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步法”中的非客观性要素及其客观化
2017-07-21王慧忠孙纪泉
专利代理 2017年1期
关键词:特征
王慧忠孙纪泉
“三步法”中的非客观性要素及其客观化
王慧忠⋆孙纪泉⋆
分析“三步法”中的非客观性要素并对其进行客观化,以提高“三步法”在创造性审查中的客观性。“三步法”中的非客观性要素包括: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判断区别特征是否为公知常识、判断区别特征的作用是否相同。针对非客观性要素提出的可能的客观化方式,包括:应适当考虑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优先顺序,应当在请求保护的主题下确定上位层面或高层级的技术问题,增大审查员对公知技术知识的主动举证义务并扩大证据类型等。
“三步法”客观性技术问题
一、引 言
《专利法》要求在专利申请和审查的程序中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其中客观性原则是审查程序中的首要原则。
专利审查的客观性能够保证授权专利的质量,提高授权专利的稳定性,审查过程中做到客观,会减少审查意见中不必要的质疑,提高专利代理效率,降低申请人的应对成本。
二、“三步法”的客观性
“三步法”是为客观审查专利申请的创造性而引入的判断方法,其步骤是:(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2010版)[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172-175.“三步法”对应于一种常见的获得发明创造的过程,或者说是比拟一个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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