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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治水能臣刘统勋

2017-07-01秦延安

黄河黄土黄种人·水与中国 2017年6期
关键词:河工清乾隆治河

秦延安

获清朝“文正”谥号的重臣

在清朝200多年的统治中,得到“文正”这个谥号的大臣有汤斌、刘统勋、朱珪、曹振镛、杜受田、曾国藩、李鸿藻、孙家鼐等8人。对于刘统勋,大家可能不太熟悉,但是对他的儿子——民间大名鼎鼎的宰相刘罗锅刘墉一定耳熟能详。其实,刘墉并没有当过宰相,而真正当过宰相的是他的父亲刘统勋。

祖籍山东高密的刘统勋,于清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出生于陕西宁羌州(今宁强县),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猝逝于上朝途中。刘统勋是清康熙时期的举人、雍正时期的进士,乾隆即位后授内阁学士、刑部尚书等职,是乾隆皇帝最为信任的心腹重臣。刘统勋能成为乾隆皇帝的“股肱之臣”“真宰相”,除了其刚正不阿、清正廉洁之外,还在于其是个治世能臣,特别是在治水方面,颇有建树。

清朝在治水方面主要关注的不在农业灌溉,而在河务与漕运。因为河务关乎漕运的安全,而漕运又关乎国家的粮食等物品调运问题。当时,人们常把河务、漕运与专制权力把持的另一领域盐政,合称为“河漕盐三弊”,而河漕二弊尤甚。为了管好河务与漕运,清朝特设河道总督与漕运总督,前者管黄河(包括与黄河相涉的运、淮、泗诸河)治理,后者管运河调粮,两督并无封疆,但与一般封疆大吏相比却是油水更多的肥差,可见其位高权重。之所以说“两督”是“肥差”,原因是朝廷在这两件事上最肯花钱,而以这两件事为由向民间伸手,也最理直气壮、无所顾忌。虽然清廷每年都对河务进行重点建设,但是到了清代中叶以后,河道却是愈治愈坏。每遇河道决口,要花费大量的银子,但现场仍然是一缕土堤,一泓黄泉。乾隆皇帝认为“今之外省官员公然贪黩者实少,惟尚有工程一途耳”“外省工程无不浮冒,而河工为尤甚”(《清高宗实录》卷211、236)。虽然清廷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河务方面的监管,却收效甚微,这让政府大伤脑筋。清乾隆元年(1736年),清正廉洁的内阁学士刘统勋被朝廷相中,派往浙江跟随大学士嵇曾筠学习海塘治理,这为刘统勋后来的治水、查处河务腐败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在刘统勋30多年的治水生涯中,其功绩主要表现在因势利导,以河治河;刚正不阿,严惩腐败;查缺补漏,完善管理等三方面。

因势利导,以河治河

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三月,敢言直谏的左都御史刘统勋,被乾隆皇帝委以重任,调任漕运总督,成为当时管理漕运事务的最高长官。刘统勋走马上任之后,亲临河道勘察河势,查看水工,开启了自己督修河道、治理水患之路。清乾隆十三年(1748年),运河涨水,造成黄河下游出現灾情。刘统勋与大学士高斌奉命巡查山东的赈灾情况,并勘察河道。针对此次灾情产生的原因,刘统勋提出疏浚聊城人工开挖引导黄河水的支渠——引河,将运河洪水通过引河分流注入大海。他还下令将德州哨马营和东平戴村两处堤坝的高度降低,秋天后又将沂州江枫口两处堤坝的高度提升,使得河水有所阻截,防止溃坝和水灾。分流洪水、加固关键地方的堤防,不仅让运河洪水化险为夷,而且减轻了山东的灾情。这“一高一低”显示出刘统勋的治水能力和智慧,使其成为乾隆皇帝倚重又放心的治水能臣。

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河道总督顾琮请求在祥符、荥泽各县建立堤坝,并疏浚引河,乾隆皇帝命令刘统勋前往勘察此办法是否科学。经过实地考察,刘统勋认为引河上方没有下水源流,中途又流经沙地,容易淤积,应该搁置顾琮的请求,建议另外选择地点建筑堤坝。最终,刘统勋的建议被皇上采纳。根据不同的河性特点、地理特性,提出不同的治河方案,让刘统勋在治水经历中多次力挽狂澜。清乾隆二十七年、三十二年和三十四年,刘统勋先后受命疏通运河水道。刘统勋以河治河的治水方法,扭转乾坤的治河功绩,让乾隆皇帝对他大为赞赏,先后将他升任工部尚书兼任翰林院掌院学士,后又调任刑部尚书。

