文运用财政分权的框架分析财政分权对信息化发展影响,主要有以下两点考虑:一是本文的分析视角有助于从产业层面认识财政分权体制的作用机制,进一步深化对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关系的认识,拓展对财政分权的研究思路。二是本文的研究成果更加清晰地指出了财政分权体制对信息化发展的增长激励或制度阻碍影响,以期为信息化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提供有益参考。

二、理论分析

信息产业是包括信息技术研究、信息产品开发应用、信息设备器件制造以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的综合性产业,涉及众多产业门类。王宏伟[6]研究发现,信息产业主要由技术进步推动增长,表现出了巨大的技术溢出效应和正外部性,它不但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还对推动中国的技术进步和创新应用具有重要影响。信息化发展最基础的问题是要对信息化程度进行科学衡量,然而,学术界对如何衡量信息化发展程度一直没有达成统一意见。信息化领域的研究人员更多地是通过构建反映信息化发展内容的指标体系来衡量信息化发展程度,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由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统计局提出的“中国国家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在经济学界,大多数学者采用信息产业的产值或增加值来衡量信息化的发展程度。两种思路各有利弊,本文借鉴徐升华和毛小兵[7]的研究方法,选择信息产业的产值作为信息化发展程度的衡量指标。

按照凯恩斯主义的观点,政府有必要对具有较大外部性的产业活动进行干预。Barro[8]和Devarajan等[9]的研究结果也表明,政府具有支持生产性公共产品的偏好,并会根据对总产出贡献程度的大小来决定对相应产业的投入力度。因此,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部门,信息产业历来都是政府投入的重点。从中国的实践来看,政府对具体产业的支持主要是通过产业政策和财税政策来实现的。产业政策主要通过补贴企业的生产和研发成本提供支持,政策的作用对象一般为企业;财税政策主要通过调整财力配置进行财政投入、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提供支持,政策的作用对象既可以是下级政府部门,又可以是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一般是通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等方式来明确产业的发展方向,各级政府按照国家规划逐级细化落实。在中国式财政分权体制下,由于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划分不清晰,对信息产业这种既关乎国家战略和长远发展,又有利于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的行业,中央和地方政府都会积极地给予投入支持。对中央政府而言,既可以通过产业政策直接对信息企业进行专项支持,也可以通过转移支付或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税收分成等方式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进而由地方政府支持信息企业的发展。地方政府则主要采用专项支持或税收优惠的方式直接支持信息企业发展。因此,在国家规划体系的框架下,中央和地方政府会在同一目标下对信息产业发展进行支持,且该支持对企业无差别。

对信息企业来说,企业的利润来自于产值扣除各类成本和费用的结余。在能够获得政府支持的条件下,企业在生产函数不变的情况下要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需要尽可能地降低成本、减少费用,因而会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投入。当然,企业想要获得投入必须符合政府的支持方向且具备一定的基础,这两个方面的要求决定了企业的发展必须与政府的支持方向相契合,因此,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持资金在实际效果上都是降低了企业的投入成本和费用,其中,各类专项投入支持的实质是降低企业的投入成本,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质是降低政府的名义税率。可见,政府的支持政策对信息企业而言都是外生因素。

基于以上分析,为了更加直观地反映财政分权对信息化发展的影响,本文假设存在这样一个经济体:经济体中有1个中央政府、1个地方政府和1家信息企业。中央政府掌握财权和事权分配的主动权,其发展目标是增强国家的综合实力,即追求各方面协调发展;地方政府在晋升和财政收入的双重约束下,更倾向于实现经济增长目标;信息企业的目标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这样一个经济体而言,在财政分权体制下,一方面,中央政府会鼓励地方政府支持信息企业发展以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会为实现国家的信息化发展宏观战略目标而直接对信息企业进行补贴。这两种途径形成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对信息产业的两种分权模式,其中,“I类分权”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直接划分财权和事权而形成分权,属于常规意义上的财政分权;“II类分权”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摊政府对信息企业的扶持或补贴,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间接分权。

