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新课标与少数民族汉语教学
2017-07-06李海洋靳婷婷
课程教育研究 2017年21期
李海洋++靳婷婷
【摘要】教育部《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2014年秋季开始实行。迄今为止,已经实施了三年。对照新课标的要求,新疆尤其南疆少数民族汉语教学还存在很多问题。 以汉语语音教学为切入视角,了解目前新疆少数民族汉语教学与义务教育课标之间距离,以便有的放矢地改进、改革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提高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
【关键词】新课标 少数民族 新疆 汉语语音教学 “欠债”
【中图分类号】G7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21-0162-03
一、南疆少数民族学生的语音“欠债”问题
南疆少数民族教育发展水平历来落后于其他地区,为此2016年自治区专门召开了“南疆教育质量提升工作推进会”。 这其中少数民族汉语教学的水平和质量是关键且无法回避的一环。以喀什大学为例,历年来我们接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和汉语专业学生的汉语实际水平都很不理想。近三届汉语专业新生MHK摸底测试成绩三级达标率平均仅为36.9%。这样的汉语水平根本满足不了专业学习的要求。实际上纵观历年的汉语专业教学和预科教学,从某种意义上讲,都是为了帮学生还在大学前各阶段所欠下的“学债”而已。而且偿还情况也并不十分理想。每年预科学生MHK三级达标率和汉语专业毕业生MHK四级达标率都是压在授课教师头上的一块沉重的石头。少数民族学生的“欠债”问题已经成为南疆少数民族汉语教学质量提高路上的一头躲不开的“拦路虎”。
所谓“欠债”问题,纵向来看,主要指学生并未真正达到所在学段的教学目标和要求而又由于各种原因进入了下一学段,而且这样的学生数量庞大,成为影响和阻碍后续学段教学任务完成乃至教学水平提高的重要制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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