刚正不阿,严惩腐败

对于治水中的腐败,清正廉洁的刘统勋是深恶痛绝的。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南河河员亏帑误工,致使江南邵伯湖的减水闸及高邮的车逻坝决口。南河工程的总负责人是大学士两江总督高斌。高斌在雍正朝的时候就是江南河道总督,同时也是乾隆皇帝的皇贵妃慧贤的父亲。年逾古稀的高斌虽然清廉,但对自己的下属却疏于管理,致使其属员在修建堤防中偷工减料。刘统勋与尚书策楞受命前往调查。经过深入调查、走访,刘统勋发现外河同知陈克浚挪用河银25000余两、海防同知王德宣挪用18000余两,而核减未完、办料未交之银共计10余万两(清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卷十六)。刘统勋与策楞一同上疏乾隆皇帝,说河员亏空了府库货币耽误了工期,请求下诏撤去河督高斌、协办河务巡抚张师载的职位,彻底查处侵占府库货币的官吏。根据刘统勋的奏折,没有尽到管理责任的河道总督高斌、巡抚张师载被撤职,没有完结的110万两工程款项按期向朝廷上报花费情况。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九月,黄河在铜山县冲决,黄水掣动大溜,南入洪泽湖,导致高邮县二闸被冲,这使乾隆皇帝大为震怒。刘统勋又奉命彻查决堤的原因,很快,河工道员李礅、张宾等人的贪污案被揭发出来,刘统勋上疏将不作为的官员李礅和张宾处死,并亲自驻守铜山监督塞河,直到十二月工程完工。

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刘统勋被派往治河工地勘测,并取代被革职的富勒赫,主持完成加高堤坝的工程。一年后,他又前往徐州督修近城石坝。此时,刘统勋已年近花甲,他事必躬亲,亲临治河工地、风餐露宿,保障了堤坝的质量与按时完工。有一次,刘统勋去杨桥工地视察,那里加固堤坝的工程已经逾期一个多月,他询问误期的原因,有关人员解释说是由于柴火供应不上。刘统勋知道其中必有弊端,乃微服私访,结果发现几百辆装满柴火的车辆就停在路边。刘统勋一了解,原来是河员必须收取费用才接收柴火,他们因无钱行贿,柴火即使运到此地也不能卸车。刘统勋立即回到工地,对有关河员进行严惩,使得杨桥堤坝很快就完工了。

不管是多大的官、多高的权贵,在治水工作中不尽责、捞己私、为己利,刘统勋都认为是有罪的,应给予严惩。

查缺补漏,完善管理

多年的治水经验,使刘统勋对河工中的贪腐等情况有清晰的认识。与一般官吏多注重治水工程方略不同,他认为河工的财务和工料管理是治河成败的关键因素。刘统勋知道朝廷用于河工的钱款大多落入各级治河官员的腰包,这必然使治河工程的质量大受影响。从历史的经验看,这似乎是难以避免的。对此,朝廷也无可奈何。虽然经常有官员因为贪污治河费用受到严惩甚至被处死,但是制度性的腐败决定了治河官吏们总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筑堤则削洪增顶,挑河则垫崖贴腮,买料则虚堆假垛”。上下串通、弄虚作假,让历年的治河费用不断增加,加重了朝廷的财政负担。

在查处南河河员亏帑误工案子的时候,刘统勋向朝廷提出4条稽查河工工料计算不清的办法,完善了财务和工程验收办法,可谓正中治河的要害。那时,一些治河官吏热衷借职贪污,不真正关心治河的效果,可如果河道治理毫无功效,那就是失职,也可能受到惩罚,因而功效也必然有一些。河务工程永远功效不大,小有成绩就不错了。刘统勋认为,首先要完善河工财务制度,才谈得上治理黄河、运河。刘统勋的奏议得到朝廷批准执行,河务的财政和工料管理制度初步确立,河工中存在的公然贪污和浪费现象也得到了扭转。

从清乾隆元年(1736年)学习海塘工程,到清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受命勘察疏通运河,刘统勋前后督修河道、治理水患长达30余年。刘统勋始终秉公办事,惩治贪官污吏,为国家挽回损失;兴利除弊,科学治水,如期完成堤坝修筑,为国家兴盛提供保障。虽然刘统勋得罪了不少贪官污吏,但是他心系百姓、心怀国家,终得留名千古。因此,刘统勋不仅是清朝的治世能臣,也是现今治水者的学习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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