在上述假设条件下,中央与地方政府通过双重分权模式,从财政和产业两个层面对信息企业和地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对信息企业而言,一方面,有来自政府的税收压力;另一方面,能获得来自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补贴。因此,在生产技术不变和要素投入一定的条件下,信息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条件取决于政府税率和获得的投入要素补贴比例。在财政分权体制下,笔者将地方政府视为具有独立效用函数的“经济人”,地方政府的目标函数是要同时实现经济增长目标和社会管理目标,并以此获得最大化效用(通常可以理解为官员的晋升)。

(一)信息企业的目标函数

根据上述分析和假设,本文从信息企业和地方政府两个维度构建分析模型,通过对信息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目标函数进行分析,推导出财政分权和地方政府的经济增长偏好对信息化发展产生的影响对信息化发展的影响。由此,可以建立信息企业的产出模型如下:

Y=fK,H=AKαHβ(1)

其中,Y表示信息企业的产出,K和H分别表示信息企业的物质资本投入(主要为固定资产投资)和非物质资本投入(主要为人力投入和研发投入),A表示技术进步等,α(α>0)和β(β<1)分别表示物质资本和非物质资本的产出弹性。由此,将产出模型写成对数形式如下:

LnY=αLnK+βLnH(2)

中央和地方政府都会对信息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补贴,假定政府对信息企业的补贴主要是通过补贴投入成本来实现,则政府对企业的补贴体现为对物质资本投入成本和非物质资本投入成本的弥补。企业的经营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的利润主要为扣除政府税收和投入成本之后的结余。由此,可以建立企业的目标函数如下:

maxπ=1-tLnY-1-θ1r1K-1-θ2r2H

=1-tαLnK+βLnH-1-θ1r1K-1-θ2r2H(3)

其中,θ1和θ2分别表示政府对信息企业生产活动中的物质资本和非物质资本投入补贴比例,t为政府的实际税率,r1和r2分别为信息企业投入的物质资本和非物质资本单位成本。

(二)地方政府的目标函数

在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官員受居民对信息化需求的内在驱动和上级政府对地方官员在经济增长方面的考核这一外在驱动的双重激励,会积极投入并加大对信息企业的扶持力度,以实现经济增长的目标。由于财政盈余(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可以反映地方政府提供消费性公共产品的能力,因此,本文对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目标可以用财政盈余来表示。

地方政府的效用由经济增长和财政盈余体现,假定地方政府的效用函数是一阶齐次的,则经济增长和财政盈余的影响弹性系数和为1。因此,地方政府目标函数表示如下:

U=UY,F=YλF1-λ(4)

其中,U表示地方政府的效用函数,F表示地方财政资金的盈余,λ(0<λ<1)表示地方政府对经济增长的偏好。将地方政府的效用函数写成对数形式如下:

LnU=λLnY+1-λLnF(5)

LnF=ωtLnY-ε1θ1K-ε2θ2H(6)

其中,ω表示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权,即“I类分权”系数,ε1和ε2(0<ε<1)分别表示地方政府分摊的物质资本和非物质资本投入补贴比例,即“II=2\*ROMAN类分权”系数。在式(5)和式(6)中,相关系数都是模型的外生变量。由于实现效用最大化是地方政府的目标,因此,地方政府的目标函数表示如下:

maxLnU=λαLnK+βLnH+1-λwtαLnK+βLnH-ε1θ1r1K-ε2θ2r2H (7)

(三)均衡结果及分析

先对信息企业的利润函数进行分析。信息企业的利润函数取得最大值的条件是对投入要素的一阶导数为0。因此,用信息企业的目标函数分别对K、H求导数,得到:

K=1-tα1-θ1r1(8)

H=1-tβ1-θ2r2 (9)

将式(8)和式(9)代入式(7),可以得到地方政府的效用函数表达式如下:

LnU=λαln1-tα1-θ1r1+β1-tβ1-θ2r2+1-λwtαln1-tα1-θ1r1+βln1-tβ1-θ2r2-ε1θ11-tα1-θ1-ε2θ21-tβ1-θ2(10)

对地方政府的效用函数分别求θ1、θ2的一阶导数,可以得到:

θ1=λ+1-λωt-ε11-tλ+1-λωt(11)

θ2=λ+1-λωt-ε21-tλ+1-λωt(12)

将式(11)和式(12)分别代入式(8)和式(9)后,再代入原生产函数可以得到:

Y=Aλ+1-λωtε1r1αλ+1-λωtε2r2β(13)

