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补贴、无运作 “空壳合作社”频现
2017-06-27毛海峰黎昌政连振祥汪奥娜
农村农业农民·A版 2017年6期
关键词:农业
毛海峰 黎昌政 连振祥 汪奥娜
为了弥补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农业的弊端,近年来各地积极发展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笔者近日在安徽、湖北、陕西、甘肃等地的欠发达农村采访发现,这三类新型经营主体对推动农业生产都发挥了一定作用,不过由于存在各自的问题,目前尚不能以更大的效率去引导农民促进生产、提高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以合作社为纽带的“合作社+农民”“公司+合作社+农民”已成为欠发达农村数量最多的新型经营主体。然而,现有的合作社鱼龙混杂、多而不规范,有些合作社只是徒有其名,有的只为获得国家的专项补贴。据笔者估算,中西部多数省份至少有15%的合作社没有运作过,成为“空壳合作社”。在正常运作的合作社中,很多如同貌合神离的“露水夫妻”,难以形成合力。
新型經营主体不尽如人意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其中农业经营主体的完善是重要环节。笔者在多地调查发现,三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都存在程度不一的问题。笔者在安徽北部看到,淮河两岸的家庭农场比比皆是,这里每亩土地的年租金已超过1000元,这些家庭农场为了对接好市场,很多是和合作社、农业企业联手创市场。
安徽阜南的家庭农场主、56岁的苗少金告诉笔者,单个家庭的劳动力有限,要把农业产业链上所有环节都包下来,是不现实的。以苗少金为例,他从村民手里流转了80亩耕地种植黄梨,生产量比以前大大增加,如果仅靠苗少金去闯市场、卖果子,风险太大。……
登录APP查看全文
