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的小额信贷扶贫绩效实证分析
2017-07-06何军唐文浩
统计与决策 2017年11期
何军,唐文浩
(南京农业大学a.经济管理学院;b.公共管理学院,南京210095)
政府主导的小额信贷扶贫绩效实证分析
何军a,唐文浩b
(南京农业大学a.经济管理学院;b.公共管理学院,南京210095)
小额信贷扶贫模式开辟了金融反贫困的新路径,已成为我国政府开发式精准扶贫的主要手段之一。文章通过对样本地区——江苏省涟水县的实地调查发现:政府主导正规金融机构参与的小额信贷扶贫模式对贫困农户的收入、消费有显著的正向作用;扶贫小额信贷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寻租及瞄准偏差问题,额度限制了需求。
政府主导;正规金融机构;小额信贷扶贫;绩效
0 引言
20世纪70年代后期,孟加拉大学经济学教授穆罕默德·尤努斯通过尝试向当地穷人发放小额信贷,取得了巨大的扶贫效果,并因此与孟加拉乡村银行在2006年共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2005年,联合国为了促进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将当年定为“国际小额信贷年”,小额信贷自此成为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孟加拉小额信贷模式于20世纪90年代由中国社科院农发所引入国内,在河北易县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公益性小额信贷扶贫机构——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目的是解决当时的扶贫贴息贷款到户率低和还款率低的问题,以便扶贫性信贷能够良性循环,更为有效为贫困人群服务。经过多年的演变,小额信贷扶贫模式已由前期多元化的非政府组织主导各类机构参与演变为绝大部分由政府主导正规金融机构参与阶段(政府扶贫部门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建档立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该范围内审核发放,政府财政部门负责贴息到户以及奖励机构),成为中国农村地区金融精准开发式扶贫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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