令生产函数分别对财权分权系数ω、地方政府分摊的物质资本投入补贴比例ε1和非物质资本投入补贴比例ε2求一阶导,可以得到生产函数与各分权指标之间的关系,即:

Yω=-α+βA2λtλ+1-λωtα+β-1<0(14)

Yε1=-αr1Aλ+1-λωtα+βε1r1-α-1ε2r2-β<0(15)

Yε2=-βr1Aλ+1-λωtα+βε1r1-αε2r2-β-1<0(16)

从式(14)可以看出,信息企业的产出对“I类分权”的偏导小于零,即信息产业与“I类分权”程度呈负向关系,也就是说,财政分权程度的提高会导致信息企业产出的减少,不利于信息化发展。从式(15)和式(16)可以看出,信息企业的产出对地方政府的物质资本和非物质资本投入补贴比例的偏导都小于零,即信息企业与“II类分权”程度也都呈负向关系。这就意味着,在政府对信息产业补贴一定的情况下,无论是对物质资本还是非物质资本,地方政府在补贴中分摊越多就越不利于信息企业的产出增长。

综合式(14)、式(15)和式(16),在当前中央和地方财政同时对信息化发展进行财政支持的情况下,地方财政在政府支持中分摊的比例越高(财政分权程度越高),越不利于信息化的发展。信息产业属于知识密集型产业,主要依靠技术创新驱动,又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对宏观经济增长具有巨大的外溢性。因此,各地方政府都会加大对本地区信息产业发展的保护力度,限制本地区的信息产业相关技术、人才等要素的流动,从而对信息产业的整体发展形成阻碍,这个结果也从产业层面验证了Zhang和Zou[4]关于财政分权不利于经济增长的结论。

使用生产函数式(13)对λ求偏导,可以得到生产函数与地方政府的经济增长偏好之间的关系,公式表示如下:

Yλ=α+βA(1-ωt)α+β-1ε1r1-αε2r2-β(17)

从式(17)可以看出,信息企业的产出对地方政府的经济增长偏好偏导大于0,意味着地方政府的经济增长偏好越强,越有利于信息化发展,这一结论与主流研究结果相一致。

三、财政分权对信息化发展影响的经验分析

(一)模型构建

从前面的理论分析可以知道,信息企业的产出受到财政分权体制的影响,我们将财政分权视为独立的外生变量,建立估计模型如下:

yit=α+β1fdit+β2Kit+β3Lit+γXit+εit(18)

其中,y表示信息产业的产出,i表示地区,t表示年份,fd表示财政分权程度,K表示信息产业的资本投入,L表示信息产业的劳动力投入,ε表示随机误差项,X表示控制变量的向量,参考颜克益等[10]的研究思路和控制变量选择方法,本文将这个向量包括的变量定义为信息产业的研发投入、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信息产业的人力资本水平。

(二)变量选择

(1)信息产业的产出y,用信息产业的增加值表示。(2)财政分权程度fd,从梳理的已有文献来看,衡量财政分权程度的指标有财政收入分权、财政支出分权和财政自主度分权三类,每类中又有总量分权指标和人均分权指标等。然而,到目前为止,学术界还没有就财政分权指标衡量标准达成共识,在大多数关于财政分权研究的文献中,也没有分析选择某种分权指标的理由。陈硕和高琳[5]通过替换指标的方式重新分析了主要财政分权文献,发现不同财政分权指标反映了迥异的事实与逻辑,相互之间不能替代或混用,并认为财政自主度分权指标在衡量分权程度上更有优势。为了比较不同分权指标的影响,本文利用不同的分权指标分别进行分析:一是收入指标,主要包括财政收入分权指标FDI和人均财政收入分权指标PFDI。其中,财政收入分权指标为地方政府预算内财政收入占中央政府预算内财政收入的比重;人均财政收入分权指标为地方政府预算内人均财政收入占中央政府预算内人均财政收入的比重。二是支出指标,主要包括财政支出分权指标FDE和人均财政支出分权指标PFDE。其中,财政支出分权指标为地方政府预算内财政支出占中央政府预算内财政支出的比重;人均财政支出分权指标为地方政府预算内人均财政支出占中央政府预算内人均财政支出的比重。三是财政自主度分权指标FAI,即各地区预算内财政收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3)信息产业的资本投入K,用当前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入额表示。(4)信息产业的劳动力投入L,用信息产业的从业人员数表示。

