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之要在“不欺”
2017-07-14王华玉杨丽娟
华声 2017年11期
王华玉++杨丽娟
北宋庆历六年,河南省邓州穰县城内24岁的贾黯中了状元,同年九月,贾黯虔心敬意地到邓州州衙拜见范仲淹。范仲淹把自己一生做人为官的感悟送给了贾黯,他意味深长地说:“君不忧不显,惟‘不欺二字可终生行之。”
比范仲淹稍早几十年的北宋人张咏有一篇很有名的《三不欺箴(并序)》,文中张咏自勉“上不敢欺君,下不敢欺民,中不敢欺心”。范仲淹为官数十年,官职遍历朝中重臣、地方要员,一生清廉守正,持俭忍穷,乐善好施,其立身行事的要诀也就在于上不欺君,下不欺民,中不欺自己的良心。
“不欺”的态度,以及“三不欺”的箴言,对于今天的领导干部而言仍有实际意义,那就是:做人、做官、做事要上不欺骗党和国家,下不欺骗群众,中不欺骗自己的良心。
上不欺骗党和国家,当以忠诚立德。“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资治通鉴》里的这句名言,道出了“德”之一字的主导性和重要性。党和国家需要什么样的干部?是心中有党有国家,关键时刻靠得住的干部,是有着坚强党性和理想信念的干部。忠诚是检验领导干部讲政治、讲规矩的试金石,也是衡量好干部的重要标准。当忠诚成为立身之本、立德之本、立功之本,成为一种宝贵品格,领导干部的德才能具有感召力和凝聚力。
下不欺骗群众,当以诚信立德。“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能够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领导干部高尚的德行,而全心全意也正是为了取信于民。面对群众,恐怕没有比领导干部讲诚信更会让群众信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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