对信息产业的研发投入R&D、创新能力INA和人力资本水平HCL等控制变量,由于无法直接获得信息产业的相关数据,本文对上述指标分别采用电子和通讯产业R&D投入经费、高技术产业申请的专利数占从业人员数比重、电子和通讯产业全时研发人员数占从业人员数比重来表示。

(三)数据来源及说明

受数据可得性的影响,本文选取2003—2012年中国31个省(区、市)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其中,财政分权指标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财政年鉴》,各省分年人口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信息产业的产出、资本投入、劳动力投入和研发投入数据来源于《中国信息统计年鉴》,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人力资本水平根据“中国经济社会大数据研究平台”有关数据整理计算而得。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避免各指标存在异方差,本文对各指标数据均进行对数处理。由于2003—2006年信息产业的产出、高技术产业申请的专利数、电子和通讯产业全时研发人员数等指标缺少数据,本文综合采用均值插补、趋势法插补等缺失值处理技术进行了插补计算。西藏和新疆的个别指标数据为0,为了使数据平衡且不影响回归结果,本文将相关指标中的0替换为1,求对数后,数值仍然为0,不影响实证分析结果。综合以上数据处理方法后,得到各变量相關统计量,如表1所示。

(四)结果分析及说明

为了防止出现虚假回归,本文对各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以考察其平稳性。检验结果显示,各变量都显著拒绝含有单位根的零假设,即变量平稳。为了比较不同分权指标对信息化发展的影响结果,本文对不同分权指标分别建立了固定效应模型,并对得到的估计结果进行Hausman检验,得到信息化发展与财政分权回归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从表2中可以看出,4种分权指标的回归系数均在1%的显著水平上显著。其中,财政收入分权、人均财政收入分权、财政支出分权和人均财政支出分权指标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3494、0.3932、0.8579和0.7946,全部为正。这个结果表明,用预算内人均财政收入和预算内人均财政支出衡量的财政分权指标都对信息化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这与前文的理论分析结果不一致。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中国不同省份的地区经济规模差异较大,这可能会对财政分权的度量产生影响。在现行财政收入分权指标的计算方法下,单纯剔除人口因素可能还不够。因此,本文利用地区生产总值对收入和支出指标进行进一步的处理,用AFDI和AFDE分别表示剔除人口和地区经济规模后的财政收入分权指标和财政支出分权指标。建立固定效应模型,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从表3中可以看出,地区经济规模因素对回归结果影响十分显著。加入地区经济规模后,财政收入分权指标的回归系数为-0.0045,表明剔除人口和地区经济规模后的财政收入分权对信息产业的发展作用为负。财政支出分权指标的回归系数为0.0026,与人均财政支出分权指标回归结果相比,也发生了明显优化。如表2所示,财政自主度分权指标的回归系数为-1.0049,表明用财政自主度衡量的分权指标对信息化发展具有负向作用,这与前面的理论分析结论一致,即财政分权不利于信息化的发展。可见,财政自主度分权指标较好地体现了理论分析结果,与陈硕和高琳[5]对财政分权指标分析的结论相符。

信息产业的资本投入和劳动力投入两个变量,在所有模型中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符号均为正,这表明资本投入和劳动力投入对信息产业发展均有正向促进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在7个回归模型中,除两个收入指标(财政收入分权指标和人均财政收入分权指标)模型外,其他5个模型中的资本投入的回归系数均在0.2800附近,劳动力投入的回归系数均在0.5000附近,结果比较稳定。从这个结果可以看出,资本投入和劳动力投入都是影响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但劳动力投入对信息化发展的影响作用比资本投入约大两倍。这个结果与经验出现了较大差异。通常认为,信息产业属于知识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资本投入才是影响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高等学校的扩招为中国培养了足量的专门技术人才,除了在一些特殊领域,影响信息化发展的智力投入已经退化为合格劳动力的数量投入。也就是说,因为劳动力市场上具有足够多的信息产业专门人才,信息产业中的人力资本投入就主要体现为从业人员数量的多少。因此,就产生了回归结果中出现的结果。

对研发投入等其他控制变量,研发投入回归系数为正且通过1%水平的统计检验,这表明研发投入对信息产业具有积极作用。创新能力在所有模型中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原因可能是由于采用的高技术产业申请的专利数指标并不能很好地替代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在除两个支出指标(财政支出分权指标和人均财政支出分权指标)外的其他模型中,人力资本水平的系数均为正且全部通过5%水平的统计检验,且人力资本水平对信息产业产出的影响系数与资本投入相当,表明人力资本水平对信息化发展具有显著影响,也是推动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综合实证分析结果,可以进一步验证财政分权对信息产业发展具有负向影响。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在推动信息产业发展的各项因素中,劳动力投入和人力资本水平发挥的作用十分显著,进一步表明了信息产业主要属于技术推动型产业,这类产业通常具有显著的技术溢出效应,而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之间因竞争形成的保护主义限制了信息人才、技术等要素的流动,导致信息产业地区发展不平衡,进而影响了信息产业的整体发展。

四、结论和启示

本文根据中国财政分权体制的特点,将财政分权分为“I类分权”和“II类分权”两种类型,通过建立信息企业的利润模型和地方政府的效用模型,利用中国近十年分省面板数据进行经验研究,分析了财政分权和地方政府偏好对信息化发展的作用机理,主要得到以下四个结论:一是财政分权对信息化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即在当前中央和地方财政同时对信息化发展进行财政支持的情况下,财政分权程度越高,越不利于信息化发展,财政分权是信息化发展的不利因素。二是地方政府对经济增长的偏好有助于信息化的发展。三是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权指标受人口和经济规模影响较大,需慎重选择使用,财政自主度分权指标能够较准确地反映分权的影响,是比较优良的财政分权度量指标。四是在影响信息化发展的众多因素中,劳动力是最重要的投入要素,劳动力投入对信息化发展的影响作用比资本投入约大两倍。

当前,信息化发展正成为新常态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动力。为了进一步发挥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推动信息化发展,充分利用财政的调控和引导作用,结合前面的分析,可以得到以下四个启示:一是要继续深化财政分权体制改革。从财政分权对信息产业发展的影响可以看出,由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比较模糊,中央与地方政府会通过不同渠道对信息企业进行财政支持,形成两种不同的分权模式。在这种双重分权模式下,信息产业发展的实际效果受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摊机制的影响,不适当的分权比例反而会对信息产业发展起到相反的作用。因此,为了更好地调动中央和地方政府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当前深化财政分权体制改革应集中在明晰中央和地方事权上,按照“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建立公开透明的事权划分机制,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关系。二是要适度回收信息化发展的财权和事权。信息产业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加快信息产业发展是国家战略,对中国当前和未来发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长远的影响。为了更好地发挥信息产业发展对提升全要素生产力的作用,中央政府需要尽可能打破地方政府对信息技术、信息人才等要素的垄断,适度将推动信息化发展的事权和财权收回至中央政府,加强中央政府的直接管理,适度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11]。在中央政府的主导下,建立地区间信息技术和信息人才流通机制,加快推动信息产业在地区间的均衡发展,充分发挥信息产业技术创新对宏观经济的积极作用,提升信息化发展的总体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之间的经济增长竞争机制。从本文的分析结果来看,地方政府对经济增长的偏好会形成推动信息化发展的强大动力。因此,在现行的科层制官僚管理体制下,要保持地方政府对发展信息化的积极性,还应该将经济增长作为地方政府考核的一个指标,通过对经济增长的考核,在地方政府之间形成适度竞争,避免因中央政府回收信息化发展的财权和事权而影响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上的积极性。四是加快实施信息人才增量提质战略。人才是推动信息化发展的基础,本文研究表明,在过去的十多年间,在推动中国信息产业发展的众多因素中,劳动力成为对信息化发展影响最大的因素。此外,人力资本水平也显示出较大的促进作用,这说明中国已经培养了充足的信息化人才。但是,随着信息化的推进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中国要继续保持信息化的快速发展,还需要在继续发挥信息人才数量优势的基础上,加快提升信息人才质量,通过实施信息人才增量提质战略,进一步优化信息化人力资源,保持信息化發展的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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